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教會聚會(會議)」,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4)。
「29.教會聚會(會議)」,總指導手冊。
29.
教會聚會(會議)
29.0
導言
後期聖徒一同聚會來崇拜、彼此啟發,以及教導和學習福音(見阿爾瑪書6:6;摩羅乃書6:5-6)。救主應許:「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18:20)。一同聚會是我們的心「在合一和彼此相愛中交織在一起」(摩賽亞書18:21)的一種方式。
領導人會議能幫助領袖們一同商議,協調在為人服務方面所作的努力。然而,召開會議絕不可取代像耶穌基督那樣服務和施助。可以在會議中規劃要如何協助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但這事工大部分往往是在會議以外的時間完成。
29.1
安排和主持聚會(會議)
領袖要「依照神的誡命和啟示,在聖靈引導下」(教義和聖約20:45;亦見摩羅乃書6:9;教義和聖約46:2)安排並主持各項聚會(會議)。他們要尋求各種方法,在聚會(會議)中邀請聖靈的影響力同在。
領袖要確保聚會(會議)的次數和時間長度,不會為成員或其家庭帶來負擔。例如,聚會(會議)不應造成家庭在安息日難以有時間在一起。
領袖也要確保聚會(會議)著重在最重要的事情上。例如,聖餐聚會應該著重於聖餐和建立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會長團會議和議會會議,應該著重於鞏固個人和家庭。
主領職員可以主持聚會(會議),或是請其他人,如一位諮理,在其指導下主持。
聚會(會議)中偶爾會發生某些事情,使得主領職員覺得有必要加以澄清。例如,可能有人教導了錯誤的教義。如果發生那樣的情況,主領職員應該加以澄清,同時不使任何人感到難堪。
29.2
支會聚會(會議)
29.2.1
聖餐聚會
29.2.1.1
安排聖餐聚會
主教團要安排和主持聖餐聚會,並確保聖餐聚會著重於聖餐和建立對耶穌基督的信心。
聖餐聚會的時間為一小時,可包括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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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前音樂(相關指示見19.3.2)。聚會開始前虔敬的音樂,可以邀來崇拜的氣氛。
-
致歡迎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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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主領持有權柄人員,或其他來訪的領袖。主領持有權柄人員和拜訪的高級諮議應受邀坐在台上。總會職員也應受邀坐在台上,除非是參加自己所屬的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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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事項。宣布事項應維持在最低限度。大部分的宣布事項可以列印出來、以電子方式分享,或在其他聚會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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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會及支聯會事務,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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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實新歸信者(見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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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餐聖詩和主理聖餐。聖餐是聖餐聚會的重點所在,聖餐聚會的其他部分不應使人偏離這項重點。這項教儀讓成員有機會將心思導向救主和祂所作的犧牲,應當成為靈性更新的神聖時間。
聖餐桌應在聚會前準備就緒。主教要確保以虔敬有序的方式祝福和傳遞聖餐。主理聖餐的人代表耶穌基督。
有關準備、祝福和傳遞聖餐的更多資料,見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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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信息和會眾獻詩或其他音樂。信息和音樂都應當符合聖餐的神聖本質。有關選擇演講者的資料,見29.2.1.4。有關選擇聖餐聚會音樂的資料,見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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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會聖詩和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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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音樂。
聖餐聚會中不應使用視覺輔助教材和視聽資料(見38.8.3)。
29.2.1.2
主領聖餐聚會
除非有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該區域的區域七十員或總會持有權柄人員在場,否則主教要主領聖餐聚會。如果主教和他的諮理都無法出席聖餐聚會,則支聯會會長要指定人選來主領。他通常會指定長老定額組會長。不過,他可以邀請另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
29.2.1.3
聚會開始前的時間
在聚會開始之前,會眾成員要為聖餐在靈性上作好準備。他們可以透過安靜地祈禱和沉思,做到這一點。領袖們要在虔誠方面樹立榜樣。
