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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青少年和年輕成人教導宗教——開會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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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青少年和年輕成人教導宗教——開會致詞

達林·鄔克司會長

第一部分

親愛的弟兄姊妹,

我們很榮幸能與福音進修班和研究所的教師,以及我們大學和學院的宗教課程教師,一同參加這場聚會。我們很高興你的配偶也陪同參與,他們對於你的神聖教導職責非常重要。要在這特別且困難的時期——在蔓延全球的疫情中——向各位談話,我們感到備受挑戰。

就如主任委員保羅·詹森所說的,在我簡短的開會致詞之後,接下來的時間我們會進行兩項不同的討論。

首先,我要談談愛的力量。愛神為什麼是第一且是最大的誡命?愛神是第一的誡命,因為這對於了解並遵從神的計畫和祂給予祂兒女的誡命極為重要。我們對神的愛以及祂對我們的愛,是福音的核心原則,也對於影響我們和我們必須記住的事至關重要。你身為祂的教師,神愛你;你身為祂計畫和話語的教師,祂的領袖也愛你;而你也愛你的學生。以上所說的,戈登·興格萊長老多年前在一次對教師的演講中,用一句話總結:「沒有其他方式比愛祂的兒女,更能表達對神的愛,特別是對於那些來到……你跟前學習的。」1

我的父親已經過世80多年了。在我們的關係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什麼?他的教導?他對我的管教?不,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愛我。

同樣地,我相信讓你的學生印象最深刻的,會是他們所感受到你對他們的感情。他們會記得你如何懷著愛心幫助他們學習福音、辨認聖靈的提示,並將福音應用在生活中。愛是教導時,鼓舞激勵的力量。

自從我還是福音進修班的學生到現在大約70年了。對於我在猶他州維納的兩位福音進修班教師,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什麼?我甚至不記得他們教導的課程主題,但我記得他們兩人都愛我,將我視為一個人來關心。

愛是有力量的:有力量去了解耶穌基督的贖罪、有力量去了解救恩計畫,以及有力量去說明神的誡命。

如果我們不了解愛,福音的其餘部分都會因撒但的誘惑、世俗價值觀和我們周遭的世俗之人的影響而變得矛盾或被削弱。

我的第二個主題是你與你所教導的福音主題的關係。

教師在教導屬世的科目時,很習慣也通常被容許可以自詡為該領域的專家。但在教導宗教原則時,那是不被允許的。我們不是耶穌基督福音的權威。聖靈,神組的一員,才是權威,祂為父與子作見證,引導我們走向真理。祂啟發我們的教導。因此,與屬世科目的教師不同的是,我們絕不可以將一個能強調福音偉大真理的觀念歸功於自己。我們絕不可以在課堂上或其他任何地方,做出會妨害我們信心,或救主耶穌基督的教導的行為。我們絕不可以讓所教導的任何主題帶有私利的影子。

我們是出於對天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愛,並懷著對祂兒女的愛而教導。驅動我們的動力,是我們決心要增強他們的能力,去聆聽和聽從祂,我們的救主。

我為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作見證,並祈求祂能在我們向前邁進時,祝福我們,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Gordon B. Hinckley, BYU Conference Speeches, 1975,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