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09
贖罪:用一切換取一切
2004年4月


贖罪:

用一切換取一切

當救主的一切與我們的一切結合一體時,我們不僅會獲得罪的赦免……並且「我們必要像祂。」

最近這幾年來,我們後期聖徒一直在教導、歌頌及見證更多有關救主耶穌基督的事。我很快樂我們有越來越多的喜樂。

在我們「談論〔更多有關〕基督」1的同時,完整的福音教義必從朦朧黑暗中顯現出來。舉例來說,我們有些朋友無法看出我們所相信的贖罪,與我們要變得更像我們的天父一事,兩者之間有何關聯。有些人則錯誤地以為,我們的教會對於恩典與行為兩者之間的教導是來自其他的基督教派。這類的誤解促使我今天想從復興福音的觀點來談談有關贖罪這項獨一無二的教義。

由於叛教的緣故,主透過斯密約瑟復興了祂的福音。基督教自第五世紀以來一直都教導世人,亞當與夏娃的墜落是一項悲劇性的錯誤,導致世人相信,人類天生就具有邪惡的本質。這類有關墜落及人類的本質,以及人生真正目的的觀點,都是錯誤的。

墜落不是一件不幸,不是一項錯誤,也不是意外。墜落是救恩計畫中審慎擬定的一部分。我們的靈體是神「所生的」,2來到世上時是「天真的」,3沒有犯下亞當所犯的違誡,不過在天父的計畫中,我們會在這個墜落的世界中受到試探和痛苦,以此作為領略真實喜悅的代價。我們若沒有嘗受過痛苦,就無法真正了解甜美。4我們需要到塵世接受磨練和鍛練,因為「走出這一步,〔我們〕才能成長」,變得像我們的天父一樣。5但成長意謂著日漸增多的痛苦,也意謂著不斷地從錯誤中學習,不論是在過程當中,還是在「做了一切我們所能做的事以後」,6一切都是靠著救主的恩典才得以成就的。

亞當和夏娃不斷地從他們經常有的艱難經驗中學習。他們知道一個苦惱的家庭有何感受。想想該隱和亞伯。不過由於贖罪的緣故,他們可以免除責罰而從經驗中學習。基督的贖罪並未抹消他們所作的選擇,使他們回復到伊甸園中的天真狀態。若是那樣,這故事就不會有情節,品格也無法成長了。神的計畫是漸進式的──是詞上加詞、一步一步、恩典上加恩典而來的。

因此,如果你生活中有了困難,不要以為自己哪裡不對勁。與那些問題博鬥,正是人生的根本目的。我們若是靠近神,祂就必向我們顯明我們的弱點,藉此使我們變得更聰明、更堅強。7如果你注意到自己的弱點越來越多,那可能只意味著你正越來越接近神,而非遠離神。

澳洲早期有位歸信者曾說:「我過去的生活是一片雜草叢生的荒野,難得見到一兩朵花散佈其間。〔但〕現在……雜草消失了,處處盛放花朵。」8

我們的成長有兩種方式──除去無用的雜草,種出美麗的花朵。在這兩方面,救主的恩典都帶來了祝福──只要我們盡我們的本分。首先要一再重覆的是,我們必須根除罪惡以及不良選擇的雜草。單單割除雜草是不夠的,要連根拔起;要充分地悔改,來滿足慈悲的條件。但獲得寬恕僅是我們成長的一部分。我們不僅要付清債務,我們的目標是要成為高榮的人物。一旦我們將心中的那畝田地清理乾淨,還必須繼續播下神聖的種子,繼續除草和施肥,然後,當我們因為辛勞和磨練而變得適於接受祂的恩賜時,就會有希望和溫順等「恩典之果常在」。9那時,即便是生命樹也能在我們心中的花園裡生根成長,結出甜美的果子,並「藉著祂兒子的快樂」10來減輕我們一切的重擔。而當我們的靈魂中開出了博愛的花朵,我們就會用基督般的愛與能力去愛護他人。11

