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教導福音」,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4)。
「17.教導福音」,總指導手冊。
17.
教導福音
我們教導福音來幫助人們鞏固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信心。我們努力幫助人們變得更像救主,在生活中得到祂的能力,並且最終獲得永生。當神的話藉著聖靈來教導和接受時,就有力量改變內心、促成歸信。神的話「對人心的影響,比……任何事都還要有力」(阿爾瑪書31:5)。
17.1
基督般教導的原則
父母、教師和領袖在教導福音時,要效法耶穌基督,這位最偉大的教師的榜樣。以救主的方式教導,是一項神聖的託付和責任。
領袖要與其組織內的教師,分享以下基督般教導的原則。這些原則詳述於以救主的方式教導。
17.1.1
愛你所教導的人
救主所做的每件事,都展現出祂的愛(見尼腓二書26:24)。領袖和教師要效法祂的榜樣,對他們教導的對象展現愛心。他們為教導對象祈禱時要說出名字,要努力與他們建立關係、了解他們,並且專注於個別的需要。他們要主動關懷沒來上課的班級或定額組成員。
17.1.2
藉著聖靈教導
教師若要啟發人們對耶穌基督有信心,就必須藉著聖靈教導。教師在備課和教導時要尋求聖靈的指引,並且每天努力過配稱的生活,以感受聖靈的影響。
17.1.3
教導教義
救主教導祂的父的教義。教師要效法救主的榜樣,把重點放在福音重要的拯救真理。他們要運用經文、近代先知的教導,以及經過核准的課程教材來教導。教師要帶領受靈啟發的討論,並確保所作的教導能啟發人心、符合教義。核准的教材都列在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現行的課程指示內。
17.1.4
鼓勵勤奮學習
教師要鼓勵成員為自己的學習負責。在成員個人和與家人努力學習福音的過程中,教師要給予支持。他們要邀請成員分享所學到的事,並據以採取行動。一個人若主動參與學習福音,並在日常生活中應用福音原則,信心就會增長。
17.2
以家庭為中心的福音學習與教導
為了歸信主耶穌基督,每位教會成員都有責任為自己學習福音。此外,父母有責任教導子女福音。學習與教導福音應當以家庭為中心。教會領袖和教師要鼓勵和支持以家庭為中心的福音學習與教導。
領袖和教師要鼓勵成員針對如何研讀和教導福音,尋求個人的靈感。他們主要的資源應當是經文和總會大會信息。輔助的資源可包括來跟從我和教會雜誌。
17.3
領袖的責任
領袖對其組織內的教導與學習負有責任。他們履行這項責任的一些方法概述如下。
17.4
教師議會會議
在教師議會會議中,教師們一起商議,討論基督般教導的各項原則。他們也可以討論如何改善福音的學習與教導。他們要使用以救主的方式教導這項資源。
教師議會會議每季召開一次,在星期日50分鐘的課程時間裡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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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聖職、慈助會和女青年的教師召開的會議,可以在第一或第三個星期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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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主日學教師召開的會議,可以在第二或第四個星期日舉行。
初級會會長團要與主教團的一員商議,以決定如何強化初級會的教導。必要時,主日學會長可以協助。以下列出一些可供選擇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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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教師可以和其他組織的教師一同參加教師議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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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為初級會教師單獨舉行教師議會會議,這些會議可以在初級會20分鐘的歌唱時間裡進行。變通的方法是,這些會議可以在星期日例行聚會之前或之後舉行,或是在平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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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會長團的成員可以拜訪初級會各班,之後與教師們商議,討論以救主的方式教導的情況。
支會議會要督導和排定教師議會會議的時間。通常是由主日學會長團的一員來帶領這些會議;不過,主教團可以請另一位成員來帶領。
如需更多資料,見以救主的方式教導中的「教師議會會議」(第38-39頁)。
17.5
為父母召開教師議會會議
支會議會可以為父母召開教師議會會議,協助他們改善家中的福音教導。這些會議和其他的教師議會會議一樣,是在星期日50分鐘的課程時間裡進行。
在這些會議中,父母們一起商議如何在教導子女時,應用基督般教導的原則。他們要使用以救主的方式教導這項資源,包括標題為「家庭和家人」的部分(第30-31頁)。他們也可以討論來跟從我中的教學和經文研讀建議,例如標題為「幫助子女準備好終身行走在神的聖約道路上」的部分。
支會議會要督導和為父母排定教師議會會議的時間。他們要決定是邀請特定的父母出席,還是向支會中的所有父母發出邀請。
通常是由主日學會長團的一員來帶領這些會議;不過,主教團可以請另一位成員來帶領。
如需更多資料,見以救主的方式教導中的「教師議會會議」(第38-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