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4)。
「23.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
23.
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
23.0
導言
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是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環(見本手冊1.2;馬太福音28:19-20)。這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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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傳道事工和擔任傳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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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新成員和重返教會的成員,在聖約道路上進步。
23.1
分享福音
23.1.1
愛
我們都是天父的兒女,祂以完全的愛來愛祂的兒女。透過耶穌基督和祂的福音,祂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充滿祂的愛(見約翰福音3:16;尼腓二書26:24-28;阿爾瑪書26:37;信條第3條)。
我們表明對神的愛的一種方式,就是愛祂的兒女,並為他們服務(見馬太福音22:36-39;25:40)。我們努力像耶穌基督那樣愛人、為人服務。這份愛激勵我們向各種宗教、種族和文化的人伸出雙手(見使徒行傳10:34;尼腓二書26:33)。
23.1.2
分享
因為我們愛神和祂的兒女,所以很自然地想要分享祂賜給我們的祝福(見約翰福音13:34-35),並協助聚集以色列。我們努力幫助人們感受我們所感受到的喜悅(見阿爾瑪書36:24)。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要舉起祂的光(見尼腓三書18:24-25)。我們在生活中公開談論救主和祂的影響(見教義和聖約60:2)。
我們分享愛、福音真理、時間、經驗和教會的各項計畫,來造福神的兒女,幫助他們與救主更加接近。我們在人際往來、在線上,以及其他與人互動的場合中,以平常、自然的方式分享這些事情。
23.1.3
邀請
救主邀請所有的人來接受祂的福音,並為永生作好準備(見阿爾瑪書5:33-34)。我們是祂的門徒,要效法祂的榜樣,邀請所有的人「歸向基督,在祂裡面成為完全」(摩羅乃書10:32)。
我們祈求能獲得靈感和指引,好知道如何邀請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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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這些經由耶穌基督、祂的福音和祂的教會所帶來的祝福(見約翰福音1:37-39,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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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為有需要的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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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成為耶穌基督的復興教會的一分子。
我們若依據一個人的需要和興趣來提出邀請,他們就比較可能接受這些邀請。邀請往往只是意味著,讓家人、朋友和鄰居一起參與我們已經在做的事情。例如,我們可以邀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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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我們家裡一起參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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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們一同崇拜和學習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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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特別的活動,如嬰兒命名祝福或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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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支會和社區的活動或服務,包括透過JustServe.org(如果有的話)所籌辦的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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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教會的計畫和活動,包括初級會活動、青少年活動、家譜、自立課程、楊百翰大學全球教育途徑,以及讀寫課程和英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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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全部時間傳教士見面,聆聽他們的信息。
如需更多建議和資源,見:
支會和支聯會可以為成員創造自然邀請他人的機會。做法包括舉辦各種活動,以及與當地的社區分享教會資源。
支會和支聯會領袖要一起商議,找出(1)社區的需求和(2)可分享的教會資源。如需更多資料,見福音圖書館中的「分享教會資源」。
愛、分享和邀請的原則,也適用於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的成員。
23.2
鞏固新成員
對許多人而言,加入教會既美好又充滿挑戰。加入教會帶來極大的祝福,但也需要調整自己,來適應新的信仰、習慣和人際關係(見帖撒羅尼迦前書1:6)。
每位新成員都需要友誼、服務的機會和靈性滋養。身為教會成員,我們要給予新成員愛和支持(見摩賽亞書18:8-10)。我們要幫助他們在教會裡有歸屬感。我們要幫助他們在聖約道路上進步,更深切地「歸信主」(阿爾瑪書23:6)。我們要幫助他們受到「神美好的話滋養,以保守他們在正道上……僅依賴基督的功勞」(摩羅乃書6:4)。
我們也可以幫助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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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和體驗成為耶穌基督門徒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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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如何辨認聖靈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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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個人和家庭祈禱及研讀經文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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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家人和朋友分享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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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祖先的名字,準備好為他們接受聖殿教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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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教會的指派工作,參與教會所提供的其他許多服務機會,藉此成長進步。
23.3
鞏固重返教會的成員
有些成員選擇不再參與教會。救主說:「應當繼續施助這樣的人;因為你們不知道,他們還是會回頭悔改,全心全意歸向我,我也會醫治他們;你們要作為那帶給他們救恩的工具」(尼腓三書18:32)。這番話適用於所有的人,他們不論基於何種原因,都需要獲得持續的施助。
目前沒有充分參與的成員,如果與教會成員有穩固的關係,就比較可能重返教會。我們的愛和支持,可以幫助他們克服考驗。他們就像新成員一樣,也需要友誼、服務的機會和靈性滋養。了解他們的處境和挑戰,可以幫助我們懷著體貼和愛心去施助他們。
23.4
每週舉行協調會議
每週要舉行非正式的簡短會議,協調在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方面的事宜。如果已召喚支會傳道領袖,則他要主持這些會議。否則,就由長老定額組會長團中負責該職務的成員主持。