主教團的一員要邀請女青年班級會長團安排青少年在訪客和成員進入教堂時歡迎他們,藉此進行施助。青少年要努力按名字問候成員,也要視需要回答問題和幫助人們找到座位,藉此增進虔敬的氣氛
29.2.1.4
選擇演講者
主教團要選擇聖餐聚會的演講者。他們通常是邀請支會的成員,包括青少年和兒童(見38.8.18)。支聯會會長可以指派高級諮議或支聯會組織的會長團成員作演講。支聯會會長要決定這類指派工作的次數。
主教團要事先儘早發出聖餐聚會的演講邀請。演講者要為耶穌基督作見證,並用經文來教導祂的福音(見教義和聖約42:12;52:9)。信息要能夠建立信心,並符合聖餐的神聖本質。
有關新召喚或剛返鄉的傳教士在聖餐聚會中演講,見24.5.2和24.8.3。
主教團每年要安排一次聖餐聚會的時間,讓初級會的兒童演出。有關初級會演出的資料,見12.1.6。
29.2.1.5
在特殊情況下的聖餐儀式
每位教會成員都需要得到領受聖餐所帶來的靈性祝福。然而,有些成員由於行動不便,由於只能待在家中、醫院或照護機構,無法參加聖餐聚會。主教可以指派聖職持有人為這些成員主理聖餐(見18.9.1)。
在某些情況下,主教可以授權為無法參加聖餐聚會的人進行串流直播。相關資料,見29.7。
成員若在旅行或暫時離家居住,應盡可能到附近的支會參加聖餐聚會。聖餐儀式不應與家族團聚、度假,或不是由教會主辦的其他活動一併舉行。
29.2.2
禁食見證聚會
在禁食見證聚會上,沒有指定的演講者或特別音樂曲目演出,而是由主持的人先作簡短的見證,然後邀請會眾成員作他們的見證。作見證的意思是指在聖靈的啟發下,宣告福音真理。作見證要簡短,好讓許多人都能參與。
教會歡迎年幼的兒童在禁食見證聚會上作見證。最好的方式可能是,先讓他們在家中學習作見證,直到他們不需要他人協助就能作見證。
在主教的指導下,通常在禁食見證聚會上進行兒童的命名與祝福(見29.2.1.1)。
29.2.3
支會大會
支會大會要事先規劃,以符合當地的需要。支會大會包括了由支聯會會長安排的聖餐聚會。支會大會通常由支聯會會長主領,由主教團的一員主持。
在支會大會中,支聯會會長團或高級諮議會的一員,要提出總會、支聯會和支會領袖的名字進行支持。他要用支會文書準備的職員支持表。主教和支聯會會長通常會在支會大會上演講。
支會要舉行例行的聖職和組織聚會,作為支會大會的一部分。支聯會領袖可以給予指導和協助,他們要施助支會領袖和成員。
在支會大會期間,支聯會會長團要與主教團開會,一同檢視支會中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進步情況。這個會議可以在支會大會的那個星期天或其他時間召開。
29.2.4
主教團會議
主教要安排並主持主教團會議。要考量的事務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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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支會中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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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固支會中的個人和家庭,尤其是青少年和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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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可以準備好接受教儀的成員,包括接受聖職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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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要召喚到支會職務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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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可擔任傳教士並推薦給支聯會會長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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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來自經文、教會領袖和本指導手冊的指示。
其他項目可包括支會的各個組織和各項計畫、支會經費、指派工作的回報,以及籌劃近期的聚會和活動。
29.2.5
支會議會會議
主教要規劃、主領和主持支會議會會議。如果主教無法出席會議,他可以指派一位諮理主領和主持。然而,主教不在時,支會議會不作重大決定。
支會議會要努力幫助支會所有成員培養靈性力量、接受拯救的教儀、遵守聖約,並成為耶穌基督聖潔的信徒(見摩羅乃書6:4-5)。支會議會開會時,議會成員要規劃和協調這事工。他們要一起決策,決定該如何運用支會成員的長處和能力,來造福有需要的人。他們要尋求聖靈的指引,團結合一地關愛和關懷支會成員。
支會的組織領袖出席支會議會會議時,具有兩種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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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支會議會的成員,協助造福支會所有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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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他們組織的代表。
支會議會成員一起開會時,要討論能因整個議會齊心協力而獲益的事務。議會每個成員都受到鼓勵,要針對這些事務分享看法和靈感啟發。
