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誰為教會接受啟示?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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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教會接受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27~28篇

3月15-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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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年8月,摩爾門經的八位證人之一亥倫·裴治聲稱,他用一塊黑色的先見石,獲得了兩項關於未來錫安的地點和組織的啟示。雖然這些啟示與之前賜給約瑟·斯密的啟示有所衝突,但很多成員都信了。

給教會的啟示

當約瑟為亥倫的啟示祈禱時,主教導說:「除了我僕人〔先知〕……外,這教會沒有人被委派接受誡命和啟示」(教義和聖約28:2)。祂宣告:「他〔亥倫〕藉石頭寫下來的事不是我的,而撒但欺騙了他」(教義和聖約28:11)。

亥倫最終棄絕了他的啟示,所有成員一致確認,先知是基督的教會中唯一的啟示者。

只有活著的先知才可以獲得給整個教會的啟示,了解這一點為何很重要?這如何保護我們免受欺騙?

仰賴先知和使徒

十二使徒定額組代理會長羅素·培勒會長告誡我們:

「把你們的眼光專注於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我們不會、也不能帶領〔你們〕走入歧途。

「……如果有人告訴你們,他們獲得了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沒有得到的啟示,要遠離他們」。1

註:

  1. M. Russell Ballard, “When Shall These Things Be?”Ensign, Dec. 1996,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