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教會的首批主教 1831年2月及12月 紐約州有些人對教會成員並不友善,想把他們趕走。耶穌吩咐約瑟·斯密離開紐約州到俄亥俄州嘉德蘭。 約瑟及愛瑪、西德尼·雷格登及愛德華·裴垂治前往嘉德蘭。約瑟與愛瑪住在一位教會成員的家,他名叫紐奧·惠尼。 那時嘉德蘭有1,000位教會成員。他們努力服從神。但尚未了解所有的福音。 教義和聖約第41篇前言 約瑟祈禱,獲得一項啟示。耶穌告訴約瑟在嘉德蘭的聖徒需要一位主教。主教應當利用時間教導和幫助聖徒。愛德華·裴垂治是教會的第一位主教。 教義和聖約41:9 由於越來越多人加入教會,教會需要更多主教。紐奧·惠尼是教會的第二位主教。 教義和聖約72:7-8 耶穌吩咐約瑟,主教應照管一座倉庫。聖徒們應當把食物、衣服和其他捐獻交給主教,存放在倉庫裡。主教可以運用這些東西來幫助貧困的聖徒。 教義和聖約72:10-12 耶穌也說主教要收取聖徒們奉獻給教會的錢。主教要運用這些錢來支付教會開支,和幫助窮困者。 教義和聖約72:10-12 主教應當愛護聖徒,設法幫助他們。他應當和持有聖職的人開會,討論可以做哪些事情來幫助聖徒。 教義和聖約72:5,11 每個支會都有主教來帶領聖徒。分會會長有如主教。每個分會都有分會會長來帶領聖徒。 今日教會裡有數以萬計個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