支會議會會議通常不超過一小時。會議以祈禱開始,接著簡短報告前次會議的指派工作。下面列出了可以討論的事項。在每次會議中,沒有足夠的時間討論所有事項。主教要優先討論在造福個人和家庭方面最迫切需要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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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幫助所有成員建立信心、接受拯救的教儀,以及遵守聖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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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有需要的人。分享資源和技能,來造福個人、家庭和社區。幫助支會的成員自立。(見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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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檢視正在學習福音的人的進步情形,以及新成員和重返教會的成員的進步情形。討論成員能與人分享福音的方法。(見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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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檢視正在準備接受聖殿教儀的成員的進步情形。計劃能幫助更多成員有資格獲得聖殿推薦書的方法。討論成員能參與聖殿和家譜事工的方法。(見第25章。)
支會議會的成員在討論這些事務時,要思考他們服務的成員有何需求和優勢。他們可以在會長團會議中、與他們組織的成員討論(包括施助面談)時,以及透過自己在施助方面的努力,來了解這些需求和優勢。此外,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提供了一些工具和報表,可以幫助領袖了解成員的進展。議會成員必須對任何涉及私人或敏感的資訊保密(見4.4.6)。
支會議會應當認識支會中的兒童和青少年,以及他們的家庭狀況。他們要特別留意那些在家中沒有福音支持的人。
討論過後,主教可以決定行動方針,或是暫緩作決定,同時尋求更多的資訊和指引。或者,他也可以將此事交付另一個議會,如主教團。見4.4.3。
有時候,支會議會的決議可能是:舉辦一個支會活動有助於滿足成員的需要。支會議會可以督導支會活動的規劃。然而,活動的規劃多半是在議會會議之前和之後進行。有關活動的更多資料,見第20章。
全部時間傳教士返鄉後,可以受邀到支會議會報告他們的傳道經驗(見24.8.3)。
為了明瞭教會中議會會議的指導原則,議會的所有成員都應當研讀4.3和4.4。
29.2.6
支會青少年議會會議
主教可以主持支會青少年議會會議,也可以指派另一人主持,例如他的一位祭司定額組助理,或年齡最大的女青年班級的會長團。支會青少年議會會議要為青少年提供領導的機會。主教團和其他領袖可以在定額組會長團或班級會長團的會議中,幫助他們為青少年議會會議作好準備。
每次開會前,主教和主持的人應檢閱要討論的議題。這些議題可包括:
29.2.7
支會其他的聚會(會議)和班級
慈助會姊妹的聚會及其領袖會議,見第9章。
女青年聚會及其領袖會議,見第11章。
初級會兒童的聚會及其領袖會議,見第12章。
主日學各班級,見13.3。
教師議會會議,見17.4。
分享福音和鞏固新成員與重返教會之成員的協調會議,見23.4。
聖殿和家譜事工的協調會議,見25.2.7。
29.2.8
星期日聚會時間表
以下星期日兩小時的聚會時間表,支會要擇一使用。
第1種方案
60分鐘 |
聖餐聚會 |
---|---|
10分鐘 |
前往各班級和聚會的轉換時間 |
50分鐘 |
所有星期日:初級會,包括托兒班(見12.2.1.2) 每月第一和第三個星期日:主日學(見13.3) 第二和第四個星期日:聖職定額組聚會(見8.2.1.2和10.2.1.2)、慈助會聚會(見9.2.1.2)和女青年聚會(見11.2.1.2) 第五個星期日:青少年和成人的聚會。主教團要決定主題並指派教師(通常是支會或支聯會的成員)。他們也要決定青少年和成人、男性和女性要分開聚會或一起聚會。 |
第2種方案
50分鐘 |
所有星期日:初級會,包括托兒班(見12.2.1.2) 每月第一和第三個星期日:主日學(見13.3) 第二和第四個星期日:聖職定額組聚會(見8.2.1.2和10.2.1.2)、慈助會聚會(見9.2.1.2)和女青年聚會(見11.2.1.2) 第五個星期日:青少年和成人的聚會。主教團要決定主題並指派教師(通常是支會或支聯會的成員)。他們也要決定青少年和成人、男性和女性要分開聚會或一起聚會。 |
---|---|
10分鐘 |
前往聖餐聚會的轉換時間 |
60分鐘 |
聖餐聚會 |
如果兩個支會在同一間教堂聚會,而其中一個或兩個單位的兒童或青少年人數很少,則可以讓這些兒童或青少年一起參加星期日的課程。這兩個支會的星期日聚會時間表可以重疊,如下圖所示。
如果兩個支會使用不同的語言,但是兒童和青少年會說相同的語言,也可以考慮採行這個方案。
採行此方案需獲得支聯會會長的核准。如果支聯會會長核准,每個支會的主教要與組織領袖開會,尋求他們對實施此方案的建議。
兩個主教團要一起開會,決定應從各自的支會中召喚哪些成員,在這些定額組和組織服務。每位主教依然是其祭司定額組的會長,但兩位主教可以輪流主領星期日的定額組會議。兩個支會的主教都要出席聯合舉行的支會青少年議會會議。實施這項方案後,領袖們要繼續定期開會來協調工作。
29.2.9
復活節和聖誕節
在復活節主日,聖餐聚會是唯一舉行的聚會。聖誕節適逢星期日時也是如此。聖誕節若是在那星期的另一天,支聯會會長團可以決定在鄰近聖誕節的一個星期日——通常是聖誕節前的那個星期日——只舉行聖餐聚會。
在某些地區,非基督徒的重大節日具有重要的文化意義;當這樣的節日適逢星期日時,區域會長團可以授權主教在當天只舉行聖餐聚會。
支聯會會長團可以與主教商議,以決定是否要調整這些星期日聖餐聚會的開始時間。
29.3
支聯會聚會(會議)
29.3.1
支聯會大會
支聯會大會是由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會長排定日期。支聯會會長通常每年主領一次支聯會大會,並由被指派的區域七十員或總會持有權柄人員主領另一次大會。
主領職員要指導這場大會的所有策劃工作,並且事先核准與會者和音樂曲目。有關支聯會大會的音樂,見19.3.4。
由區域七十員或總會持有權柄人員主領時,他可以邀請支聯會會長就該場大會中要教導的主題提出建議。由支聯會會長主領時,他和他的諮理要選擇主題。支聯會會長團可以和支聯會高級諮議會討論可能的主題。支聯會會長團在作這些選擇時,要考慮總會會長團最近強調的主題。
支聯會會長在安排支聯會大會時,可以邀請聖職定額組和其他組織、個人和家庭提供協助。例如,他們可以被指派來排椅子、提供接待人員和清潔會場。
