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9
人為何該結婚,組成家庭
2015年4月


人為何該結婚,組成家庭

一男一女結婚所建立的家庭,是讓神的計畫順利推展的最好環境。

英國倫敦著名的西敏寺西側大門上方,安置了十尊二十世紀基督教殉道者的雕像,其中一尊是1906年出生的德國傑出的神學家迪特里希·潘霍華。1 潘霍華直言批評納粹極權政治,以及納粹對待猶太人和其他人的方式。他因為積極反對的立場而被捕入獄,最後他在集中營裡被處死。潘霍華是個多產作家,他最著名的一些作品,是幾個同情他的獄卒幫他偷偷帶出監獄的書信,後來集結出版為 獄中書簡

這些書信中,有一封是寫給他即將結婚的姪女,其中談到以下這些重要的觀點:「婚姻不只攸關你們彼此間的愛。 ……在愛情裡,你們眼中只有彼此,但是在婚姻裡,你們是世代延續中的一環,神讓世世代代的人在祂的榮耀中來了又去,召喚他們進入祂的國度。你們在愛情裡只看到自己幸福的天堂,但是在婚姻裡,你們對這世界和全人類負有責任。你們的愛情是你們私有的,但是婚姻超越個人──是一種身分,一項任務。就好像光有統治的意願,並不能讓人成為國王,還要加冕才行。婚姻也是這樣,不能光有彼此間的愛情,還要有婚姻,才能讓你們在神和人的眼中結合在一起。 ……因此,愛情出自你們,但婚姻則來自上天,來自神。」2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如何超越彼此間的愛情和個人的幸福,「對這世界和全人類負有責任」呢?婚姻為什麼是「來自上天,來自神」?要了解這些問題,必須從太初談起。

先知已經透露,我們最早是以智能的形態存在,後來神賦予我們形體,或者說是靈體,因此我們成為祂的靈體兒女,也就是成為天上父母的兒女。3靈體在前生存在了一段時間,而我們的天父因為希望「讓其他的靈有機會像祂一樣進步」4,於是預備了一個使人增添能力的計畫。在經文裡,這個計畫有不同的名稱,包括「救恩計畫」,5「幸福計畫」,6「救贖計畫」。7神曾經這樣對亞伯拉罕說明這個計畫的兩個主要目的:

「他們當中有一位像神的站在那裡,他對那些跟他在一起的說:我們要下去,那裡有空間,我們要拿這些物質,我們要造一個地球讓這些人住在上面;

「我們要藉此驗證他們,看他們是否願意做主他們的神命令他們的所有事情;

「凡守住第一地位的必被加上去;……凡守住第二地位的,將有榮耀加在他們頭上,永永遠遠。」8

由於天父,我們成為靈體。然後,祂又提供方法,讓我們的靈體成為完整或完全。得到實質的元素,對於成為像神一樣榮耀圓滿,是絕對必要的。我們前生在靈的世界與神在一起時,如果同意參與祂的計畫,也就是「守住第一地位」,我們「必被加上去」,在我們來到祂為我們創造的地球時,獲得身體。

在今生的經歷中,我們如果選擇「做主〔我〕們的神命令〔我〕們的所有事情」,就能「守住第二地位」,也就是說,我們藉著所作的選擇,向神(也向我們自己)表明,即使離開祂的面前,而且擁有身體的一切能力、慾望及激情,仍然有決心也有能力奉行祂的高榮律法。我們能控制肉體,讓肉體成為靈體的工具,而非靈體的主宰嗎?我們在今生和永恆裡,能配得上被託付神性的能力,包括創造生命的能力嗎?我們每個人都能抗拒邪惡嗎?能做到這一點的人,「將有榮耀加在他們頭上,永永遠遠」──而這樣的榮耀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就是一個復活、不死、榮耀的身體。9 難怪當時我們聽到這些偉大美好的機會與應許時,都大聲「歡呼」。10

神的這個計畫要成功,至少必須做到四件事:

第一,創造地球作為我們的居所。不論創造過程的細節如何,我們都知道這絕對不是偶發事件,而是在父神的指導下,由耶穌基督完成的──「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11

第二,今生的情況。亞當和夏娃代表所有選擇參與天父偉大幸福計畫的人作了選擇。12 他們的墜落創造了我們在離開神面前,為誕生到世上、獲得塵世經驗和學習所需的情況。由於墜落,我們得以認識善與惡,運用神所賜的選擇能力。13 最後,墜落帶來身體的死亡,使我們今生的時間變得短暫,這是必要的,這樣我們才不會永遠活在自己的罪中。14