我們都需要恩典來征服罪惡的雜草,長出神聖的花朵。無論前者或後者,我們都無法靠自己全然做到。但恩典並不便宜,它極為昂貴,甚且價值不菲。這項恩典價值多少呢?只要「相信基督」就夠了嗎?那個找到這顆重價珠子的人,為這顆珠子變賣了「他一切所有的」。12我們若渴望「父所有的〔一切〕」,13神也要我們付出我們所有的一切。要有資格獲得這樣極致的寶藏,我們必須付出我們所有的一切,就像基督付出祂的每一滴血一樣,而其中的痛苦「有多麼劇烈你不知道,是的,有多麼難以忍受你不知道。」14保羅說:「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基督同作後嗣。」15祂付出了祂的全部心力,我們也必須付出我們的全部心力。

對於祂和我們來說,什麼樣的珠子值得這樣的代價?這個大地並非我們的家園。我們是離家求學,來精通那「偉大的幸福計畫」16的課程的,好使我們回家時能夠明白回家的意義。主一再告訴我們,為什麼這計畫值得我們犧牲,也值得祂犧牲。夏娃稱這計畫是:「我們的救贖的歡樂。」17雅各提到這計畫時說:「那幸福是為聖徒們預備的。」18當然,這項計畫充滿了荊棘和眼淚──祂的眼淚和我們的眼淚。但由於祂和我們都一起在為這事工努力,我們若能與祂「合一」,克服一切對立,我們就會獲得「無限的快樂」。19

基督的贖罪正是此一計畫的核心。沒有祂寶貴的犧牲,我們就沒有辦法回家,沒有辦法聚在一起,沒有辦法變得像祂一樣。祂為我們付出了祂所有的一切,因此,我們當中只要有一個人「了解這點」──從雜草的園子裡仰起頭來,望向陽光般的神子,「祂的快樂是多麼大啊!」20

惟有復興的福音才擁有這些全部的真理!但魔鬼正致力於有史以來最大的一項騙局,企圖使人相信,在我們與基督的關係,如何使得我們成為真正基督徒的這件事上,這教會知道得最少──但事實上,這教會知道得最多。

如果我們必須付出的,是我們所有的一切,那麼,如果離付出全部還差那麼一點,就不夠了。如果我們差一點就遵守了誡命,我們也會差一點就接受到祝福。舉例來說:有些年輕人以為,他們可以蹈入罪惡的泥濘,只要在為傳教或聖殿進行面談之前,洗個悔改的澡就好了。有些人是在完全知道自己正在做錯事的情況下違誡的,而且已打算好先做了之後再來悔改。這樣的人是在藐視那隨著真正悔改而來的慈悲的恩賜。

有些人想用一隻手摸著聖殿的牆,用另一隻手摸著世上「不潔的東西」。21若要得救,就必須將雙手都放在聖殿上,緊緊依附著聖殿。只用一隻手的人,要想得救,就不止「差一點」了。

那位富有的年輕人也是差一點就付出了一切。當救主告訴他,他必須變賣掉一切的財產時,祂講的不僅僅是財富。22我們若想要永生,就能夠擁有永生,但惟有當我們不再想要任何其他事物時,我們才能得到永生。

因此,我們必須樂意付出一切,因為即使是神,也不能靠著違反我們的意志,並在沒有我們充分參與的情形下,讓我們成長。但即使我們使盡全力,我們也沒有能力創造出那惟有神才能達成的完美。即使我們付出「一切」,我們仍然還是「差那麼一點」──因為我們的「一切」,只有在因著那位「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祂也付出「一切」後,才算完整。23到那時候,我們所付出的一切雖還不完全,還「差那麼一點」,但因為已被聖化,因此就被視為足夠了。

我的朋友唐娜從小就渴望有一天能結婚,生養許多子女,但那項祝福始終沒有來到。她成年後的歲月反而都在自己的支會裡,用無可限量的愛心為人服務,並在一個很大的學區裡,輔導那些在社交或精神上有障礙的孩童。她自己患有關節炎,行動不便,許多日子過得漫長而憂傷,但她總是鼓勵著她的朋友家人,也總是因她的家人朋友而得到鼓舞。有一次在教導李海的夢時,她溫和而幽默地說:「我彷彿看到自己在那幅畫裡,行走在窄而直的路上,緊抓著鐵桿,卻因為疲倦而跌倒在路上。」唐娜過世前不久,她的家庭教導教師在一項靈感的祝福中說,主很「喜悅」她的一生。當時,唐娜哭了。她以前從不覺得自己單身的生活能蒙得主的喜悅。但主已說過,那些「藉犧牲來遵守他們的聖約的〔人〕……是被我接納的。」24我可以想像主從生命樹的路上走下來,歡喜地扶起唐娜,帶著她回家。