每次支聯會大會通常包括下列的聚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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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七十員或總會持有權柄人員(若經指派)與支聯會會長團舉行的一場會議。支聯會文書和支聯會執行祕書也要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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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聖職領導人會議(見29.3.3)。主領持有權柄人員要決定此會議是在星期六或星期日召開,由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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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晚間大會,與會者為支聯會中18歲以上所有成員。如果主領持有權柄人員核准,可以視當地情況將這場大會改在星期日舉行。由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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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全體大會,與會者為所有成員和其他想參加的人。支聯會會長要主持這場大會,並在會中演講。若沒有足夠空間可以容納所有的人參加一場星期日全體大會,則可以舉行一場以上的大會。兒童要和家人一起參加,不分開聚會。
如有必要,可將支聯會大會的各場次,串流直播到支聯會的各教堂或其他地點。有些成員可能需要將這場大會串流直播到他們的家中。有關串流直播聚會(會議)的其他資料,見29.7。
在全體大會演講的人,不應使用視覺輔助教材或視聽資料(見38.8.3)。
如果總會職員、聖殿會長和女監護、傳道部會長夫婦或支聯會教長出席,他們應坐在台上。如果聖殿會長團和傳道部會長團的諮理代替他們的會長出席,則他們(和其配偶)也應坐在台上。
每年在一場支聯會大會中,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要提出總會、區域及支聯會職員的姓名進行支持。他要用支聯會文書準備的職員支持表。這個程序通常在每年第一場支聯會大會上進行。
若有支聯會的職員在支聯會大會以外的時間被召喚或卸任,他們就要在下一次的支聯會大會上,被提名接受支持,或接受會眾表達感謝之意。或者,也可以在每個支會的聖餐聚會進行這項程序。見30.3和30.6。
獲推薦將按立為長老或大祭司的弟兄,要在支聯會大會上被提請支持。如果某位弟兄需要在下一次支聯會大會前被按立,他可以先在自己支會的聖餐聚會中接受支持。然後在支聯會大會上,將他的名字提出來,進行追認(見18.10.3)。
29.3.2
支聯會聖職大會
支聯會會長團要安排和主持支聯會聖職大會。他們要透過祈禱來選擇主題和演講者。
29.3.3
支聯會聖職領導人會議
支聯會會長團要安排和主持支聯會聖職領導人會議。這個會議的架構很有彈性,所有與會者可以整場會議都聚在一起;也可以在接受整體的指導之後,按照召喚和指派工作分成小組,接受特定的指導。
一般說來,支聯會會長和支聯會的其他領袖要提供指導。支會領袖,包括女性領袖,有時也可以受邀提供指導。
29.3.4
支聯會領導人會議
支聯會組織會長團要安排和主持支聯會領導人會議。這個會議的架構很有彈性,所有領袖可以整場會議都在一起;也可以在接受整體的指導之後,按照召喚和指派工作分成小組,接受特定的指導。
一般而言,支聯會的組織領袖、支聯會會長團成員或支聯會的其他領袖要提供指導。支會的組織領袖有時也可以受邀提供指導。
支聯會男青年會長團不召開支聯會領導人會議。照顧亞倫聖職定額組的人,要從支聯會聖職領導人會議得到指導(見29.3.3)。
29.3.5
支聯會會長團會議
支聯會會長要安排和主持支聯會會長團會議。要考量的事務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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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中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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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固支聯會中的個人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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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中各支會、長老定額組和其他組織的需要和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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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所推薦要按立為長老的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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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被召喚到支聯會職位和支會某些職位的成員,見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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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所推薦要去傳教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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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經文、教會領袖和本指導手冊的指示。
其他項目可包括支聯會的各項活動和計畫、支聯會經費、指派工作的回報,以及籌劃近期的聚會。
29.3.6
高級諮議會會議
