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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家庭可以成為永恆


第36章

家庭可以成為永恆

A Korean couple standing in front of the Seoul Korea Temple.  The father is holding their young daughter.

家庭的重要

  • 天父為什麼把我們送到世上成為家庭的成員?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家庭是造物主為祂子女永恆目標所訂計畫的核心」(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108頁)。

天父將亞當和夏娃配婚後,命令他們要生養子女(見創世記1:28)。祂也告訴我們,結婚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為祂的靈體兒女提供身體。作父母的是天父的合夥人。神希望祂每個靈體兒女都能有身體,可以在世上體驗人生。一對夫妻把兒女帶到這世界上來的時候,就是在協助天父執行祂的計畫。

家人應該歡喜地迎接每個新生兒的到來,因為人人都是神的孩子。我們應該花時間陪伴孩子,跟他們玩,教導他們。

大衛奧‧麥基會長說過:「我由衷相信,準備永生……最佳的場所就是家庭」(“Blueprint for Family Living,” Improvement Era,, Apr. 1963, 252)。我們在家裡和家人相處,可以學習自制、犧牲、忠誠及工作的價值,又可以學習愛、分享和彼此服務。

父母有責任教導子女認識天父。他們應當以身作則來表示他們愛神,因為他們遵守祂的誡命。父母也應當教導子女祈禱和遵守誡命(見箴言22:6)。

  • 家庭為什麼是為永生作準備的最佳場所?

  • 我們要如何幫助教會的年輕人明白家庭和婚姻聖約的神聖性?

永恆的家庭

家人可以永遠在一起。為了享有這樣的祝福,我們必須在聖殿中結婚。在聖殿以外的地方結婚的話,婚姻在夫妻之一方死亡時便結束了。我們在聖殿中藉著麥基洗德聖職權柄結婚時,便締結了今生及永恆的婚姻。只要我們遵守與主所立的聖約,我們的丈夫、妻子和兒女就能永遠地在一起。死亡不能把我們分開。

快樂的家庭關係

  • 我們要如何在家裡培養更和諧的氣氛?

丈夫和妻子應當彼此體貼,相敬如賓,絕對不在言語和行為上傷害對方的感情。他們也應該要盡一切所能讓對方快樂。

作父母的人一旦認識神,努力變得像祂一樣,也會教導子女彼此相愛。在摩爾門經中,便雅憫王解釋道:

「你們不會讓孩子……互相打罵……。

「你們卻會教他們走在真理和嚴肅的道上;你們會教他們彼此相愛,彼此服務」(摩賽亞書4:14-15)。

我們都是家庭的一份子,可以藉著互相鼓勵和真誠的讚美來建立彼此的自信。每個孩子都應該覺得自己很重要。父母要對兒女所做的事表示感興趣,而且要向兒女表達愛和關懷。作兒女的也應該同樣表現出對父母的愛。他們應該要孝順,而且要努力過能讓父母引以為榮的生活,光耀門楣。

  • 父母要如何鼓勵兒女做彼此的好朋友?兄弟姐妹之間要如何培養彼此的感情?

  • 丈夫與妻子要如何讓彼此快樂?

如何建立一個成功的家庭?

  • 你正在做哪些事來鞏固家庭,使家庭幸福美滿?

海樂‧李會長教導說:「主的事工中,你們所能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在自家的圍牆內」(總會會長的教訓:海樂‧李,第134頁)。

撒但知道家庭在天父的計畫中有多重要,因此他企圖使我們遠離主,好破壞我們的家庭。撒但會誘惑我們去做那些會使家庭破碎的事。

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宣告說:「成功的婚姻與家庭建立在信心、祈禱、悔改、寬恕、尊敬、愛心、同情、工作及有益身心的娛樂等原則上」(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109頁)。

我們每個人都渴望擁有成功的家庭。以下這些事情可以幫助我們達到這一點:

  1. 每天早晚作家庭祈禱(見尼腓三書18:21)。夫妻一起祈禱。

  2. 每週在家人家庭晚會中教導兒女福音。

  3. 全家經常一同研讀經文。

  4. 全家一起做事,例如:工作、郊遊、作決定。

  5. 學習親切、忍耐、寬容和仁愛(見摩羅乃書7:45-48)。

  6. 定期參加教會聚會(見教約59:9-10)。

  7. 遵循主在教約88:119中的勸誡:「把你們自己組織起來,準備好一切必需的事物,建立一所家宅,即祈禱之家、禁食之家、信心之家、學習之家、榮耀之家、秩序之家、神之家。」

  8. 寫家庭歷史,一起從事聖殿事工,接受聖殿的印證教儀。

家庭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最重要的單位。教會存在的目的是要幫助家庭得到永恆的祝福和超升。教會中的組織和計畫都用來鞏固我們每個人,並幫助我們的家庭能永遠在一起。

  • 家人要如何共度難關?

  • 你曾看過哪些證據顯示出家庭祈禱、家庭經文研讀、家庭議會、家庭共同進餐和家人家庭晚會的功效?

其他經文和資料

  • 摩西書2:27-28(男人和女人被創造,並得到祝福)

  • 創世記2:24(人要與妻子連合)

  • 教約49:15-16(神制定婚姻)

  • 以弗所書6:4(在正義中教養兒女)

  • 教約132:15-21(永恆婚姻)

  • 教約88:119-126(建立成功家庭的指示)

  • 教約93:40-50(主命令父母要在光和真理中教養兒女)

  •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可在LDS.org取得,或在下列教會出版品找到: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108-109頁;聖徒之聲鞏固青年:履行我們對神的職責〔36550 265〕,第44頁;以及聖徒之聲鞏固青年:履行我們對神的職責〔36550 265〕,第44頁;以及忠於信仰:福音參考資料〔36863 254〕,第73-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