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課
「爲神所愛,奉召作聖徒」
羅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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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與神和好、免於爲罪受罰,並被斷爲正義且無罪,就是所謂的「稱義」。我們爲何必須稱義?(見羅馬書3:10−12,23;亦見阿爾瑪書7:21。)保羅對於如何稱義一事有何教導?(見羅馬書3:24,28;5:1−2;亦見尼腓二書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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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如何代表死亡、埋葬與復活(重生)?(見羅馬書6:3−4;教約76:50−52)洗禮如何代表了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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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怎樣看到「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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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12:9−21列出了哪些眞正聖徒的特質?其中哪些特質是你自己最難培養的?你在本週可以做些什麼來培養此一特質?
家庭討論建議
讀出本課經文鏈中的經文,請家人說出支會或分會裡的哪些成員具備了這些經文所列的某些特質。鼓勵每位家人在未來這一週做些事來效法這些人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