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与召唤
34.财务与稽核


「34.财务与稽核」,总指导手册选辑(2023)。

「34.财务与稽核」,总指导手册选辑

图像
拿着信封的儿童

34.

财务与稽核

34.0

导言

什一奉献和其他捐献让教会得以推动主的救恩和超升事工(见1.2)。这些款项是神圣的,代表着教会成员的牺牲和信心(见马可福音12:41-44)。

34.2

支会财务领导人

34.2.1

主教团

主教对支会财务负有下列责任。他要将这事工的一部分委派给他的咨理和文书。

主教:

  • 教导和激励成员缴付十足的什一奉献,并慷慨奉献其他捐献(见34.3)。

  • 确定支会款项运用得宜且帐目清楚(见34.5)。

  • 每个月审阅财务报表,确保所有问题都及时解决。

  • 确保组织领袖和文书了解他们对教会神圣款项的责任。

  • 准备和管理支会的年度预算(见34.6)。

  • 每年与支会成员会面,听取他们的什一奉献评定。

34.2.2

支会文书

主教要指派支会文书或一位支会助理文书,协助处理支会的财务纪录保存事宜。文书要谨慎遵循现行的政策来保护教会款项,并确保教会纪录是正确的。

文书负有下列责任:

  • 与主教团的一员记录并存入所收到的任何款项。

  • 每个月审阅财务报表,确保所有问题都及时解决。

  • 帮助主教团准备支会的年度预算(见34.6.134.6.2)。

  • 确保成员能取得自己的捐献一览表,并在需要时获得协助。

文书应持有麦基洗德圣职和有效的圣殿推荐书。

34.3

捐献

34.3.1

什一奉献

什一奉献是将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给神的教会(见教义和圣约119:3-4收益应理解为收入的意思)。凡是有收入的成员都应缴付什一奉献。

34.3.1.2

什一奉献评定

主教在每年最后几个月要与每位成员会面,听取他们的什一奉献评定。

所有成员都受邀与主教会面,来:

  • 向主教表明自己缴付什一奉献的状态。

  • 确定他们的捐献纪录正确无误。

可能的话,家庭的所有成员,包括儿童,都应该一同出席。

34.3.2

禁食捐献

教会领袖要鼓励成员奉行禁食律法,这包括慷慨缴付禁食捐献(见22.2.2)。

动用禁食捐献基金的指示,见22.5.2

34.3.3

传道基金

捐献到支会传道基金的钱,主要是用来履行从该支会出去传教的全部时间传教士的捐献承诺款。

捐到总会传道基金的款项,由总会运用在教会整体的传道事工上。

34.3.7

捐献不予退还

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奉献给教会后,即归主所有,并圣化给主。

支联会会长及主教要告知捐献什一奉献和其他捐献的人,这些捐献是不予退还的。

34.4

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之保密

捐献者缴纳什一奉献与其他捐献的金额皆属机密,只有主教和获得授权可处理或检视这些捐献的人,才可存取这项资料。

34.5

处理教会款项

支联会会长和主教要确保教会所有款项都经过妥善处理。教会鼓励主教团和文书,每年至少温习一次「神圣款项,神圣责任」这部影片。

34.5.1

同伴团原则

同伴团原则要求两个人——主教团的一员和一位文书,或主教团的两位成员——在记录和支付教会款项时积极参与。

领袖应保护密码,绝不告知他人(见33.9.1.1)。

34.5.2

收取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

主把收取和记录圣徒缴纳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的神圣托管责任,赋予主教(见教义和圣约42:30-33第119篇)。只有主教和他的咨理可以收取什一奉献和其他捐献。在任何情况下,主教团成员的妻子和家人、文书或教会其他成员都不得收取这些捐献,

34.5.3

核对和记录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

捐献应在收到的星期日当天确认并记录下来。主教团的一员和一位文书,或主教团的两位成员,要一起打开每个信封。他们要确认附上的款项与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单上所写的金额相同。他们要正确地记录每笔捐献。如果收到的款项与所写的金额不符,他们要尽快联络奉献者,以厘清其中的出入。

34.5.4

存入什一奉献及其他捐献

在确认记录的金额与收到的款项相符后,应准备存款。

若有24小时运作的银行存款机,主教团成员要和另一名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在当天将已拆封并确认无误的款项存入银行。

在没有24小时运作的银行存款机且银行在星期日关闭的地区,主教就要指定一位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在下一个营业日将款项存入。他应该:

  • 在款项存入之前,妥善保管款项。

  • 取得一张存款收据,上面载有存款日期及金额。

34.5.5

保护教会款项

负责教会款项的成员绝不可将钱留在教堂过夜,或在任何时间,如聚会及活动时,无人保管该款项。

34.5.7

管理支联会和支会的付款

支联会或支会在主领职员没有授权之前,皆不得动用或支付任何费用。

每笔付款都必须有两位经授权的领袖核准,其中一位必须是支联会会长团或主教团的一员。虽然咨理可以获得授权来核准付款,但支联会会长或主教必须审阅每笔付款。领袖不应亲自核准付给自己的款项。

主教在为自己或家人动用禁食捐献,或核准主教订单之前,必须先取得支联会会长的书面许可。主教在为支联会会长或其家人动用禁食捐献,或核准主教订单之前,必须先取得区域会长团成员的书面许可。如需指导方针,见22.5.1.2

请款的成员要提供一份实体或电子的收据或发票。他(她)也要附上购买的目的、金额和日期。

如果款项是预支使用,则该成员要提交付款申请表,并注明用途、金额和日期。在教会支付该款项后,该成员接着要(1)为所支出的款项提供收据或发票,并(2)归还任何未使用的款项。归还的款项应重新存入。

34.5.9

保存财务纪录

各支联会及支会应该保存最新且正确的财务纪录。

有关纪录与报表的使用和保存的资料,文书应依据教会总部或区域办公室的指示。财务纪录应至少保存三年,并加上目前的年度,

34.6

预算及开支

经费拨款计划提供教会的总会基金,来支付支联会及支会的活动和计划,

大部分的活动应当简单且花费少或没有花费。

34.6.1

支联会及支会预算

各支联会及支会要编列年度预算,并按照预算行事。支联会会长要管理支联会预算,主教要管理支会预算。

指导方针如下:

  • 审查上一年的开支,以确定已经考虑到今年会再使用的费用。

  • 请各组织详细估算所需的预算。

  • 使用经核准的预算编列方法来汇整预算。

34.6.2

预算拨款

34.6.2.1

经费拨款

经费是根据下列类别的出席情形,每季拨款一次:

  • 圣餐聚会

  • 男青年

  • 女青年

  • 7-10岁的初级会儿童

  • 年轻单身成人

正确且准时地报告出席情形,是很重要的(见33.5.1.1)。

34.6.2.2

适当使用经费

支联会会长以及主教要确保明智地使用经费拨款的款项。

支联会以及支会的经费款项,应用来支付所有的活动、计划、课本及用品。

34.6.2.3

剩余的经费

剩余的经费拨款不应该用掉。支会剩余的经费应缴回支联会,

34.7

稽核

34.7.1

支联会稽核委员会

支联会会长要任命一个支联会稽核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要确保支联会和支会按照教会政策来处理财务。

34.7.3

财务稽核

支联会稽核员每年要稽核支联会、支会及FamilySearch中心的财务纪录两次。

稽核时,该单位的主领职员及负责财务的文书都应在场回答问题。

34.7.5

遗失、遭窃、盗用,或滥用教会款项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应立即通知支联会会长或支联会稽核委员会主席:

  • 教会款项遗失或遭窃。

  • 领袖盗用或滥用教会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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