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從主的祈禱文而來的教導
4月 2009


15:25

從主的祈禱文而來的教導

我們跟從主耶穌基督樹立的模式和教導來祈禱。祂教導我們如何祈禱。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要與各位一同向尼爾‧安德森長老表達愛與欽佩之意。他的神聖使徒召喚是來自於主,由主啟示給祂的先知多馬‧孟蓀會長。孟蓀會長一向聆聽主的旨意,並不斷讓這份能力越發敏銳精進。就像救主順服於天父的旨意一樣,先知也讓他的心意順服於主的旨意。孟蓀會長,感謝您培養並運用那份能力。安德森長老,我們要祝賀您、也為您祈禱!

主的祈禱文

我們跟從主耶穌基督樹立的模式和教導來祈禱。祂教導我們如何祈禱。我們可以從祂的禱告中學到許多重要的教導。我們可以從主的祈禱文開始學起,然後從祂作的其他祈禱學到更多的教導。1

在我朗誦主的祈禱文時,請各位仔細聆聽其中教導的事: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您的名為聖。

「願您的國降臨;願您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您的,直到永遠。阿們!」2

主的祈禱文在新約裡記載了兩次,在摩爾門經裡一次;3約瑟‧斯密聖經譯本4也將此納入其中,而且透過以下的兩句話來澄清其意義:

  1. 「饒恕我們的過犯,如同我們饒恕人的過犯。」5以及

  2. 「不讓我們被帶入試探中,但是救我們脫離邪惡。」6

夫子還有其他的話可以輔助澄清饒恕一詞的意義。祂對祂的僕人說:「因為你們寬恕彼此的過錯,我,主,也同樣寬恕你們。」7換句話說,如果要獲得饒恕,一定得先饒恕他人。8這裡對試探一詞所作的澄清也很有幫助,因為神當然不會引領我們去受試探。主說過:「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9

雖然主的祈禱文在這四個版本裡不盡相同,但一開始都是先向「天上的父」致意,表現出神與其兒女之間的親近關係。「願人都尊您的名為聖」這句話則反映出我們祈禱時應有的尊重、崇敬態度。「願您的旨意〔得成〕」這句話要表達的概念,我們稍後會再討論。

祂請求「日用的飲食」時,也包括需要靈性的滋養。耶穌稱自己為「生命的糧」,祂曾經應許:「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10當我們配稱地領受具象徵意義的聖餐時,就獲得進一步應許,會一直有祂的靈與我們同在。11這種靈性的糧食無法用其他任何方式獲得。

主結束禱告之際,向神的大能與榮耀表達感激之意,並以「阿們」結束。我們禱告的時候,也是以阿們作為結束。雖然各種語言說的方式並不一樣,意義卻相同。它的意義是「真實」或「實在」。12加上阿們這兩個字表示慎重地肯定講道或禱告的內容。13凡是同意的人都應該以聽得見的聲音說出阿們,14用以表示「我也這樣鄭重宣告。」15

主在禱告之前要求祂的信徒要避免說「重複話」,16而且禱告的時候「要這樣說」。17因此,主的祈禱文是我們依循的一種模式,並不是要背誦下來、反覆朗誦的內容。夫子只是希望我們在不斷努力抗拒罪惡、過正義的生活時,要向神祈求幫助。

主的祈禱文

主的其他禱告也同樣饒富教育意義,特別是祂的代禱文,之所以有這樣的名稱是因為這是主為祂門徒的益處向父所作的禱告。在我引述約翰福音第17章的內容時,請在心裡想像世界的救主跪著祈禱的樣子:

「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啊,……願您榮耀您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您;……

「……您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因為您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您出來的,並且信您差了我來。

「我為他們祈求。」18

從主的這篇禱告中,我們得知祂是多麼深切地明瞭自己的責任,知道祂是我們與父之間的中保與代辯者。19我們也應當同樣深切地明瞭自己有責任要遵守祂的誡命,持守到底。20

耶穌也為古代美洲人民作了代禱。紀錄上說:「我們聽祂為我們向父禱告時,那種充滿我們靈魂的快樂,……沒有人能想像。」21耶穌又說:「因為你們的信心,你們有福了。現在看啊,我快樂十足。」22

