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主日學」,總指導手冊選輯(2023)。
「13.主日學」,總指導手冊選輯
13.
主日學
13.1
宗旨
主日學的領袖、教師和班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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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國度的教義」(教義和聖約88:77),以鞏固成員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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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以家庭為中心、由教會從旁輔助的福音學習與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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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成員以救主的方式教導。
13.2
支會主日學領導人
13.2.1
主教團
主教團要督導主日學。通常,主教會指派他的一位諮理,在其指導下履行這項責任。
13.2.2
主日學會長
13.2.2.1
召喚主日學會長
主教要召喚和按手選派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擔任支會主日學會長。如果需要諮理,而且有足夠的男性擔任那些職位,則主日學會長可以推薦一位或兩位諮理。
13.2.2.2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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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會議會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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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在改善家中和教會裡福音學習與教導方面所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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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主教團推薦成人成員擔任主日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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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鼓勵和指導主日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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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主教的指示,帶領教師議會會議(見以救主的方式教導,第3頁)。
13.2.3
主日學教師
主日學教師在備課時,要運用經文、來跟從我——供個人和家庭使用,以及來跟從我——供主日學使用。
13.3
主日學課程
主日學課程在每月的第一和第三個星期日上課,
在主教團的核准下,主日學會長要開設成人班和青少年班。
每個青少年班至少應有兩位負責可靠的成人在場。
所有協助青少年的成人,都必須在接受支持後的一個月內,完成兒童和青少年保護訓練(ProtectingChildren.ChurchofJesusChrist.org),
13.4
改善支會中的學習與教導
支會的領袖要負責改善其組織內學習與教導的情況,必要時,他們可以請支會的主日學會長幫忙。
13.5
改善家中的學習與教導
父母有責任教導子女福音,他們可以請主日學會長協助他們改善教導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