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課——教義和聖約107:21-100:耶穌基督的特別證人」,教義和聖約福音進修班教師用本 (2025)
「教義和聖約107:21-100」,教義和聖約福音進修班教師用本
第120課:教義和聖約第106~108篇
耶穌基督的特別證人
就像祂在新約時代所做的那樣,耶穌基督召喚先知、使徒和其他人去帶領祂今日的教會,並在世界各地為祂作見證。在教義和聖約第107篇 ,耶穌說明這些蒙揀選的領袖所扮演的角色。本課能幫助學生提升信心,相信使徒是耶穌基督的特別證人。
不妨帶六個杯到班上來,然後用它們建造一座小金字塔。將三個杯子放在底層,兩個在中間,一個在頂層。在頂層杯子上標記聖徒 ,告訴學生這代表救主的教會的成員。說明在新約中,耶穌以能讓教會成員蒙得祝福的方式來組織祂的教會。
閱讀下列經文。找出救主在祂的時代用來主領祂的教會和支持聖徒的召喚。
請學生想一想,救主的教會中有這些領袖會帶來哪些祝福。學生可能會問自己,他們要做什麼來獲得救主透過這些蒙揀選擔任職位的人而來的祝福。
鼓勵學生在尋求了解教會領袖在鞏固對耶穌基督的見證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時,邀請聖靈的影響力。
你可以概述或閱讀下面教義和聖約第107篇 的背景。
在祂父的指示下,耶穌基督在現代,以祂在塵世傳道時所建立的同樣根基,組織了祂復興的教會(見信條第6條 )。主向先知約瑟·斯密啟示組織架構,在今日仍在繼續啟示。到了1835年,救主召喚了總會會長團、十二使徒定額組、七十員、主教和其他聖職人員來服務聖徒,並主領祂在世上的教會。教義和聖約第107篇 列出救主給予這些蒙召喚擔任職位的人的一些責任。
不妨將下列各項召喚分別寫在不同的紙上,張貼在教室四周。你可以指派學生分組一起研讀特定的召喚,也可以讓他們選擇他們想要研讀的召喚。
務必預留足夠的時間進行課程的最後部分。
研讀下列經文章節,找出耶穌基督如何運用祂在這些召喚中揀選的人來支持祂教會中的聖徒:
各組完成研讀後,請他們向全班分享所學到的事。
各組分享完後,鼓勵學生將第23節 中教導耶穌基督召喚使徒在世界各地為祂作特別見證 的字句重點標示下來。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大衛·貝納長老教導「作基督之名的特別證人」的意義(第23節 )。
今日使徒的任務與古代使徒的一樣(見使徒行傳1:22 ;4:33 )。我們受委派往普天下去傳播「耶穌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見馬可福音16:15 ;哥林多前書2:2 )。使徒是傳教士,也是基督之名的特別證人。「基督之名」是救主的使命、死亡及復活的總稱——祂的權柄、祂的教義,以及祂身為神的兒子來擔任我們的救贖主和救主的獨特資格。身為基督之名的特別證人,我們為耶穌基督的真實性、神性、復活,以及祂無限永恆的贖罪,以及祂的福音作見證。(David A. Bednar, “Special Witnesses of the Name of Christ,” Religious Educator: Perspectives on the Restored Gospel , vol. 12, no. 2 [2011], 1)
不妨觀看一段關於使徒為耶穌基督作特別證人的影片,如「基督的特別證人——尼爾·安德森長老 」(5:24;從4:15觀看至5:24)。請學生留意自己在聆聽他的見證時有何感受。
5:30
若有需要進行以下活動,不妨為學生提供最近的一次的總會大會演講 ,或使徒在最近的其他講辭。
從最近的總會大會演講或其他近期的講辭中,找出使徒為耶穌基督作特別證人的例子。與此同時,不妨在研讀日記中記下你對以下一個或多個問題的回答:
請幾位學生分享他們所研讀的內容,以及他們所寫下的見解。
鼓勵學生繼續運用使徒為耶穌基督所作的特別見證來鞏固他們對祂的信心。例如,你可以建議學生每週研讀一篇總會大會演講,在社群媒體上關注使徒,或是重點關注使徒在即將舉行的總會大會上關於耶穌基督的見證和教導。
