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決定:選擇權與啟示
作者現居美國猶他州。
面對重大的決定時,需要多麼仰賴神來告訴我們該做什麼呢?
我們每天都面臨許多選擇,有些是比較俗世的選擇,像是「該穿什麼衣服?」「午餐要吃什麼?」「該買新車了嗎?還是再開一陣子舊車?」但每隔一陣子,就會遭遇重大的決定——「我該回學校讀書嗎?」「我該接受這份工作嗎?」「我該搬去新的城市嗎?」「我該買房子嗎?」「我該跟這個人約會嗎?」「我該跟這個人結婚嗎?」等等。
面對重大的決定時,我們往往會——適當地——多花一點時間來作決定。我們遵循神在教義和聖約9:8-9賜給奧利佛·考德里的忠告。主說:
「但是,看啊,我對你說,你必須先在意念中仔細研究;然後求問我那是否是對的,如果那是對的,我會使你胸中燃燒;這樣,你就必覺得那是對的。
「但是,如果那是不對的,你就不會有這種感覺,但是你將思想恍惚,使你把錯誤的事情忘掉。」
這個建議雖然很好,但遇到重大的抉擇時,我們偶爾還是會太依賴神來告訴我們什麼是正確的,而沒有花太多時間在意念中仔細研究。我們越陷越深,只等待神證實我們的決定,而任憑美好的機會從眼前溜過。我們甚至可能一方面明白選擇權所扮演的角色,另一方面卻害怕作出偏離預定「計畫」的決定,最後假設除非獲得在胸中燃燒的感覺,或來自天上聲音的證實,否則我們的決定就是錯的。對我們許多人來說,選擇權與個人啟示兩者間不可言喻的拉扯,會引導我們思考這個重要的問題:神在我們作決定的過程中,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呢?
神在我們作決定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雅列的哥哥的故事,或許最能回答這個問題。這個故事中有一個有趣的成長模式,讓我們明白神對我們作決定的方式有何期望。世人的語言在巴別塔遭到混亂之後,雅列要哥哥去求問主,好知道是否應該離開那地;如果應該離開,那又應該去哪裡(見以帖書1:36-43)。雅列的哥哥求問主,主就帶領他們往海邊去。旅行的途中,主在雲中降臨,對他們說話,並一步一步指引他們的旅程。最後他們抵達海邊,在那邊停留了四年。
第四年結束的時候,神告訴雅列的哥哥要建造平底船,並準備好渡過大海。雅列的哥哥發現平底船裡沒有空氣時,就去求問神,好知道應該怎麼做;這是他所熟悉的同樣模式。主如預期地回答了他,詳細指示他在船頂和船底開洞。請注意到目前為止所提及的啟示模式:神給他們一個計畫,他們求問如何推行計畫,然後神再提供詳細而明確的答案。
雅列的哥哥在船上開洞之後,發現船裡沒有光。他再次求問主該怎麼做。主沒有回答雅列的哥哥,而是問他:「你要我怎樣做使你的船裡有光呢?」(以帖書2:23)。主這次沒有像之前那樣,給雅列的哥哥詳細的指示,而是等他自己決定要怎麼做。
在試著作決定時,主的這種回答或許是最難以了解的。我們受到的教導是祈禱並等待答案,一旦沒有聽到回應的時候,自然就會擔心。我們往往會懷疑,缺乏明確的答案是否算是「思想恍惚」,表示我們的選擇是錯誤的。有時候我們則會懷疑自己不夠正義,以至於聽不到答案,或懷疑自己並非用「真心誠意」來求問(見摩羅乃書10:4)。但還有第三種可能性是我們有時會忽略的,也許就像雅列的哥哥一樣,神是在等待我們作出自己的決定。
作決定
我最近遇到一個狀況,讓我對選擇權及個人啟示有不一樣的想法。快要讀完研究所的時候,我被幾家位於不同城市的公司錄用,我不知道該去哪裡工作。我和雅列的哥哥一樣,多次為重大決定作祈禱時,神都給我相當明確的回應。基於先前那些經驗,我開始祈禱求神幫助我決定該選擇哪一份工作。我也做了該做的部分,對每份工作的狀況進行了解,並向許多人求教。但不論我作了多少祈禱和禁食,諸天依然保持緘默,我還是沒有得到答案。
作決定的期限快要到了,我開始慌張了起來。主當然關心這樣的決定,但祂為什麼不回答呢?也許祂不在意我選擇哪一個工作,但祂肯定關心我要搬去哪個城市,因為這對我的生活一定會有所影響。主在過去一直都很關心我的決定,這一次有什麼理由會不關心呢?
然而,不管我多麼努力,依然沒有答案。我開始懷疑自己是否偏離神太遠,以至於聽不到祂的回答。我也懷疑是否潛意識當中不想要聽到答案,因而真的聽不到了。最後,在期限到達的前一天,我知道必須做個決定,於是就用了自己的判斷,作了一個決定。那天晚上我作了一個簡單的禱告,祈求祂告訴我,我做的決定是不是錯的。依然沒有得到回應,我只好接受了那份工作。
幾個月之後,我還在質疑自己的決定,於是要求了一個聖職祝福,希望可以獲得證實。祝福當中,我聽到我之所以沒有得到祈禱的回答,是因為主對我所做的任何決定都會感到滿意。這個祝福證實了先前從傳道部會長那裡獲得的忠告。他告訴我,有時候不管做哪個決定,都沒有什麼關係。神要我們學會獨立,自己決定要過怎麼樣的生活。我的傳道部會長也曾提醒我,只要真誠地努力找尋道路,我們的父神絕不會懲罰我們,或取走任何已應許給我們的機會。
雅列的哥哥可以提出任何解決平底船裡照明問題的方案,而主也都會接受。這段經驗的目的不只要鞏固雅列的哥哥的信心,也是要讓他學習如何作決定。
運用選擇權
從永恆的觀點來看,運用選擇權是個人成長的必要元素。沒有選擇權,就不能作出那些會幫助我們發揮全部潛能的決定。和福音中的其他原則一樣,成長也是「律上加律,令上加令」(尼腓二書28:30)的。神希望我們成為準備好的人,而不是畏縮、沒有行動力的人。祂也期望我們運用選擇權,盡力過好我們的人生。
一旦學會找到選擇權與啟示之間的平衡點,就能體驗真正的靈性成長。這正是雅列的哥哥所經歷的。仔細思考過以後,他從岩石中熔出16顆小石子,然後祈求神觸摸石子,讓它們發光(見以帖書3:1-5)。這一次,神回應的時候,一切都不同了。雅列的哥哥不再是從雲中聽見神的聲音,而是真的看見主;祂不只親自顯現,也讓雅列的哥哥看到了世界萬事將來的異象(見以帖書3:6-26)。如果雅列的哥哥沒有先透過自己作決定來經歷個人的成長,可能就無法在靈性上準備好,獲得之後的異象。
我們在作決定的時候,務必遵照阿爾瑪的忠告:「〔我們〕所做的一切事都要與主商量」(阿爾瑪書37:37)。主需要我們作出特定的決定時,會讓我們知道,避免我們走上歧途。但我們也必須準備好,不論有沒有答案,都要能站起來,憑著信心向前邁進。只要我們遵守聖約並忠於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會對自己正義的決定感到自信與平安,知道主喜悅我們所作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