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教義和聖約98


第98篇

1833年8月6日,在俄亥俄嘉德蘭,透過先知約瑟·斯密給予的啟示。這啟示因密蘇里的聖徒遭受迫害而來到。定居在密蘇里的教會成員增加,使其他某些居民憂心,他們因聖徒的人數,政治與經濟的影響力,以及文化與宗教的差異,而感到受威脅。1833年7月,一群暴徒破壞了教會的財產,將兩位教會成員塗柏油和粘上羽毛,並要求聖徒離開傑克森郡。雖然密蘇里發生一些問題的消息無疑已傳到先知所在的嘉德蘭(九百哩外),但是唯有靠啟示,他才能在上述日期得知事態之嚴重。

1-3,聖徒的苦難對他們有益;4-8,聖徒要支持當地合乎憲法的律法;9-10,應支持誠實、明智而善良的人擔任公職;11-15,為主的目的捨去生命者,將得永生;16-18,棄絕戰爭,傳播和平;19-22嘉德蘭的聖徒受責備並被命令悔改;23-32,主顯示有關處理祂人民所受迫害和苦難的律法;33-38,只有主命令的戰爭才是正當的;39-48,聖徒要寬恕他們的敵人;敵人若悔改,也可避免主的報復。

1我的朋友們,我實在告訴你們,不要害怕,你們安心吧;是的,要常常喜樂,凡事感謝

2耐心等候主,你們的祈禱已進入撒保斯之主的耳中,並以此封印和約書記錄下來——主已起誓並下令,你們所祈求的必蒙應允。

3所以,祂以不變的聖約給你們這應許,你們所祈求的都必實現;你們所受的一切苦難,必共同效力,叫你們得益處,並榮耀我的名,主說。

4現在,我實在告訴你們,關於此地的法律,我的旨意是我的人民應遵行我命令他們的一切。

5此地的法律若合乎憲法,支持自由的原則,維護權利與特權,就是屬於全人類的,在我面前是正當的。

6所以,我,主,認為你們和你們在我教會中的弟兄們,支持當地合乎憲法的法律是正當的;

7至於人的法律,凡比這多或少的,都是出自邪惡的。

8我,主神,使你們自由,所以你們實在是自由的;而法律也使你們自由。

9然而,當邪惡的人掌權時,人民就悲哀了。

10因此,要勤奮尋求誠實的人和明智的人,也務必要支持善良的人和明智的人;否則,凡比這少的,都是出自邪惡的。

11我給你們一條誡命,你們要拋棄一切邪惡,固守一切善良,你們要靠神口裡所出的每句而生活。

12祂必忠信的人律上加律,令上加令;我要以此試驗你們並證明你們。

13凡為我的目的,為我名的緣故去生命的,必再得著生命,即永生。

14所以,主說,不要你們的敵人,我已在心中下令,我要在一切事上證明你們,看你們是否遵守我的聖約,甚至到,好使你們被判定為配稱。

15因為你們若不遵守我的聖約,你們就不配屬於我。

16所以,棄絕戰爭,傳播和平,勤奮的尋求使兒女的心轉向父親,父親的心轉向兒女;

17還有,使猶太的心轉向先知,先知轉向猶太人,免得我來咒詛遍地,使凡有肉身的在我面前燒毀。

18你們心裡不要憂愁;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已為你們預備地方;我父和我在哪裡,你們也必在那裡。

19看啊,我,主,不太喜悅嘉德蘭教會裡的許多人。

20因為他們不拋棄他們的罪、他們邪惡的路、他們心中的驕傲、他們的貪婪,以及他們一切極可惡的事,不遵守我給他們的智慧和永生的話語。

21我實在告訴你們,如果他們不悔改,也不遵行我告訴他們的一切,我,主,必責罰他們,並做我想做的事。

22我再告訴你們,如果你們遵行我命令你們的一切,我,主,必從你們身上移開一切怒氣和義憤,地獄的門不能勝過你們。

23現在,我告訴你們有關你們家人的事——如果有人你們或你們的家人一次,而你們耐心忍受,不辱罵他們,也不尋求報復,你們必得酬賞;

24但是如果你們不耐心忍受,那就被視為用公平的量器給你們的。

25還有,如果你們的敵人第二次打你們,而你們不辱罵你們的敵人,仍耐心忍受,你們的酬賞必為百倍。

26還有,如果他第三次打你們,你們耐心忍受,你們的酬賞將倍增為四倍;

27如果你們的敵人不悔改,這三個見證將對他不利,而且不會被塗掉。

28現在,我實在告訴你們,如果那敵人要避開我的報復,不被帶到我面前受審判,那麼你們務必要奉我的名警告他,不可再來攻擊你們,也不可攻擊你們的家人,甚至你們兒女的兒女,直到三、四代。

29之後,如果他還要攻擊你們、你們的兒女或你們兒女的兒女,直到三、四代,我已把你們的敵人交在你們手中了;

30然而如果你們饒恕他,你們必因正義而得酬賞;你們的兒女和你們兒女的兒女也一樣,直到三、四代。

31然而,你們的敵人在你們手中;如果你們按照他的行為回報他,你們是正當的;如果他謀害你們,危及你們的生命,則你們的敵人在你們手中,你們是正當的。

32看啊,這是我給我僕人尼腓,也給你們的祖先約瑟雅各以撒亞伯拉罕,以及我古代所有的先知和使徒的律法。

33還有,這是我給我古代人民的律法,除非我,主,命令他們,否則他們不可出去與任何一國、一族、一方、一民作戰。

34如果任何一國、一方或一民向他們宣戰,他們應先向那民、那國或那方舉起和平的旗幟;

35如果那民不接受和平的提議,第二次第三次也不接受,他們就應把這些見證帶到主面前;

36然後我,主,就會給他們一條誡命,並認可他們出去與那國、那方或那民作戰。

37而且我,主,會為他們作戰,為他們的兒女作戰,為他們兒女的兒女作戰,直到他們已向所有的敵人報復,直到三、四代。

38看啊,主,你們的神說,這是給所有要在我面前稱義的人的範例。

39還有,我實在告訴你們,如果你們的敵人第一次攻擊你們以後悔改,並到你們那裡求你們寬恕,你們要寬恕他,不再把那事當作對你們敵人的見證——

40第二次和第三次也要這樣;每次你們的敵人悔改他們對你們的侵犯,你們要寬恕他,直到七十個七次。

41如果他第一次侵犯你們而不悔改,你們要寬恕他。

42如果他第二次侵犯你們而不悔改,你們仍要寬恕他。

43如果他第三次侵犯你們而不悔改,你們還是要寬恕他。

44但是如果他第四次侵犯你們,你們就不要寬恕他,要把這些見證帶到主面前;在他悔改,並四倍補償他對你們的一切侵犯之前,那些見證不會被塗掉。

45如果他這樣做,你們就要全心寬恕他;如果他不這樣做,我,主,必替你們向你們的敵人百倍報復

46並向他的兒女和他所有恨我的兒女的兒女報復,直到、四代。

47但是如果兒女或兒女的兒女悔改,並盡心、盡能、盡意、盡力轉向主他們的神,並四倍彌補他們所犯的一切侵犯,或他們父親的侵犯,或他們父親的父親的侵犯,你們的義憤就要移開;

48主,你們的神說,報復將不再臨到他們,他們的侵犯永不再被帶到主面前作為對他們的見證。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