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故事
第18章:教會的律法:1831年2月9日


第18章

教會的律法

1831年2月9日

約瑟記寫啟示

主在俄亥俄州嘉德蘭賜給約瑟·斯密一項非常重要的啟示。稱為教會的律法。

男子接受按立

主說聖徒應當傳福音給所有的人。前往傳教的人應當由教會領袖按立獲得聖職。

傳教士教導家庭

兩位傳教士應當一起工作。他們應教導聖經和摩爾門經裡的內容。他們要祈求聖靈與他們同在。聖靈會告訴他們要教導哪些事。

傳教士為男孩施洗

傳教士要為相信福音的人施洗。

教會成員彼此問候

主說教會成員應當遵守十誡。不可殺人,不可說謊,不可說別人的壞話,也不可作任何壞事。

聖徒分享食物

聖徒應當與人分享所擁有的一切。與人分享就好像與耶穌分享一樣。

聖徒工作

耶穌賜給聖徒其他誡命。每位聖徒都不應該認為自己優於別人。聖徒們要潔淨,並努力工作。

長老們祝福生病的女孩

聖徒要照顧生病的成員。持有聖職的弟兄要祝福生病的成員。有信心的人能被治癒。如果死亡的時間未到,他們就不會死。

人的靈魂離開身體

正義的聖徒不應害怕死亡。死亡對義人而言是美好的。

約瑟教導聖徒

耶穌說祂會向正義的成員啟示許多事情。這些啟示會帶來喜樂。主吩咐聖徒要遵守教會的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