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與召喚
28.祖先的聖殿教儀


「28.祖先的聖殿教儀」,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0)。

「28.祖先的聖殿教儀」,總指導手冊

28.

祖先的聖殿教儀

28.0

導言

主教如有關於聖殿及聖殿事工的問題,而本章或38.4並未提供答案,應請示支聯會會長。支聯會會長可將問題轉呈總會會長團辦公室。

支聯會會長及主教要幫助成員作好準備,好讓成員在為過世祖先執行教儀時能有正向的經驗。他們要教導聖殿事工的教義基礎,確定成員了解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等待時期和其他政策。

28.1

一般指導方針

大致來說,教會成員可以為去世滿一年以上的人執行聖殿教儀。死者若是出生在110年以內,而渴望執行教儀的人不是近親(未離婚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則應在保留作聖殿教儀前取得一位近親的同意。

為死者執行的教儀,只有在死者選擇接受和有資格接受的情況下,才會生效(見教義和聖約138:19,32-34)。

有關印證的政策,見38.4

28.2

為死者執行教儀

28.2.1

哪些人可以參加為死者執行的教儀

年齡適當且持有限制用途之聖殿推薦書的成員,可以參加為死者執行的洗禮和證實(見26.4.3)。接受過恩道門且持有有效聖殿推薦書的成員,可以參加為已逝者執行的所有教儀(見26.5)。

有身心障礙的成員可以為死者作聖殿事工,只要他們:

  • 有足夠的心智能力,能了解教儀。

  • 能夠照顧自己,或是由持有聖殿推薦書,並在需要時能提供協助的親友陪同。

28.2.2

代替死者受洗及證實

想要參與洗禮教儀的團體,例如家庭、支會和支聯會,通常要事先與聖殿作安排。這些團體應有一個以上的成年人隨同,確定團體中各個性別都有適當的領袖人數。這些成年人都應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在洗禮室協助的弟兄和姊妹,不需要被按手選派為聖殿教儀工作人員。接受過恩道門的弟兄,尚未接受過恩道門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以及亞倫聖職中的祭司,都可以執行洗禮。

只有接受過恩道門的弟兄可以執行證實,以及在洗禮池邊或印證室擔任紀錄員。

任何持有有效聖殿推薦書,包括限制用途之推薦書的成員,都可以擔任替代洗禮的見證人。這些成人和青少年也可以協助洗禮室的工作,例如協助與會者,分發衣物和毛巾,並在情況許可下在電腦系統上記錄洗禮和證實教儀。

28.3

特定情況

28.3.1

生前無法去聖殿的成員

要等待一年才能執行聖殿替代教儀的規定,並不適用於生前因無法掌控的原因而不能去聖殿的配稱成員,包括去世時配稱,但因未達適當年齡而未接受恩道門的8歲以上兒童和青少年(亦見28.3.4)。這些兒童和青少年不穿著聖殿服裝安葬。

家人必須持有死者在去世時仍有效的聖殿推薦書,或死者的主教出具確認死者配稱的信函,才能為其執行教儀。聖殿推薦書或主教信函應該在執行教儀前出示給聖殿。

28.3.2

在洗禮後一年內過世的成員

接受洗禮和證實後一年內就過世的配稱成員,其聖殿教儀可於接受證實屆滿一年後完成(見28.3.1)。

28.3.3

出生前死亡的孩童(死胎和因流產死亡的孩子)

出生前死亡的兒童,不需要執行聖殿教儀。這並不表示這些子女無法在永恆中成為該家庭的一分子。父母受到鼓勵要信賴主,尋求祂的安慰。更多資料,見38.7.3

28.3.4

八歲前過世的兒童

8歲前死亡的兒童無需接受洗禮或恩道門,這些小孩只需要執行印證給父母的教儀。該兒童若在生前就已經印證給父母,或是在聖約中出生,則無需執行任何替代教儀。

28.3.5

生前有智能障礙的人

教會為以下生前有智能障礙的已逝者執行聖殿教儀:

  • 已知能為其行為負起責任的人(見教義和聖約20:71

  • 不知能否為其行為負起責任的人

若已清楚知道某位已逝者有智能障礙,無法為其行為負起責任,如果此人不是在聖約中出生,則唯一要執行的教儀是印證給父母。即使此人活到8歲以上,也不需要或不執行其他聖殿教儀(見教義和聖約137:10)。

28.3.6

推定死亡的人

如果從推定或宣布死亡那時算起,已經過了10年,則可以為推定已死亡之人執行聖殿教儀。此政策適用於(1)在執勤中失蹤、在海上下落不明,或是已被合法宣告死亡的人,及(2)已明顯死亡但遺體不曾尋獲的失蹤者。

至於其他所有失蹤的案例,聖殿教儀要從其出生日期算起的110年後才能執行。

28.3.7

自己了結生命的人

對於自己了結生命的人,要自死亡日期算起,滿一年後,才可以為他們執行聖殿教儀。

28.3.8

被取消或放棄教會成員身分的人

必須要有總會會長團的核准,才能為在死前被取消或放棄教會成員身分的死者執行聖殿教儀。一位家人應寫信到總會會長團辦公室,但不需要填寫表格。主教或支聯會會長可根據需要協助這項請求。

28.4

確認接受恩道門之前已接受教儀

有時候,已逝者生前接受洗禮和證實的紀錄,經過一番查訪仍無法確認。倘若一個人已由代理人接受了恩道門,但無法確認此人生前已接受洗禮和證實,則此人就必須由代理人代替他受洗和證實,但接受代理的洗禮和證實後,則無需再次執行恩道門和印證。

28.5

恢復聖殿祝福

接受過恩道門,但被取消或放棄教會成員身分,後來經由洗禮和證實重新加入教會的人,唯有藉著恢復祝福的教儀,才能獲得聖職及聖殿祝福。由於這些祝福透過這項教儀而恢復了,因此這些人不必再次被按立至任何聖職職位或接受恩道門。有關為活人執行這項教儀的資料,見32.17.2

為死者執行此項教儀,必須取得總會會長團的核准。死者家屬可以寫信到總會會長團辦公室,請求恢復其已逝家人的聖職及聖殿祝福。主教或支聯會會長可根據需要協助這項請求。

有些人未接受恩道門,但被取消或放棄成員身分之前,是在聖約中出生或已印證給父母,這些人經由洗禮和證實重新加入教會後,不需要再接受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