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總計畫概覽」,教堂總計畫指導方針(2022)
「教堂總計畫概覽」,教堂總計畫指導方針
教堂總計畫概覽
區域會長團指導區域內的總計畫工作。這些工作要在協調議會或在跨支聯會層級進行。區域會長團要在屬世事務總監(DTA)及其人員支持下,指派一位區域七十員來監督總計畫的進展。
最適合在協調議會或在跨支聯會層級進行總計畫的,是教會快速成長的地區、有機會整合教堂空間的地區,或是成員高度密集的地區。
區域七十員,以及屬世事務總監及其人員,要與當地聖職領袖合作,擬定並實施一個長期總計畫(最少五年)。
他們通常會依照下列步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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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七十員舉行協調議會或跨支聯會會議,來討論教義、原則和指導方針,以及支聯會的各項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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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世事務總監及其人員要與支聯會會長一起預估成長,並找出未來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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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會長要找出任何必要的疆界變更,以鞏固家庭、成員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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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世事務總監人員要找出可以支持聖職計畫的教堂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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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七十員、支聯會會長、屬世事務總監與相關人員要一起敲定最後的總計畫。屬世事務總監要盡可能與區域七十員合作,將總計劃呈交給區域會長團,以取得區域核准。
經區域會長團核准後,屬世事務總監要將總計劃提交給教堂設施部門審閱和聯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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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會長要提交所找出的必要疆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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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世事務總監人員準備各式專案,以便納入教堂年度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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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七十員、支聯會會長,屬世事務總監及其人員要在必要時定期更新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