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資源
履行家庭責任


「履行家庭責任」,家庭指導手冊(2006年),第12–15頁

「履行家庭責任」,家庭指導手冊,第12–15頁

履行家庭責任

家人在花園

主的教會的使命就是要幫助所有的人歸向基督。家庭要做到下列事項,來協助教會達成這項使命:

  1. 供應自己靈性和物質方面的需求,進而協助他人滿足其需要。

  2. 與他人分享福音。

  3. 確使家人接受聖殿教儀,也幫助已逝的祖先獲得這些祝福。

靈性和物質方面的需求

靈性的需求

本指導手冊前面「在家中教導福音」的部分,已敘述了家庭如何滿足家人在靈性方面的需求。

物質的需求

家庭要自立,才能提供家人物質上的需求,進而去幫助他人。家人要自立,就必須樂意工作。工作必須在身體、心智與靈性上付出。工作也是成就、快樂、自尊和富足的來源。父母應努力自立,也應教導子女照樣去做。自立將使他們有能力去幫助貧困的人。

父親負責提供生活所需並保護家人,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父母要確使家庭有乾淨的居住環境、有益健康的食物、衣物、醫療和牙齒保健、教育機會、財務資源管理方面的教導,可能的話,還要訓練家人如何種植食物。父母應教導孩子如何準備食物、儲存食物供日後食用。

父母應樂於勤奮工作,以供應這些物質上的需求,「你們不會讓孩子挨餓、無衣蔽體(摩賽亞書4:14)。父母應作計畫及準備,以使自己在生病、災變、失業或面臨其他困難時還能供應家庭所需。如果父親在供應家庭物質需求方面有困難,而其他的家人又無法幫忙時,他可以透過聖職領袖來尋求協助。

孩子們也可以藉著幫父母做事、努力用功學業、打理自己的衣物和東西、保持自己及家裡的整潔和維持健康的身體,來幫忙家事,提供物質所需。

家庭成員應加強自己讀、寫和基本算術的能力,並應利用每一個機會來獲取知識、增進技能。他們應遵守智慧語,食用有益健康的食物。可能的話,家庭應儲藏一年的食物和維生必須的基本用品,或盡可能地多加貯藏。家人應避免不必要的債務,並為將來儲蓄,履行所有的義務,明智地運用資源,以及避免浪費。

父母應教導子女與他人分享;即使擁有得再少,每個人都能對別人有所付出。每個月禁食並繳納禁食捐獻,便是幫助貧困者的方法之一。禁食捐獻被用來餵飽饑餓的人、庇護無家可歸的人、給無衣者衣穿並救助受苦難的人。我們幫助他人時就是在表達對主的愛,祂說:「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

分享福音

帶著經文的成員

主已透過祂近代的先知教導我們,每位教會成員都有責任與他人分享福音。「每一個被警告過的人,應當警告他的鄰人」(教約88:81)。摩爾門經中的先知阿爾瑪說明,我們受洗後,應當樂意「隨時隨地,在所有的事上作神的證人」(摩賽亞書18:9)。

家庭成員應盡全力協助親戚、朋友和鄰居了解耶穌基督的福音,以及福音能帶給他們的祝福。藉著分享福音,父母和孩子能增強自己的見證,同時將福音的祝福帶進許多人的生活中。家人可以:

  • 遵守所有的誡命,成為他人的好榜樣(見馬太福音5:16)。

  • 感謝自己能成為教會的成員(見羅馬書1:16),並讓其他人知道自己是成員。

  • 詢問自己認識的人,看看他們是否想知道更多有關教會的事。

  • 祈求主幫助他們選擇一個已準備好、想聽福音的家庭或個人。

  • 利用一些方式來介紹家庭或個人認識教會。例如邀請他們參加家人家庭晚會、教會聚會或其他活動,給他們教會的書籍或小冊子閱讀,或是與他們談論有關福音的祝福。

  • 邀請家庭或個人到家裡來,讓傳教士教導課程。

父母有責任準備自己和兒女去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為了準備兒女去傳教,特別是兒子,父母應在家中教導福音、作個人及家庭的經文研讀和祈禱,並時常談論有關分享福音的責任與祝福。他們可以教導孩子為傳教存錢、努力工作、學習自立、愛人並為他人服務。

活人與死者的聖殿教儀

一群人在聖殿前

在聖殿裡,配稱的成員接受神聖的教儀,並與神訂立聖約。他們也參與已逝祖先的教儀事工。倘若可能,父母兩人都應從聖職領袖那裡取得聖殿推薦書,並到聖殿接受個人的聖殿教儀;如果他們無法到聖殿,仍應生活配稱,以便獲得聖殿推薦書。

家庭有神聖的責任要為那些尚未接受教儀就過世的祖先執行聖殿教儀。若時間、經濟及聖殿的距離都許可時,已接受過個人教儀的成員應該常回聖殿,為自己的祖先執行教儀。

父母應將自己和孩子生活中的重要事情記錄下來並加以保存,其中包括祝福、洗禮、按立、結婚和死亡等證書、重要信件、照片、新聞剪報和其他類似的物品。他們應編製自己的歷史紀錄,並鼓勵每個家人也都如此做。父母應幫助較小的孩子開始作他們的個人歷史紀錄。

家庭應收集祖先的資料,並將之編製成家譜,他們應該從自己最近四代祖先的資料開始收集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