想想其他那些像唐娜一樣完全奉獻出自己的人,對於他們來說,雖然還差那麼一點,但也就夠了:

例如在歐洲及類似地區服務的許多傳教士,他們雖一再受人拒絕,卻從未停止分享他們對福音的感想與心得。

想想那些手推車先驅者。他們說他們在極端困難中認識了神,但他們付出這樣的代價來更認識神是一種榮幸。

想想這位父親:他已經竭盡所能卻仍無法影響女兒的選擇;他只能謙卑地到主那裡,像阿爾瑪為自己的孩子祈禱一樣地懇求主。

想想這位妻子:雖然她的丈夫多年來屈從於罪惡,她仍不斷鼓勵著丈夫,直到悔改的種子終於在丈夫心裡發芽成長。她說:「我總試著用基督看待我的方式去看待我丈夫。」

想想這位丈夫:他的妻子多年來因為情緒障礙而失能,但對他而言,這件事永遠都是「我們小小的難題」──而不僅是「他妻子的毛病」。在他們婚姻的領域裡,他在妻子的苦難中受苦,25正如同基督在祂的無限領域中,也「在〔我〕們的……苦難中受苦」一樣。26

尼腓三書第17章中的人民在經歷毀滅、懷疑及黑暗而存活下來後,來到聖殿和耶穌在一起。他們驚奇地聽祂講了數小時的話後,開始疲倦得聽不懂祂的話。當祂準備要離開時,他們含著眼淚注視著祂,一心渴望著祂能留下來祝福他們那些受苦的人以及他們的小孩。當時他們雖聽不懂祂的話,卻只想和祂在一起,遠超過任何其他事物。因此祂留了下來。他們雖還差那麼一點,但也算夠了。

特別是,無論我們是多麼不完全,只要我們自己的犧牲能和救主的犧牲有些相像,雖然還差那麼一點,但也就夠了。我們若沒有稍稍體驗過基督為其他人受苦的情形,就無法真正感受到博愛──即基督對他人的愛,因為愛與受苦不過是同一件事的兩面。我們若真正在他人的苦難中受苦,就可算是「和祂一同受苦」,27可以和祂同作後嗣了。

當我們發現到這件似非而是的事,發現到我們必須付出極昂貴的代價,才能在最後得到神的恩賜時,願我們都不致因此而退縮不前。當救主的一切與我們的一切結合一體時,我們不僅會獲得罪的赦免──而且「我們必見到祂的真體」,並且「我們必要像祂。」28我愛祂,我想跟祂在一起。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尼腓二書25:26。

  2. 見使徒行傳17:28。

  3. 見教約93:38。

  4. 見教約29:39。

  5. Jeffrey R. Holland, Christ and the New Covenant: The Messianic Message of the Book of Mormon (1997), 207.

  6. 尼腓二書25:23。

  7. 以太書12:27。

  8. Martha Maria Humphreys, quoted in Marjorie Newton, Southern Cross Saints: The Mormons in Australia (1991), 158.

  9. 「日光照我心」,聖詩選輯,第141首。

  10. 阿爾瑪書33:23。

  11. 見摩羅乃書7:48。

  12. 馬太福音13:46;亦見阿爾瑪書22:15。

  13. 教約84:38。

  14. 教約19:15。

  15. 羅馬書8:17。

  16. 阿爾瑪書42:8。

  17. 摩西書5:11。

  18. 尼腓二書9:43。

  19. 阿爾瑪書28:8。

  20. 教約18:13。

  21. 見阿爾瑪書5:57。

  22. 馬太福音19:16-22。

  23. 希伯來書12:2;亦見摩羅乃書6:4。

  24. 教約97:8。

  25. 見教約30:6。

  26. 見教約133:53。

  27. 腓立比書3:10。

  28. 摩羅乃書7:48;約翰一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