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21日。教義和聖約第14~17篇:『成為……證人』」,來跟從我——供主日學使用:教義和聖約2021年(2020)
「2月15-21日。教義和聖約第14~17篇」,來跟從我——供主日學使用:2021年
2月15-21日
教義和聖約第14~17篇
「成為……證人」
想一想教義和聖約第14~17篇中所描述的事件及教義,你會如何激勵所教導的人「成為……〔這些〕事的證人」(教義和聖約14:8)?
記錄靈感啟發
邀請分享
班員在個人或家庭經文研讀中,找到哪些有意義的部分?也許可以邀請全班從教義和聖約第14~17篇各篇中,分享參與主事工的一個見解。
教導教義
主邀請我們參與祂的事工。
-
班員對惠特茂家庭有何了解?(見聖徒,第一冊,第53-54頁)。請他們把與惠特茂家庭有關的資料列在白板上,也許會有幫助。這些資料如何幫助我們更了解主在第14~16篇中對惠特茂家庭的忠告?比方說,主為什麼會把祂的事工比喻成收穫田地?
-
為了讓班員分享參與主事工的看法,可以把下列參考經文寫在白板上:教義和聖約14:1;14:2-4;14:5,8;14:6-7;14:9-11;15:6。班員可以兩人一組閱讀一段參考經文,並討論他們對於主的事工學到了什麼。其中幾組可以和全班分享他們討論的結果。
-
邀請班員分享他們幫助別人更接近救主的經驗,包括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服務傳教士和施助的經驗。他們曾如何看到主在教義和聖約15:6及16:6中所說的話在他們的生活中實現?我們從這幾篇學到哪些事,能幫助我們準備好分享福音?
即使其他人拒絕我們,我們也可以忠於所知道的事。
-
主為什麼要為摩爾門經提供證人?班員可以分享閱讀教義和聖約第17篇時產生的想法。可以在第17篇前言或摩爾門經開頭處的「三位證人的證詞」中提到的經文,找到更多的想法。這三位證人的證詞如何影響我們對摩爾門經的見證?
-
即使我們沒有見過天使,也沒有拿過金頁片,我們還是可以為摩爾門經作見證。班員在第17篇(包含前言)中找到什麼可以應用在他們身上?假如有人問我們為何相信摩爾門經是真實的,我們會怎麼說?也許班員可以寫一段簡短的回答,然後你可以邀請幾個人分享他們所寫的內容。「其他資源」中泰福·彭蓀會長的引言,能激勵教會成員向其他人為摩爾門經作見證。
-
邀請一位班員分享金頁片的其他證人的經驗(見摩爾門經「八位證人的證詞」及聖徒第一冊,第54-55頁中瑪麗·惠特茂的經驗),或許能有所啟發。我們從這些證人的經驗中學到哪些事情?
-
在討論摩爾門經的證人時,可以播放影片「永恆的一天」(英文版,“A Day for the Eternities”;ChurchofJesusChrist.org)的片段(三位證人的部分從大約15:00開始)?
23:14
其他資源
分享我們對摩爾門經的見證。
泰福·彭蓀會長在1988年對教會成員提出以下的邀請:
「摩爾門經是神準備來『像洪水般橫掃大地,從大地四方聚集〔祂〕的選民』(摩西書7:62)的工具。我們的演講、課程及傳教事工應更強調這部神聖經典。
……值此電子傳播、印刷發行事業蓬勃發展之際,如果我們不大力推廣摩爾門經,神必會要我們負責。
「我們有摩爾門經,我們有成員,我們有傳教士,我們有資源,而我們的世界又極需要它。就是現在!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很難了解摩爾門經的力量有多大,或者它必須扮演的神聖角色及必須推廣的程度」(總會會長的教訓:泰福·彭蓀〔2014〕,第143-1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