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尼腓人昌盛——骄傲、财富及阶级区分兴起——教会因冲突而分裂——撒但引诱人民公然反叛——许多先知呼吁悔改而被杀——他们的杀手阴谋篡夺政权。约主后26年至30年。
1事情是这样的,第二十六年,尼腓人都回到自己的土地上;每个男人带着他的家庭、他的牲口、他的马匹、他的家畜以及所有属于他们的东西回去。
2事情是这样的,他们没有把所有的粮食吃完,所以他们带着没有吃完的各种谷类,也带着他们的金子和他们的银子及所有的宝物回到自己的土地和领土,有的在北,有的在南,有的在北部地方,有的在南部地方。
3他们按人数多寡,将土地给予立约维持那地和平但仍渴望作拉曼人的那些盗匪,让他们得以凭劳力维持生活;他们就这样在各地建立了和平。
4他们又开始昌盛而日渐强大,第二十六年和二十七年过去了,那里秩序井然;他们以公平与正义制定法律。
5除非人民陷入罪中,否则全境之内没有任何事情能阻碍人民继续昌盛。
6在这地建立这极度和平的,就是吉吉度乃、法官拉康以阿斯,以及那些被委任为领袖的人。
7事情是这样的,他们建了许多新城市,修复了许多旧城市。
8他们兴建了许多公路,也造了许多道路通往各城、各地,以及各处。
9第二十八年就这样过去了,人民享有持续的和平。
10但是事情是这样的,到了第二十九年,人民之中起了一些争论;有些人因为非常富有而骄傲自大,是的,甚至大肆迫害别人;
11因为当地有很多商人,也有很多律师和很多官吏。
12人民开始以财富和学习的机会划分阶级;是的,有人因贫穷而无知,有人因富有而很有学问。
13有人骄傲自大,有人非常谦卑;有人以辱骂还辱骂,有人虽受尽辱骂、迫害及各种折磨,也不转身骂人,唯在神前谦卑悔改。
14各地就这样形成了极端的不平等,以致教会开始分裂;是的,到了第三十年,除了少数归信真正信仰的拉曼人外,各地的教会都分裂了;那些拉曼人不会离开教会,因为他们坚定稳固不移,愿意尽最大的努力遵守主的诫命。
15人民犯罪的原因是:撒但有强大的力量煽动人民行各种恶事,使他们骄傲而张狂,引诱他们追求权力、权柄、财富和世间无益的事物。
16撒但就这样诱骗人心,使他们行各种恶事,所以他们只享受了几年的和平。
17因此,到了第三十年初——人民被交出去一段很长的时间,受魔鬼的诱惑摆布,任他牵着走,去做他要他们做的一切恶事——因此,在这第三十年初,他们已处于非常邪恶的状态中。
18他们并非因无知而犯罪,他们已被教导,知道神对他们的旨意;所以他们是故意反叛神。
19这是拉康以阿斯的儿子拉康以阿斯的时代,因为拉康以阿斯已在那年接掌他父亲的席位管理人民。
20开始有些人蒙得来自天上的灵感,奉派到各地,站在人民之中传道,勇敢见证人民的罪恶和不义,并见证主将救赎祂的人民,换句话说,就是基督的复活;他们也勇敢见证基督的死亡与受难。
21很多人因那些见证这些事的人而非常愤怒;那些愤怒的人,大多是首席法官和当过大祭司与律师的人;是的,所有的律师都恼怒见证这些事的人。
22律师、法官和大祭司都无权定人死罪,除非他们的判决经当地统治者签署。
23许多勇敢见证有关基督的事的人遭逮捕后,被法官秘密处死,他们被处死的消息,直到他们死后才让统治者知道。
24现在看啊,除非当地统治者给他们权力,处死任何人都是违法的。
25因此民怨上达柴雷罕拉地,上达那地的统治者,检举法官违法处死主的先知。
26事情是这样的,他们被捕,并被带到法官面前,依照人民所定的法律,按他们的罪行受审。
27事情是这样的,那些法官有很多亲戚朋友;其余的人,是的,几乎所有的律师、大祭司都集合在一起,与那些即将依法受审的法官的亲属联合起来。
28他们彼此立约,是的,就是立古人传下来的约,那誓约由魔鬼所定和主持,为的是联合起来反对一切正义。
29因此他们联合起来反对主的人民,立约毁灭他们,要从公道的掌握中救出将被依法治罪的杀人犯。
30他们公然反抗国家法律和权力,彼此立约要毁灭统治者,并要立王统治这地,使这地不再有自由,人民都必须臣服于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