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与召唤
28.祖先的圣殿教仪


「28.祖先的圣殿教仪」,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2020)。

「28.祖先的圣殿教仪」,总指导手册

28.

祖先的圣殿教仪

28.0

导言

主教如有关于圣殿及圣殿事工的问题,而本章或38.4并未提供答案,应请示支联会会长。支联会会长可将问题转呈总会会长团办公室。

支联会会长及主教要帮助成员作好准备,好让成员在为过世祖先执行教仪时能有正向的经验。他们要教导圣殿事工的教义基础,确定成员了解与圣殿事工有关的等待时期和其他政策。

28.1

一般指导方针

大致来说,教会成员可以为去世满一年以上的人执行圣殿教仪。死者若是出生在110年以内,而渴望执行教仪的人不是近亲(未离婚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则应在保留作圣殿教仪前取得一位近亲的同意。

为死者执行的教仪,只有在死者选择接受和有资格接受的情况下,才会生效(见教义和圣约138:19,32-34)。

有关印证的政策,见38.4

28.2

为死者执行教仪

28.2.1

哪些人可以参加为死者执行的教仪

年龄适当且持有限制用途之圣殿推荐书的成员,可以参加为死者执行的洗礼和证实(见26.4.3)。接受过恩道门且持有有效圣殿推荐书的成员,可以参加为已逝者执行的所有教仪(见26.5)。

有身心障碍的成员可以为死者作圣殿事工,只要他们:

  • 有足够的心智能力,能了解教仪。

  • 能够照顾自己,或是由持有圣殿推荐书,并在需要时能提供协助的亲友陪同。

28.2.2

代替死者受洗及证实

想要参与洗礼教仪的团体,例如家庭、支会和支联会,通常要事先与圣殿作安排。这些团体应有一个以上的成年人随同,确定团体中各个性别都有适当的领袖人数。这些成年人都应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

在洗礼室协助的弟兄和姊妹,不需要被按手选派为圣殿教仪工作人员。接受过恩道门的弟兄,尚未接受过恩道门的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以及亚伦圣职中的祭司,都可以执行洗礼。

只有接受过恩道门的弟兄可以执行证实,以及在洗礼池边或印证室担任纪录员。

任何持有有效圣殿推荐书,包括限制用途之推荐书的成员,都可以担任替代洗礼的见证人。这些成人和青少年也可以协助洗礼室的工作,例如协助与会者,分发衣物和毛巾,并在情况许可下在电脑系统上记录洗礼和证实教仪。

28.3

特定情况

28.3.1

生前无法去圣殿的成员

要等待一年才能执行圣殿替代教仪的规定,并不适用于生前因无法掌控的原因而不能去圣殿的配称成员,包括去世时配称,但因未达适当年龄而未接受恩道门的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亦见28.3.4)。这些儿童和青少年不穿着圣殿服装安葬。

家人必须持有死者在去世时仍有效的圣殿推荐书,或死者的主教出具确认死者配称的信函,才能为其执行教仪。圣殿推荐书或主教信函应该在执行教仪前出示给圣殿。

28.3.2

在洗礼后一年内过世的成员

接受洗礼和证实后一年内就过世的配称成员,其圣殿教仪可于接受证实届满一年后完成(见28.3.1)。

28.3.3

出生前死亡的孩童(死胎和因流产死亡的孩子)

出生前死亡的儿童,不需要执行圣殿教仪。这并不表示这些子女无法在永恒中成为该家庭的一分子。父母受到鼓励要信赖主,寻求祂的安慰。更多资料,见38.7.3

28.3.4

八岁前过世的儿童

8岁前死亡的儿童无需接受洗礼或恩道门,这些小孩只需要执行印证给父母的教仪。该儿童若在生前就已经印证给父母,或是在圣约中出生,则无需执行任何替代教仪。

28.3.5

生前有智能障碍的人

教会为以下生前有智能障碍的已逝者执行圣殿教仪:

  • 已知能为其行为负起责任的人(见教义和圣约20:71

  • 不知能否为其行为负起责任的人

若已清楚知道某位已逝者有智能障碍,无法为其行为负起责任,如果此人不是在圣约中出生,则唯一要执行的教仪是印证给父母。即使此人活到8岁以上,也不需要或不执行其他圣殿教仪(见教义和圣约137:10)。

28.3.6

推定死亡的人

如果从推定或宣布死亡那时算起,已经过了10年,则可以为推定已死亡之人执行圣殿教仪。此政策适用于(1)在执勤中失踪、在海上下落不明,或是已被合法宣告死亡的人,及(2)已明显死亡但遗体不曾寻获的失踪者。

至于其他所有失踪的案例,圣殿教仪要从其出生日期算起的110年后才能执行。

28.3.7

自己了结生命的人

对于自己了结生命的人,要自死亡日期算起,满一年后,才可以为他们执行圣殿教仪。

28.3.8

被取消或放弃教会成员身份的人

必须要有总会会长团的核准,才能为在死前被取消或放弃教会成员身份的死者执行圣殿教仪。一位家人应写信到总会会长团办公室,但不需要填写表格。主教或支联会会长可根据需要协助这项请求。

28.4

确认接受恩道门之前已接受教仪

有时候,已逝者生前接受洗礼和证实的纪录,经过一番查访仍无法确认。倘若一个人已由代理人接受了恩道门,但无法确认此人生前已接受洗礼和证实,则此人就必须由代理人代替他受洗和证实,但接受代理的洗礼和证实后,则无需再次执行恩道门和印证。

28.5

恢复圣殿祝福

接受过恩道门,但被取消或放弃教会成员身份,后来经由洗礼和证实重新加入教会的人,唯有藉着恢复祝福的教仪,才能获得圣职及圣殿祝福。由于这些祝福透过这项教仪而恢复了,因此这些人不必再次被按立至任何圣职职位或接受恩道门。有关为活人执行这项教仪的资料,见32.17.2

为死者执行此项教仪,必须取得总会会长团的核准。死者家属可以写信到总会会长团办公室,请求恢复其已逝家人的圣职及圣殿祝福。主教或支联会会长可根据需要协助这项请求。

有些人未接受恩道门,但被取消或放弃成员身份之前,是在圣约中出生或已印证给父母,这些人经由洗礼和证实重新加入教会后,不需要再接受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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