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主教团」,总指导手册选辑(2023)。
「7.主教团」,总指导手册选辑
7.
主教团
7.1
主教和他的咨理
主教持有带领支会中教会事工的圣职权钥(见3.4.1)。他和他的咨理组成主教团,
主教负有五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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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支会的主领大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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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亚伦圣职的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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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公众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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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协调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包括照顾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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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督导纪录、财务,以及教堂的使用。
主教的首要责任是照顾支会中新生的一代(儿童、青少年和年轻单身成人)。为了让自己能够专注在这项责任上,他要将许多工作委派出去(见4.2.5)。
7.1.1
主领大祭司
主教是支会主要的灵性领袖。
7.1.1.1
支会的组织和圣职定额组
主教要负责支会的慈助会和女青年组织,他要指派他的咨理负责主日学和初级会组织,以及支会的其他计划。
7.1.1.2
教仪和祝福
主教要指导支会中下列教仪和祝福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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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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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的命名与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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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有纪录之儿童的洗礼和证实(关于归信者,见3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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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伦圣职的授予,以及执事、教师和祭司职位的按立
7.1.1.3
议会和聚会(会议)
主教要带领支会议会和支会青少年议会(见29.2.5和29.2.6)。
主教团要安排圣餐聚会,以及第29章所列的支会其他聚会(会议)。
7.1.1.4
召唤与卸任
主教在召唤和卸任方面的责任,列在第30章。
7.1.2
亚伦圣职的会长
主教身为支会亚伦圣职的会长,有下列责任。他的咨理要协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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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教导青少年方面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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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亚伦圣职定额组和女青年班级。主教是祭司定额组的会长(见教义和圣约107:87-88)。他的第一咨理负责教师定额组,他的第二咨理负责执事定额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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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支会女青年会长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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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与每位青少年见面。
7.1.3
公众法官
主教是支会的公众法官(见教义和圣约107:71-74)。他负有下列责任:
7.1.4
协调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主教要协调支会中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见第1章)。他的咨理和支会的其他领袖要协助他。
7.1.4.1
带领在照顾有属世需要者方面所作的工作
有关主教如何照顾有需要的人的更多资料,见22.6.1。
7.1.5
纪录、财务与教堂
7.3
支会执行秘书和支会助理执行秘书
主教团要推荐一位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担任支会的执行秘书。
他负有下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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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主教团开会,并依照指派来准备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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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支会议会的成员,要参加支会议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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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教团安排行程。
7.4
支会文书和支会助理文书
支会文书和支会助理文书的责任,见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