第三,從墜落中得到救贖。我們了解死亡在天父計畫中所扮演的角色,但是如果到了最後,沒有方法克服身體和靈性這兩種死亡,天父的計畫也是枉然的。因此,有一位救贖主,也就是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為亞當和夏娃的違誡贖罪、受苦而死,藉此為所有的人帶來復活與不死。由於我們都不能完全始終如一地服從福音律法,基督的贖罪也讓我們在悔改的條件下,從自己的罪中獲得救贖。救主贖罪的恩典提供了罪的寬恕和靈魂的聖化,因此我們可以在靈性上重生,並且與神和諧。我們靈性的死亡,也就是與神隔絕的狀態就會終止。15

第四,最後一點,是我們誕生到世上,隨後在靈性上重生而進入神國的環境。神為了「使〔我們〕能與祂一同超升」16 的事工能夠成功,祂規定男人和女人要結婚,與神同工,藉此創造身體,這對今生接受試驗和獲得與祂共享永恆榮耀都至關重要。祂也規定父母要建立家庭,在光和真理中教養子女17,使子女對基督懷著希望。天父命令我們:

「要毫不保留地教你的兒女這些事情,說:

「……因為你們是由水、血和我造的靈降生到世界上,成為來自塵土的活著的靈魂,正如這樣,你們也必須從水、〔聖〕靈,並且用血,即我獨生子的血來潔淨,而重生到天國裡;這樣好使你們從所有的罪中聖化,而在今生享有永生的話語,並在來生享有永生,即不朽的榮耀。」18

一旦知道我們為何離開天父面前,也知道要如何回去與祂在一起並得到超升,就會清楚了解,在今生這段時期,沒有什麼比身體的出生和靈性的重生更重要的了,這兩者都是永生的必要條件。套用潘霍華的說法,這就是婚姻的「任務」,要「對全人類負有責任」,是這個「來自上天,來自神」的神聖組織所要做的事。婚姻是今生和來生「世代延續中的一環」,是天國的體制。

一男一女結婚所建立的家庭,是讓神的計畫順利推展的最好環境,是讓從神而來的純潔天真的孩子們,為成功的人生和來世的永生作必要學習和準備的場所。以這樣的婚姻為基礎的家庭,對社會的生存與繁榮是非常重要的。這就是為什麼國家社會認為婚姻與家庭有特別重要的地位,而加以鼓勵並保護。這從來就不光是成年人之間的愛情與快樂而已。

社會科學針對由一男一女組成的婚姻和家庭所作的研究,很令人信服。19 因此「我們警告,家庭的瓦解會為個人、社會和國家,帶來古今先知所預言的災難。」20 不過,我們對婚姻和家庭職責的主張,是根據神所制定的真理,而不是社會科學的研究。這項真理是神在太初照著祂的形像創造亞當和夏娃,也就是男人和女人,讓他們結為夫妻,成為「一體」,生養眾多,遍滿地面。21 人具有神的形像,但也許要在一男一女合而為一的婚姻裡,我們最能完整詮釋人按照神的形像所造的真正意義。我們或其他任何人都無法改變婚姻的神聖體制,這不是人類創建的。這樣的婚姻確實是「來自上天,來自神」,不但是幸福計畫,也是墜落與贖罪的一部分。

路西弗在前生就反叛神和神的計畫,如今他的反對勢力日益猖獗。他極力阻撓婚姻和家庭的組成,用盡手段要摧毀現有的婚姻和家庭。撒但攻擊人類性關係中的每個神聖內涵,用無數的不道德思想與行為把性從婚姻中抽離。他試圖讓男人和女人相信,可以忽略或捨棄婚姻和家庭的優先順位,或至少認為婚姻和家庭的重要性比不上事業、其他成就、「自我實現」和個人的自主。撒但樂見父母疏忽,不教導和訓練子女要對基督有信心,並在靈性上重生。弟兄姊妹們,這世上有很多美好的、重要的事情,但其中只有一些事情是絕對必要的。

宣告與婚姻和家庭有關的基本真理,並不是要忽視或貶抑至今尚未實現這些理想的人所作的犧牲,以及所達到的成就。有些人無法得到婚姻的祝福,原因可能包括沒有適合的對象、同性戀、身體或心理上的障礙,或只是害怕失敗,暫時失去信心。也許你結過婚,但那段婚姻結束了,獨自扛起原本兩個人都很難能維持的家庭生計。有些已婚的人儘管有極大的渴望,也作了許多懇求的祈禱,但仍然無法生育。

即使這樣,每個人都蒙得神的恩賜,都有自己的才能,在各自的世代都能貢獻一己之力推展神的計畫。很多美好、必要的事情──有時候是目前需要的一切──都可以在不太理想的情況下達成。你們有許多人都在盡力而為。你們在背負今生重擔的情況下,挺身護衛神為祂兒女的超升所制定的計畫時,我們隨時準備好支持你們。我們懷著信心作證,耶穌基督的贖罪已經預料到,而且到最後,祂會補償歸向祂的人被剝奪和所損失的一切。沒有人命中注定無法完全接受天父要給祂兒女的一切。