支聯會會長團要安排和主持高級諮議會會議。這個會議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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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支聯會會長團對於教義和指派工作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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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如何鞏固支聯會中的個人和家庭一起商議。領袖及文書資源(LCR)系統提供了一些工具和報表,可以幫助領袖了解成員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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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如何協助完成支聯會中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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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指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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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按立至長老和大祭司的弟兄人選,與支聯會會長團商議,並且支持他們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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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要發出的召喚,與支聯會會長團商議,並且支持他們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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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安排支聯會聖職領導人會議(見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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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取剛返鄉的傳教士所作的報告(見24.8.3)。
有時在簡短的高級諮議會會議之後,可以立刻召開支聯會議會會議(見29.3.7),這樣有助於減少領袖參加會議的次數。
為了明瞭教會中議會會議的指導原則,議會的所有成員都應當研讀4.3和4.4。
有關與會者遠端參加會議,見29.7。
29.3.7
支聯會議會會議
支聯會會長要安排和主持支聯會議會會議。在這個會議中,議會成員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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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支聯會會長團對於教義和其指派工作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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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如何鞏固支聯會中的個人和家庭一起商議。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提供了一些工具和報表,可以幫助領袖了解成員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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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支聯會中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整體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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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支聯會成員的屬世需要,以及如何幫助他們自立。找出社區和教會中的可用資源。範例可包括當地的學校和楊百翰大學全球教育途徑。(見22.12和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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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一份簡單的計畫,供支聯會緊急應變之用,並且持續更新(見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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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一些方法,讓支聯會成員在社區中服務(見22.9.1)。如果可以使用JustServe.org ,該網站建議了一些社區服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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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支聯會各組織、活動和計畫的情況。
有時在簡短的高級諮議會會議之後,可以立刻召開支聯會議會會議(見29.3.6),這樣有助於減少領袖參加會議的次數。
為了明瞭教會中議會會議的指導原則,議會的所有成員都應當研讀4.3和4.4。