其他受邀出席的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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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助會會長團和長老定額組會長團中受指派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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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會傳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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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定額組的一位助理(如果支會中沒有祭司,則為教師定額組會長,或是執事定額組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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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年長的女青年班級的一位會長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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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時間傳教士。
每週的協調會議著重於個人的需求。這個會議通常涵蓋下列四個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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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為傳教士正在教導的人提供幫助。這可能包括參與教導、幫助人們立下承諾並履行承諾,以及支援即將舉行的洗禮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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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幫助最近受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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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幫助重返教會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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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幫助成員找到更多可教導的人
這些會議可以面對面召開或遠端進行,也可以透過電話、簡訊和電子郵件等其他方式進行協調。
23.5
支聯會領袖
23.5.1
支聯會會長團
支聯會會長持有支聯會中,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的權鑰。他和他的諮理對於在這些方面所作的努力,要提供統籌指導。他要確保在支聯會的會議中,經常討論這項事工。
支聯會會長通常每個月會與傳道部會長開會,協調支聯會領袖、支會領袖和全部時間傳教士之間所作的努力。其他可出席的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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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和傳道部會長團的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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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派的高級諮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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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慈助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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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部會長指派的傳教士。
23.5.2
支聯會成年領導人委員會
支聯會成年領導人委員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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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會長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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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慈助會會長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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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派協助長老定額組的高級諮議。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支會慈助會會長團,在努力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時,上述這些領袖要給予指導和支援(見23.6.2)。這些指導可以採團體或個別的方式進行。支會傳道領袖可以受邀接受這項指導。
有關該委員會會議的更多資料,見29.3.8。
23.5.3
高級諮議
支聯會會長團可以指派高級諮議,指導和支持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支會傳道領袖。一位或多位高級諮議可被指派來帶領這些工作。然而,所有的高級諮議,對於他們受指派負責的支會和定額組,都負有這些責任。
23.5.4
支聯會慈助會會長團
支聯會慈助會會長團要在支聯會會長的指導下,指導和支持支會慈助會會長團,協助她們履行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的責任。
23.6
支會領袖
23.6.1
主教團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慈助會會長團在帶領支會推動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這項事工時,主教團要與他們協調。這些領袖要定期一同商議。
主教團要確保在支會議會和支會青少年議會會議中,討論和協調這些工作。關於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這方面的支會計畫,主教團也要加以審查及核准(見23.6.6)。
主教團要尋求支聯會會長的意見,以決定是否要召喚支會傳道領袖(如需更多資料,見23.6.3)。
主教要與年齡適當的新成員面談,讓他們取得聖殿推薦書,可以執行代理洗禮和證實(見26.4.2)。他也要與適當年齡的弟兄面談,讓他們接受亞倫聖職(見38.2.9.1)。他通常要在該成員接受證實後的一週內,進行這些面談。
主教團也要與其他領袖協調,確保新成員和重返教會的成員有服務的機會。這樣的機會可以幫助這些成員的靈性成長,在生活中感受到主的大能。服務也能幫助成員感受到喜悅,並與支會裡其他人培養密切的關係。
提供服務機會時,應考量成員的需求和能力。在某些情況下,發出召喚是適當的。在其他情況下,最好賦予較不正式的指派工作。
23.6.2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慈助會會長團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慈助會會長團,要帶領支會在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這方面的日常工作(見8.2.3和9.2.3)。長老定額組會長團要帶領長老定額組成員在這些方面作努力。慈助會會長團要帶領慈助會的成員在這些方面作努力。在主教的協調下,他們要共同合作,與支會議會一起帶領這些工作。
