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财务与稽核」,总指导手册选辑(2023)。
「34.财务与稽核」,总指导手册选辑
34.
财务与稽核
34.0
导言
什一奉献和其他捐献让教会得以推动主的救恩和超升事工(见1.2)。这些款项是神圣的,代表着教会成员的牺牲和信心(见马可福音12:41-44)。
34.2
支会财务领导人
34.2.1
主教团
主教对支会财务负有下列责任。他要将这事工的一部分委派给他的咨理和文书。
主教:
34.2.2
支会文书
主教要指派支会文书或一位支会助理文书,协助处理支会的财务纪录保存事宜。文书要谨慎遵循现行的政策来保护教会款项,并确保教会纪录是正确的。
文书负有下列责任:
-
与主教团的一员记录并存入所收到的任何款项。
-
每个月审阅财务报表,确保所有问题都及时解决。
-
确保成员能取得自己的捐献一览表,并在需要时获得协助。
文书应持有麦基洗德圣职和有效的圣殿推荐书。
34.3
捐献
34.3.1
什一奉献
什一奉献是将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给神的教会(见教义和圣约119:3-4;收益应理解为收入的意思)。凡是有收入的成员都应缴付什一奉献。
34.3.1.2
什一奉献评定
主教在每年最后几个月要与每位成员会面,听取他们的什一奉献评定。
所有成员都受邀与主教会面,来:
-
向主教表明自己缴付什一奉献的状态。
-
确定他们的捐献纪录正确无误。
可能的话,家庭的所有成员,包括儿童,都应该一同出席。
34.3.2
禁食捐献
教会领袖要鼓励成员奉行禁食律法,这包括慷慨缴付禁食捐献(见22.2.2)。
动用禁食捐献基金的指示,见22.5.2。
34.3.3
传道基金
捐献到支会传道基金的钱,主要是用来履行从该支会出去传教的全部时间传教士的捐献承诺款。
捐到总会传道基金的款项,由总会运用在教会整体的传道事工上。
34.3.7
捐献不予退还
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奉献给教会后,即归主所有,并圣化给主。
支联会会长及主教要告知捐献什一奉献和其他捐献的人,这些捐献是不予退还的。
34.4
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之保密
捐献者缴纳什一奉献与其他捐献的金额皆属机密,只有主教和获得授权可处理或检视这些捐献的人,才可存取这项资料。
34.5
处理教会款项
支联会会长和主教要确保教会所有款项都经过妥善处理。教会鼓励主教团和文书,每年至少温习一次「神圣款项,神圣责任」这部影片。
34.5.1
同伴团原则
同伴团原则要求两个人——主教团的一员和一位文书,或主教团的两位成员——在记录和支付教会款项时积极参与。
领袖应保护密码,绝不告知他人(见33.9.1.1)。
34.5.2
收取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
主把收取和记录圣徒缴纳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的神圣托管责任,赋予主教(见教义和圣约42:30-33;第119篇)。只有主教和他的咨理可以收取什一奉献和其他捐献。在任何情况下,主教团成员的妻子和家人、文书或教会其他成员都不得收取这些捐献,
34.5.3
核对和记录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
捐献应在收到的星期日当天确认并记录下来。主教团的一员和一位文书,或主教团的两位成员,要一起打开每个信封。他们要确认附上的款项与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单上所写的金额相同。他们要正确地记录每笔捐献。如果收到的款项与所写的金额不符,他们要尽快联络奉献者,以厘清其中的出入。
34.5.4
存入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
在确认记录的金额与收到的款项相符后,应准备存款。
若有24小时运作的银行存款机,主教团成员要和另一名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在当天将已拆封并确认无误的款项存入银行。
在没有24小时运作的银行存款机且银行在星期日关闭的地区,主教就要指定一位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在下一个营业日将款项存入。他应该:
-
在款项存入之前,妥善保管款项。
-
取得一张存款收据,上面载有存款日期及金额。
34.5.5
保护教会款项
负责教会款项的成员绝不可将钱留在教堂过夜,或在任何时间,如聚会及活动时,无人保管该款项。
34.5.7
管理支联会和支会的付款
支联会或支会在主领职员没有授权之前,皆不得动用或支付任何费用。
每笔付款都必须有两位经授权的领袖核准,其中一位必须是支联会会长团或主教团的一员。虽然咨理可以获得授权来核准付款,但支联会会长或主教必须审阅每笔付款。领袖不应亲自核准付给自己的款项。
主教在为自己或家人动用禁食捐献,或核准主教订单之前,必须先取得支联会会长的书面许可。主教在为支联会会长或其家人动用禁食捐献,或核准主教订单之前,必须先取得区域会长团成员的书面许可。如需指导方针,见22.5.1.2。
请款的成员要提供一份实体或电子的收据或发票。他(她)也要附上购买的目的、金额和日期。
如果款项是预支使用,则该成员要提交付款申请表,并注明用途、金额和日期。在教会支付该款项后,该成员接着要(1)为所支出的款项提供收据或发票,并(2)归还任何未使用的款项。归还的款项应重新存入。
34.5.9
保存财务纪录
各支联会及支会应该保存最新且正确的财务纪录。
有关纪录与报表的使用和保存的资料,文书应依据教会总部或区域办公室的指示。财务纪录应至少保存三年,并加上目前的年度,
34.6
预算及开支
经费拨款计划提供教会的总会基金,来支付支联会及支会的活动和计划,
大部分的活动应当简单且花费少或没有花费。
34.6.1
支联会及支会预算
各支联会及支会要编列年度预算,并按照预算行事。支联会会长要管理支联会预算,主教要管理支会预算。
指导方针如下:
-
审查上一年的开支,以确定已经考虑到今年会再使用的费用。
-
请各组织详细估算所需的预算。
-
使用经核准的预算编列方法来汇整预算。
34.6.2
预算拨款
34.6.2.1
经费拨款
经费是根据下列类别的出席情形,每季拨款一次:
-
圣餐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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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
-
女青年
-
7-10岁的初级会儿童
-
年轻单身成人
正确且准时地报告出席情形,是很重要的(见33.5.1.1)。
34.6.2.2
适当使用经费
支联会会长以及主教要确保明智地使用经费拨款的款项。
支联会以及支会的经费款项,应用来支付所有的活动、计划、课本及用品。
34.6.2.3
剩余的经费
剩余的经费拨款不应该用掉。支会剩余的经费应缴回支联会,
34.7
稽核
34.7.1
支联会稽核委员会
支联会会长要任命一个支联会稽核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要确保支联会和支会按照教会政策来处理财务。
34.7.3
财务稽核
支联会稽核员每年要稽核支联会、支会及FamilySearch中心的财务纪录两次。
稽核时,该单位的主领职员及负责财务的文书都应在场回答问题。
34.7.5
遗失、遭窃、盗用,或滥用教会款项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应立即通知支联会会长或支联会稽核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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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款项遗失或遭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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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盗用或滥用教会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