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3:研擬指派工作和規劃程序」,支聯會和支會急難準備(2018)
步驟3:研擬指派工作和規劃程序
計劃議會要如何組織和執行下列每項工作,並找出由何人負責,以及他們要遵循的程序。指定一個主要和替代中心地點,災害發生後,議會成員要在那裡集合以指揮救援工作。
災害前:
-
與政府單位和其他社區紓困組織培養合作關係。
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
-
判定並回報教會成員和傳教士的情況。教會成員的需求一般由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向長老定額組和慈助會領袖回報,然後由他們向主教回報。主教接著向支聯會會長回報。
-
協助找出失散的家庭成員,幫助他們團聚。
-
幫助受傷或健康狀況不佳的人取得醫療照護。
-
與政府官員和社區紓困組織協調應變工作。
-
評估成員和其他人在食物、臨時避難所、衛生和衣物等基本民生物資和服務方面的需求,並安排供應事宜。可請求區域福利領袖及教會福利營運機構(若有的話)協助提供物資和服務。
-
判定並回報教會建築和財產的情況。
災害發生後的時期:
-
為住家和財產遭到破壞、精神受創或無法維持生計的教會成員提供援助。
-
與政府單位和紓困組織合作,找出教會能協助滿足社區需求的機會並付諸行動。
使用「重要資訊」和「行動和指派工作」工作單來完成此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