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ic
責任


Image
指揮唱詩班的婦女

我的召喚:支會音樂領袖

責任

主感謝你願意在祂的教會中服務。以下是你召喚的責任概覽。

在教會使用音樂的目的

神聖的音樂會增強對耶穌基督的信心,邀來聖靈,並教導教義。神聖的音樂也會營造出虔敬的氣氛,使成員團結合一,並提供一種方式來崇拜天父和耶穌基督。主曾宣告:「因為,我的靈魂喜愛發自內心的歌唱」(教義和聖約25:12)。(見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19.1。)

支會音樂領袖

支會音樂領袖要協助支會成員透過神聖的音樂崇拜天父和耶穌基督,並增強對祂們的信心。他們要為聖餐聚會擔任會眾獻詩的指揮,並在接獲要求時,為支會其他聚會擔任會眾獻詩的指揮(見19.4.3.1)。

教會聚會音樂

「靈性音樂是教會聚會中不可或缺的」(聖詩選輯,總會會長團序)。所選的音樂曲目應能清楚有力地教導福音(見19.3.1)。

聖餐聚會的音樂

聖餐聚會的音樂包括在聚會開始和結束時,以及在主理聖餐之前唱詩。聖餐聚會也可以包含一首或多首額外的聖詩或音樂表演。會前和會後音樂、唱詩班音樂,以及單獨或小團體的音樂表演,可以採用聖詩或其他的神聖音樂曲目。(見19.3.2。)

訓練和資源

有關音樂訓練的詳情,見總指導手冊19.6單元。如果支會聚會沒有司琴,請見19.4.3.2單元,以取得錄製的音樂伴奏。

指導方針和政策

如需關於取得音樂、使用教堂樂器練習或社區唱詩班等方面的其他政策和指導方針,請見總指導手冊19.7單元。

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