耶穌在後來的一個禱告裡針對合一祈求:「父啊,現在我為他們向您禱告,……好使他們相信我,使我得以在他們裡面,像父,您在我裡面一樣,使我們合而為一。」23我們也可以祈求合一,祈求與主所膏抹的人、與我們所愛的人一心一意。我們可以祈求自己與鄰人能夠互相了解、彼此尊重。如果我們真心關懷他人,就應該為他們祈禱。24雅各教導要「互相代求,……」,因為「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25

主的祈禱文

主還給過有關禱告的其他教導。祂告訴門徒:「你們必須常常奉我的名向父禱告。」26救主進一步強調:「你們要常奉我的名,在家中向父禱告。」27我們奉耶穌基督的名向天父禱告的時候,就是以服從的態度應用這項教導。28

主在另一篇禱告詞裡連續以三節經文重複說明一項教導:

「父啊,感謝您賜聖靈給我揀選的這些人;……

「父啊,祈求您賜聖靈給所有相信他們話語的人。

「父啊,您已賜給他們聖靈,因為他們相信我。」29

如果擁有聖靈為伴是那麼重要,我們也應當祈求有聖靈為伴;我們也應該幫助所有的歸信者以及我們的子女培養聖靈的恩賜。我們若祈求有聖靈為伴,聖靈就會成為生活裡一股重要的良善力量。30

主的祈禱文

主教導過許多提升禱告品質的方法,例如祂說:「義人的歌唱就是對我的祈禱,必有祝福加在他們頭上作為答覆。」31

我們也可以透過禁食來提升禱告的品質。32主曾說:「我給你們一條誡命,從今以後,你們要繼續禱告和禁食。」33約瑟F.‧斯密會長曾經懇請大家要明智地禁食,他警告:「有一種情況叫做得太過份。人如果一直禁食祈禱最後會到喪命的地步,這不但沒有必要,也不明智。……主會垂聽懷著信心,以寥寥數語說出的簡單祈禱,也會迅速、有效地接納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禁食,一如祂回答千言萬語的祈禱,長達一個月的禁食。……只要是恰如其份的禁食祈禱,而不是太過份或沒必要的作法,主都會快樂、滿意地接納。」34

「太過份又沒有必要」的概念也可以應用在禱告的長度上。教會聚會的閉會祈禱不需要針對每個演講作摘要報告,也不應該變成原本未列在程序單裡的一篇講道。個人禱告的長短不拘,但是在公開場合作禱告應該簡短地祈求主的靈與我們同在,或者簡短地針對發生的事表達感激。

祈禱的品質還可以透過其他方式來提升。我們可以用「正確的話語」35──也就是專有的代名詞來稱呼神。雖然世俗的日常衣著和口語表達越來越隨便,教會還是要求我們保有禱告的正式、專門用語。在禱告裡,我們會用帶有敬意的代名詞:您(thee、thou)、您的(thy、thine),而不是你(you)、你的(your、yours)。36這種作法會幫助我們變得謙卑,也能提升禱告的品質。經文這樣宣告:「你要謙卑;主,你的神必親手領導你,答覆你的祈禱。」37

禱告要由人採取主動。主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38當我們奉耶穌基督的名向天父禱告時,那扇門就是開著的。39

我們應該在什麼時候禱告?答案是:想要禱告的時候就禱告!阿爾瑪教導:「你所做的一切事都要與主商量,祂必指導你做有益的事;是的,晚上睡眠時,將你交給主,……早晨起身時,讓你的心充滿對神的感謝;如果你這樣做,你必在末日被高舉。」40耶穌提醒門徒,要「他們不要停止在心裡禱告」。41

本教會教友的作法是:每天早晚跪下來作家庭祈禱,外加每天的個人祈禱以及祝福食物的祈禱。42孟蓀會長曾說:「願我們在向主獻上家庭祈禱和個人祈禱時,都會懷著對祂的信心與信賴來祈禱。」43因此,祈求屬世以及屬靈的祝福時,我們都應該像耶穌在主的祈禱文裡說的一樣,「願您的旨意得成」。44

耶穌基督是世界的救主,祂用寶血救贖了我們,是我們的救贖主與典範。45祂在塵世使命即將結束之際,祈求祂──父的愛子──的旨意能吞沒於父的旨意中。46在那至關緊要的時刻,救主喊道:「我父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您的意思。」47因此我們也應該向神祈求:「願您的旨意得成。」

讓我們不斷地祈求,「使〔主的〕國度能在世上擴展,使大地居民能……為將要來臨的日子作好準備,在那日子裡,人子將披著祂榮耀的光輝……降臨,與建立在地上的神國會合。」48