這些領袖負有下列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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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啟發成員去愛神的兒女、分享福音,並邀請他人接受救主的祝福(見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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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長老定額組或慈助會的成員一同商議,討論要如何分享福音。討論如何找到可讓傳教士教導的人,以及如何支持正在接受教導的人。一同商議,討論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的需要,以及如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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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的成員,指派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見21.2.1)。也可以為傳教士正在教導的人,指派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這件事要與傳教士協調)。可能的話,領袖要指派已經與這些人有密切友誼,或是能培養出密切友誼的成員。領袖要鼓勵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提供基督般的愛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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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新成員與重返教會的成員有機會,擔任姊妹施助者或弟兄施助者。有關施助的更多資料,見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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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支會議會擬定一項計畫,來推動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這項工作(見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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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領支會傳道領袖的工作。如果未召喚支會傳道領袖,長老定額組會長團的一員就要履行這項職責(見23.6.3)。
長老定額組會長和慈助會會長,要分別指派其會長團的一員協助這方面的工作。這兩位會長團的成員要一同合作,他們要出席每週的協調會議(見23.4)。
23.6.3
支會傳道領袖
主教團要尋求支聯會會長的意見,以決定是否要召喚支會傳道領袖。如果他們決定發出這項召喚,主教團就要與長老定額組會長和慈助會會長商議,決定召喚的人選。
支會傳道領袖應當是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如果未召喚支會傳道領袖,長老定額組會長團的一員就要履行這項職責。
支會傳道領袖要支持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慈助會會長團的傳道責任。他還負有下列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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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支會成員和領袖、支會傳教士及全部時間傳教士的工作。這可能包括針對課程的教導、洗禮會,以及在鞏固新成員方面所作的努力進行協調。也可能包括計劃一些方法,來幫助支會成員分享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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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領每週的協調會議(見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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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時,出席支會議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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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支會議會擬定支會計畫,來落實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這項工作(見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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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分享福音和與成員建立關係,來尋求機會幫助全部時間傳教士履行其職責。若獲得核准,這可能包括與成員一同用餐(可能的話,最好是與部分成員家庭、新成員和重返教會之成員一起用餐;見2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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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支會聖殿和家譜領袖合作,幫助正在學習福音的人、新成員和重返教會的成員,參與聖殿和家譜事工。
23.6.4
支會傳教士
支會傳教士要幫助支會成員,體驗23.1所描述的分享福音的喜悅。他們要在支會傳道領袖,或履行該職責的長老定額組會長團成員的指導下服務。長老定額組會長和慈助會會長可以針對能服務的人選提出建議。
支會傳教士要以言語和榜樣,教導如何去愛人、分享信仰,以及邀請他人來接受福音帶來的祝福。他們也要幫助支會成員施助新成員和重返教會的成員。
支會傳教士要參與每週的協調會議(見23.4)。
23.6.5
支會議會和支會青少年議會
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這項工作,應該經常在支會議會會議中討論。主教可以請長老定額組會長或慈助會會長來帶領討論,這些討論應專注在人的身上。主教可以邀請支會傳道領袖參加支會議會會議。
該議會可以討論在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方面的支會計畫。他們也要討論需要跨組織協調的指派工作。以下這些資源能促進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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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聖約道路。這項資源能幫助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在洗禮或重新參與福音學習後的最初12至24個月內,在聖約道路上進步。我的聖約道路可在福音圖書館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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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約道路進步情況」報告。支會領袖和全部時間傳教士利用這項資源,來記錄和查看新成員、重返教會之成員,以及傳教士所教導之人的進步情況。支會領袖可透過成員工具應用程式和領袖及文書資源(LCR),來取得「聖約道路進步情況」報告。全部時間傳教士透過宣講我的福音應用程式,來存取並分享「聖約道路進步情況」的資料。
有關支會議會的更多資料,見29.2.5。
支會青少年議會要特別留意(1)剛加入教會與重返教會的青少年,以及(2)傳教士正在教導的青少年。此議會也要討論一些方法,讓青少年參與在分享福音和鞏固所有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方面的支會計畫。有關支會青少年議會的更多資料,見29.2.6。
23.6.6
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的支會計畫
每個支會對於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都應當有一項簡單的計畫。這項計畫有助於指引各項會議、服務和活動的方向。此計畫可納入一些安排和建議,以達到以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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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會的聚會和活動中,幫助每個人感到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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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成員體驗分享福音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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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傳教士正在教導的人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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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新成員和重返教會的成員在靈性上進步。
長老定額組會長和慈助會會長要協助支會議會訂立這項計畫,支會傳道領袖也要提供協助。主教要審閱和核准該計畫。
支會議會的成員要帶頭落實這項計畫,並在支會議會會議中報告進度。必要時,他們也要更新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