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ic
責任


指揮唱詩班的婦女

我的召喚:支會音樂協調員

責任

主感謝你願意在祂的教會中服務。以下是你召喚的責任概覽。

在教會使用音樂的目的

神聖的音樂會增強對耶穌基督的信心,邀來聖靈,並教導教義。神聖的音樂也會營造出虔敬的氣氛,使成員團結合一,並提供一種方式來崇拜天父和耶穌基督。主曾宣告:「因為,我的靈魂喜愛發自內心的歌唱」(教義和聖約25:12)。(見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19.1。)

支會音樂協調員

支會音樂協調員要協助支會成員透過神聖的音樂崇拜天父和耶穌基督,並增強對祂們的信心。他們是在主教的指導下服務。支會音樂協調員是主教和支會其他領袖在音樂事務上的資源。音樂協調員可應主教的要求參加支會議會會議。(見19.4.2。)

教會聚會音樂

「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聖詩選輯,總會會長團序)。所選的音樂曲目應能清楚有力地教導福音(見19.3.1)。

聖餐聚會的音樂

聖餐聚會的音樂包括在聚會開始和結束時,以及在主理聖餐之前唱詩。聖餐聚會也可以包含一首或多首額外的聖詩或音樂表演。會前和會後音樂、唱詩班音樂,以及單獨或小團體的音樂表演,可以採用聖詩或其他的神聖音樂曲目。(見19.3.2。)

訓練和資源

支會音樂協調員要推薦成員擔任支會的音樂召喚,並指導他們服務。他們要提供支持和指導,並視需要督導音樂訓練。(見19.6。)如果支會聚會沒有司琴,請見總指導手冊19.4.3.2單元,以取得錄製的音樂伴奏。

指導方針和政策

如需關於取得音樂、使用教堂樂器練習或社區唱詩班等方面的其他政策和指導方針,請見總指導手冊19.7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