有關與會者遠端參加會議,見29.7。
29.3.8
支聯會成年領導人委員會會議
支聯會成年領導人委員會,要在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支會慈助會會長團所做的工作上,提供支援。委員會成員要特別重視支會在施助、分享福音、鞏固新成員和重返教會的成員,以及參與聖殿和家譜事工所作的努力。
此外,此委員會要協調支聯會在福利和自立方面所作的努力,包括JustServe.org(若能使用)和楊百翰大學全球教育途徑(22.13)。
支聯會會長團要安排和主持支聯會成年領導人委員會會議。這個會議可作為支聯會議會會議的延伸。例如,在支聯會議會的某幾次會議結束後,成年領導人委員會可以開會,繼續討論特定的事務。
29.3.9
支聯會青少年領導人委員會會議
支聯會青少年領導人委員會要支持主教團、女青年會長團和顧問,以及亞倫聖職定額組顧問,協助他們照顧青少年。該委員會的成人領袖要特別強調讓青少年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支聯會青少年領導人委員會負有下列其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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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服務和活動。可包括青年大會、舞會、祈禱會、服務計畫和跨支聯會的活動。(若能使用JustServe.org,可上該網站尋找服務建議。)青少年應當帶頭策劃和舉辦這些活動。支聯會活動不應過於頻繁,造成支會的負擔。這些活動應該是補充支會的活動,而不是與支會活動競爭。支聯會應事先及早通知支會領袖關於支聯會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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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一些方法,支持鞏固青年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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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支聯會在推動兒童和青少年計畫方面所作的努力。
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要督導支聯會青少年領導人委員會會議。他可以主持,或指派其他人(包括青少年)主持。這個會議可作為支聯會議會會議的延伸。例如,在支聯會議會的某幾次會議結束後,青少年領導人委員會可以開會,繼續討論特定的事務。
29.3.10
支聯會主教議會會議
要討論的事務可包括:
支聯會會長要帶領這個會議。他要幫助主教學習和履行他們的主要責任(見7.1)。他也要邀請主教運用教會領袖的指示來給予忠告。
這個會議並不取代支聯會會長與每位主教所作的例行面談(見6.2.1.2)。
為了解教會中議會會議的指導原則,議會的所有成員都應該研讀4.3和4.4。
29.3.11
支聯會其他的會議
支聯會單身成人委員會和支聯會年輕單身成人委員會的會議,在14.1.1.2有所說明。
29.4
協調議會會議
區域七十員要帶領該會議進行討論。所有與會者要一起商議,與會者一律平等(見教義和聖約88:122)。
在這個會議中,與會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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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如何最能落實總會會長團、十二使徒定額組和區域會長團的教導和指示,尋求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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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議會中協調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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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商議,討論成員屬世和屬靈的福祉,以及如何幫助他們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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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教導和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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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跨支聯會的事務,
29.5
為死者舉行的喪禮和其他儀式
教會成員過世時,主教可以主動表達願意為死者舉行儀式,來協助安慰在世的人,並向死者表達悼念。為死者舉行的儀式,因宗教、文化、傳統和當地法律而不盡相同。以下指示可以協助主教為死者籌劃以福音為中心的儀式,同時尊重這些不同的差異。
29.5.1
一般原則
死亡是天父的救恩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環(見阿爾瑪書12:24-27)。由於耶穌基督的緣故,所有的人都會復活。為死者舉行教會儀式的一個重要目的,是要為救恩計畫作見證,尤其是為救主的贖罪和復活作見證。這些儀式應當成為莊嚴的靈性經驗。
有人過世時,教會成員應當尊重其他宗教的做法。然而,他們不應該參加與誡命或教會標準相違背的儀式或傳統。教會領袖不應將其他宗教或團體的儀式,納入為死者舉辦的教會儀式中。
成員受到勸告,不要進行會對在世的人造成負擔的做法或傳統。這類做法可能包括過多的旅行、鋪張的宣傳、送奠儀、長期設宴,以及過度的週年紀念活動。
參與為死者舉行的儀式的教會成員,不應接受酬金。
有人過世時,教會領袖和成員的做法要遵守當地法律。
29.5.2
為死者家屬提供協助
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教會領袖和成員要「與哀者同哀,……安慰需要安慰的人」(摩賽亞書18:9)。有成員過世時,主教要拜訪死者家屬,給予安慰。主教可以邀請他的諮理和他一起去,他也要通知長老定額組會長和慈助會會長。