在日常生活裡,在至關緊要的時刻,願我們都能熱切地應用這些來自於主的寶貴教導,我這樣祈求,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主的祈禱文

  1. 1976年10月的旌旗雜誌(Ensign)及聖徒之聲為「祈禱專刊」,凡懷著真心誠意學習禱告的人,都能因研讀這些文章獲益良多。

  2. 馬太福音6:9-13。

  3. 見馬太福音6:9-13;路加福音11:2-4;尼腓三書13:9-13。

  4. 見Joseph Smith Translation, Matthew 6:9--15。

  5. Joseph Smith Translation, Matthew 6:13.

  6. 約瑟‧斯密譯本,馬太福音6:14。

  7. 教約82:1。

  8. 見馬太福音18:23-35;教約64:10。

  9. 馬太福音26:41。

  10. 約翰福音6:35;亦見約翰福音6:48,51。

  11. 見摩羅乃書4:3;5:2;教約20:77,79。

  12. 在希伯來文及希臘文裡,阿們(amen)意謂「真實」、「確定」、「實在」或「的確如此」。

  13. 見啟示錄1:18;22:20-21。這也會用來確認協議的事項(見列王紀上1:36)。

  14. 見哥林多前書14:16。

  15. 見詩篇106:48;啟示錄5:13-14;19:4;教約88:135。

  16. 馬太福音6:7;尼腓三書13:7。

  17. 馬太福音6:9;尼腓三書13:9。

  18. 約翰福音17:1,4,8-9。

  19. 見提摩太前書2:5;約翰一書2:1;教約29:5;45:3;110:4。

  20. 見教約14:7。

  21. 尼腓三書17:17。

  22. 尼腓三書17:20。

  23. 尼腓三書19:23。

  24. 見馬太福音5:44;阿爾瑪書34:27;尼腓三書18:21。

  25. 聖經雅各書5:16。

  26. 尼腓三書18:19。

  27. 尼腓三書18:21。

  28. 見尼腓二書32:9;33:12;尼腓三書18:23,30;19:6-7;20:31;28:30。

  29. 尼腓三書19:20-22。

  30. 見約翰福音10:27-28(對照教約84:43-47);尼腓二書31:17-20;阿爾瑪書5:38。我們可以邀請聖靈為伴,祂會調解、幫助我們明白該為何事禱告(見羅馬書8:26)。

  31. 教約25:12。

  32. 見使徒行傳14:23;哥林多前書7:5;奧姆乃書1:26;阿爾瑪書5:46;6:6;17:3;17:9;28:6;45:1;尼腓三書27:1;尼腓四書1:12;摩羅乃書6:5。

  33. 教約88:76。

  34. Joseph F. Smith,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12, 133--34.

  35. Joseph Smith Translation, Psalm 17:1.

  36. 見賓塞‧甘所著Faith Precedes the Miracle, (1972), 201; Stephen L Richards,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51, 175;布司‧麥康基,「主為何制定祈禱」,1976年10月,聖徒之聲,第7-12頁;多馬‧貝利,「我們在天上的父」,1984年1月,聖徒之聲,第14-17頁;達林‧鄔克司,「祈禱用語」,1993年7月,聖徒之聲,第12-14頁。該用語的詳細說明請見Don E. Norton, Jr., “The Language of Formal Prayer,“ Ensign, Jan. 1976, 44--47。

  37. 教約112:10;亦見詩篇24:3-4;馬太福音6:12;希拉曼書3:35;教約64:8-10。

  38. 啟示錄3:20。

  39. 見尼腓三書18:20;教約88:64。

  40. 阿爾瑪書37:37;亦見腓立比書4:6;阿爾瑪書34:18-27;教約10:5;93:49。

  41. 尼腓三書20:1。

  42. 見1976年10月,聖徒之聲,第10頁。

  43. 多馬‧孟蓀,「有君尊的祭司」,2007年11月,利阿賀拿,第61頁。

  44. 見馬太福音26:42;摩爾門經雅各書7:14;以帖書12:29;教約109:44;摩西書4:2。

  45. 見尼腓三書27:13-15,21-22。

  46. 見摩賽亞書15:7。

  47. 馬太福音26:39;亦見摩西書4:2,此處指出救主從太初就具備的謙卑態度。

  48. 教約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