在談到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他們都被視為主耶穌基督的使徒)時,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
這15個人被召喚到神聖的使徒職位,帶給我們教會成員極大的保護。為什麼呢?因為這些領袖的決定必須經過一致同意。各位能否想像,聖靈必須怎樣感動這15個人,才有辦法達成一致同意?這15個人有不同的教育和職業背景,對許多事有不同的意見。相信我!這15個人——15位先知、先見、啟示者——在達成一致同意的當下,都知道主的旨意是什麼!他們都盡心盡力讓主的旨意真正達成。(羅素·納爾遜,「支持先知 」,2014年11月,利阿賀拿 ,第75頁)
教義和聖約68:14-21 中可以找到類似的描述。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教導,這些規定只涉及教會的總主教職位:
這裡指的只是那位主領亞倫聖職的人,跟支會中的主教沒有任何的關係。再者,這樣的一個人必須由本教會總會會長團指派並由他們按手來接受他的膏抹和按立。……如果不知道有誰是這樣的後裔,則可由會長團揀選的任何一位大祭司來擔任總主教的職位。(約瑟·斐亭·斯密,救恩的教義 ,布司·麥康基編〔1956〕,第3卷,第77頁)
以下的解釋適用於蒙主召喚去主領的男女:
主領教會組織、聚會(會議)或活動的領袖,要確保主的目的得以達成。在這樣做的過程中,領袖要遵守福音原則、教會政策,以及聖靈的指示。
主領的人要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懷著溫和、溫順和純正的愛去為人服務(見約翰福音13:13-15 )。蒙召喚或被指派去主領,並不會因此變得比其他人更重要或更有價值(見教義和聖約84:109-110 )。(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 ,4.2.4 ,ChurchofJesusChrist.org )
另請注意第85-87,89節 中一再給予主領職員的指示。主領的人要與他人舉行議會,教導他們了解自己的職責。
學生研讀完使徒的特別見證後,可以進行以下的活動。
說明身為耶穌基督的教會的成員,學生已立約「隨時隨地,在所有的事上作神的證人」(摩賽亞書18:9 )。不妨給學生時間寫下他們對耶穌基督的個人見證。請幾位自願者與全班分享他們對耶穌基督的見證。
請學生閱讀教義和聖約107:39 。問他們是否知道教會今日如何稱呼「福音施助者」。如果學生不知道,可以請他們交互參照這節經文和教義和聖約124:91-92 ,看看什麼是福音施助者。你也可以分享下面的話。
先知約瑟·斯密(1805-1844)教導:
傳福音的就是祝福教長。……有基督教會的地方就應該有祝福教長來造福聖徒的後代,像雅各將他的教長祝福給予子孫一樣。(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 〔2007〕,第140頁 )
請一位或多位曾接受過教長祝福的學生自願與全班分享他們的經驗。提醒他們不要分享關於自己所接受的教長祝福中的具體細節。討論以下問題會有幫助:
請一位學生讀出下面這段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所說的話:
你們在自己範圍內的責任,與我在我範圍內的責任同樣重大。在這教會中,沒有任何召喚是微不足道或不重要的。我們每個人履行自己的職責時,都會對他人的生活產生影響。(參閱戈登·興格萊,「這是夫子的事工 」,1995年7月,聖徒之聲 ,第75-76頁)
閱讀教義和聖約107:99-100 ,並沉思興格萊會長的話和這幾節經文有什麼關係。
(學生應指出以下原則:主要我們學會自己的職責,並且十分勤奮地執行。 不妨請學生把經文中的這項真理劃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