主教要提供來自支會成員的協助,包括長老定額組和慈助會的協助。例如,支會成員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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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親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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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準備訃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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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籌劃喪禮或其他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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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安排殯儀館和墓地方面的事宜(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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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遺體穿衣,以便安葬(見3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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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餐點。
29.5.3
瞻仰遺容(若有此習俗)
有時候,在舉行喪禮之前,會在教堂進行瞻仰遺容。領袖應該在預定進行瞻仰遺容之前至少一個小時,打開教堂讓葬儀社人員進入。
瞻仰遺容後,家屬如果想要作家庭祈禱,可以這麼做。喪禮開始前,靈柩應當要蓋棺。
29.5.4
喪禮(若有此習俗)
教會成員的喪禮若在教會建築物內舉行,則由主教主持。如果在家裡、殯儀館或墓地舉行,則家屬可以請主教主持。如果主教無法出席,則可由主教的一位諮理主持。有關在教會建築物內為非教會成員舉行喪禮,見29.5.6。
由主教主持的喪禮,不論是在教堂或其他地方舉行,都算是教會集會,而且是一項宗教儀式,該喪禮應成為靈性的場合。主教要敦請與會者保持虔敬莊嚴的氣氛。
由主教主持喪禮時,他或他的諮理要督導喪禮的安排。他要考慮家屬的意願,確保喪禮簡單隆重,音樂和短講都要以福音為中心。應當強調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和復活,祂會賜給我們安慰。家屬不一定要在喪禮中演講或參與該儀式。
喪禮是對死者表達悼念的機會,但是這類的悼念不應主導整個喪禮。如果家人想要更多時間來表達悼念或分享回憶,在喪禮以外舉行特別的家庭集會,通常是比較好的場合。
在會堂舉行的喪禮,不應播放影片。
喪禮應該準時開始。一般而言,基於對與會者的禮貌,喪禮不應超過1.5小時。
若有支聯會會長團成員、該區域的區域七十員,或總會持有權柄人員參加喪禮,則由其主領。主持的人要事先詢問他的意見,並且在喪禮上介紹他。如果主領職員想要致詞,應邀請他在最後演講。
喪禮通常不在星期日舉行。
在某些情況下,主教可以動用禁食捐獻基金,請殯葬業者辦理簡單隆重的喪禮和葬禮。
29.5.5
埋葬或火化
可能的話,接受過恩道門的已逝成員應穿著聖殿服裝安葬或火化。有關安葬時的聖殿服裝和為遺體穿衣的資料,見38.5.10。
如果可能,主教團的一員要隨同送葬人員到墓地去。如果要奉獻墓地,他在詢問死者家屬的意見後,可以請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進行奉獻儀式。相關指示,見18.16。如果死者家屬希望只作墓地祈禱的話,也可以這樣做。
29.5.6
為非教會成員舉行的喪禮
主教可以提供教堂作為非教會成員的喪禮之用。如果死者屬於另一個教會,喪禮通常以該教會既定的方式舉行。如果家屬想要的話,喪禮可由該教會的神職人員主持,但儀式必須莊嚴適當。不過,其他教會或組織的儀式,不可以在本教會的教堂內舉行。
29.6
教會聚會(會議)中的祈禱
教會聚會(會議)中的祈禱應簡單扼要,並由聖靈帶領。已受洗的教會成員,都可以作開會或閉會祈禱。尚未受洗的兒童可以在初級會祈禱。領袖應避免總是邀請一對夫妻在同一個聚會(會議)中祈禱。
成員在祈禱中所說的用語,應當顯示出對天父的愛和尊敬。在中文裡,包括應當使用您和您的這些代名詞來稱呼天父。
29.7
串流直播聚會和舉行線上聚會(會議)
教會成員應盡力親自參加聚會(會議)。聚會的好處在於能提升崇拜精神並幫助成員團結合一(見29.0)。
倘若因健康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做到這一點,串流直播和舉行線上聚會(會議)可以讓無法出席的人有機會參與。為了這些成員和其他人的益處,主教可以授權串流直播聖餐聚會(見29.2.1.5)、洗禮會、喪禮和支會的其他聚會(會議)。支聯會會長可以授權串流直播支聯會大會(見29.3.1)和支聯會其他聚會(會議)。有關串流直播聖餐和其他教儀的指示,見38.2.3。
同樣地,當成員無法親自參加星期日的課程或領導人會議時,主教或支聯會會長可以授權這些成員在線上參與。
支會和支聯會技術專員可以協助領袖,設定串流直播和線上聚會(會議)(見33.10)。他們也能幫助成員加入這些會議。
串流直播錄影下來的支會和支聯會聚會(會議),應當在該聚會(會議)後的一天內刪除。
29.8
聚會的拍照和錄影
為了維護教會聚會的神聖性,任何人都不應將聖餐聚會或支聯會大會拍照或錄影下來。
有關會議的串流直播錄影,見29.7。
29.9
為聚會(會議)提供傳譯
主希望每個人都能用自己的語言來認識福音(見教義和聖約90:11)。在成員說一種以上母語的支聯會中,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可以召喚支聯會傳譯協調員,主教可以召喚支會傳譯員。
如需更多資料,見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教會傳譯訓練和最佳做法(Church Interpretation Training and Best Pract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