有位年輕的母親最近告訴我,她覺得無法勝任這項崇高的召喚而感到焦慮。我覺得她的憂慮都是小事,其實她不需要擔心;她做得很好了。不過,我知道她一心想取悅神,善盡神託付的職責。我說了一些話安慰她,也在心裡祈求神,這位母親的天父,能讓她在做神的事工時,因神的愛而得到鼓舞,並對神的認可獲得見證。

這也是我今天對我們每個人的祈求。願我們每個人都在祂的眼中得到認可。願婚姻都能美滿,家庭都能昌盛,不論我們是否能在今生獲得所有這些祝福,願主的恩典帶來現在的喜樂,讓我們對未來必定實現的應許有信心。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See Kevin Rudd, “Faith in Politics,”The Monthly, Oct. 2006; themonthly.com.au/monthly-essays-kevin-rudd-faith-politics--300.

  2. Dietrich Bonhoeffer,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ed. Eberhard Bethge (1953), 42–43.

  3. 例見詩篇82:6使徒行傳17:29希伯來書12:9教義和聖約93:29,33摩西書6:51亞伯拉罕書3:22。先知約瑟·斯密提供了以下細節:「人的首要原則就是人與神一同自我存在。神處身於諸靈 〔或智能〕和榮耀之中,因為祂更有智慧,因此覺得應該制定律法,好讓其他的靈有機會像祂一樣進步。……祂有權力制定律法,以指導那些較軟弱的靈,使他們能與祂一同超升」(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210頁)。

  4. 教訓:約瑟·斯密,第210頁

  5. 阿爾瑪書24:14

  6. 阿爾瑪書42:8

  7. 阿爾瑪書12:25;亦見第26–33節

  8. 亞伯拉罕書3:24–26

  9. 先知約瑟·斯密作了這樣的摘要說明:「世界奠基時,神的計畫是讓我們接受殿堂〔身體〕,然後透過忠信,克服死亡並復活,藉此獲得榮耀、光榮、力量和主權。」先知也說:「我們來到這世界,為的是取得身體,然後在高榮國度將之純潔地呈現在神面前。偉大的幸福原則在於擁有身體。魔鬼沒有身體,這就是他的懲罰。他能附著在人的身體時就很高興;他被救主趕出時,請求能到豬群裡去,顯示他寧可有豬的身體,也不願沒有身體。有身體的個體有力量支配沒有身體的個體」(教訓:約瑟·斯密,第211頁)。

  10. 約伯記38:7

  11. 約翰福音1:3;亦見教義和聖約76:23–24

  12. 哥林多前書15:21–22尼腓二書2:25

  13. 尼腓二書2:15–18阿爾瑪書12:24教義和聖約29:39摩西書4:3。約瑟·斯密說:「按照神的按立,每個人都有選擇權。祂賦予世人道德選擇權,賜給他們力量選擇善惡;人可以透過在今生行走聖潔的道路來追求良善,這會帶來內心的平安,在聖靈中享有喜樂,並在來生在祂右邊享有完全的喜樂和幸福;人也可以追求邪惡的行徑,在罪惡中度日並違抗神,因而在今生為自己的靈魂招來懲罰,在來生造成永恆的失落」(教訓:約瑟·斯密,第213頁)。

  14. 創世記3:22–24阿爾瑪書42:2–6摩西書4:28–31

  15. 即使是不悔改的人也能因贖罪而從靈性的死亡中被贖出來,也就是說,他們會再次來到神面前,接受最後審判(見希拉曼書14:17尼腓三書27:14–15)。

  16. 教訓:約瑟·斯密,第210頁。

  17. 教義和聖約93:36–40

  18. 摩西書6:58–59

  19. 除了有婚約的雙親家庭之外,非婚姻關係中的男女也會彼此忠誠,可能也養育子女,而且有時候相當成功。但是一般而言,在大多數的案例中,有廣泛的證據顯示,婚姻所擁有的社會益處,以及一男一女為首的家庭中的孩子所擁有的優勢。此外,社會評論者口中所謂的「逃離家庭的全球趨勢」所造成的社會與經濟成本,為社會帶來越來越沉重的負擔。尼可拉斯·艾伯達把全球婚姻和生育比率下滑的情況,以及沒有父親的家庭及離婚的趨勢作了分類和觀察後表示:「有重要的數據證明,逃離家庭這股趨勢對兒童造成的傷害是顯而易見的。離婚和非婚生子也同樣會造成傷害,拉大了收入和貧富之間的差距,對整個社會都是如此,對兒童更是如此。沒錯,兒童的適應力等等都很強,但可以肯定的是,這股逃離家庭的趨勢讓弱勢的年輕人成了犧牲品,也對弱勢的老人造成無情的影響。」(See “The Global Flight from the Family,” Wall Street Journal, Feb. 21, 2015; wsj.com/articles/nicholas-eberstadt-the-global-flight-from-the-family-1424476179)

  20.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129頁。

  21. 創世記1:26–282:7,18,21–243:20摩西書2:26–283:7–8,18,20–2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