「0.總覽」,總指導手冊選輯(2023)。
「0.總覽」,總指導手冊選輯
0.
總覽
0.0
導言
主曾教導:「每個人都要學會他的職責,十分勤奮地執行他被指定的職務」(教義和聖約107:99)。身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領袖,你應尋求個人啟示,來幫助自己學習和履行召喚上的職責。
研讀經文及近代先知的教訓,會幫助你了解並履行職責。你研讀神的話語時,會更容易接受聖靈的影響(見教義和聖約84:85)。
研讀本手冊中的指示,也會幫助你學會職責。若在使用這些指示以了解所要運用的各項原則、政策及程序時,尋求聖靈的指引,就能帶來啟示。
0.1
本指導手冊
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為總會及當地教會領袖提供了指引。
本指導手冊內的標題和小標題都有編號,方便領袖尋找和參照各項主題,例如,27.3.1提供了有關誰可以在聖殿印證的指示。數字27表示第幾章,數字3表示在該章第幾節,數字1則表示是第幾小節。
0.2
因地制宜和可自行選用的資源
並非每個支聯會和支會都有相同的需求。
領袖要尋求靈感,找出可以運用哪些指導方針和可自行選用的資源,以符合成員的需求。
0.4
有關指示的問題
若有在經文、活著先知的話語,或是本指導手冊中均未提及的疑問,教會成員應仰賴與神所立的聖約、當地領袖的忠告和聖靈的靈感指示,來尋求指引。
領袖若對本指導手冊中的資料或未論及的議題有所疑問,要與直屬的主領持有權柄人員商議。
0.5
專門用語
除非另有指示,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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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導手冊所稱之主教和主教團亦指分會會長和分會會長團,支聯會會長和支聯會會長團亦指區會會長和區會會長團。有關區會會長和支聯會會長的權柄有何差異的摘要,見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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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支會和支聯會時,一般也適用於分會、區會和傳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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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星期日時,適用於當地所奉行的安息日,不論該日是在星期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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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一詞是指支會和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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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父母時,一般也適用於法定監護人。
主教和分會會長的召喚在權柄和責任上並不相等,支聯會會長和區會會長的召喚在權柄和責任上也不相等。主教是聖職中的一項職位,只能由總會會長團授權按立;支聯會會長則是由總會持有權柄人員和區域七十員召喚。
0.6
與教會總部或區域辦公室聯繫
本指導手冊有幾章涵蓋了與教會總部或區域辦公室聯繫的指示。與教會總部聯繫的指示適用於美加地區,與區域辦公室聯繫的指示適用於美加以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