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戰事 亦見和平 戰役或是武裝衝突,以武器交戰。只有在聖徒別無選擇,為了保護家庭、財產、權利、特權及自由時,主才允許戰爭(阿43:9,45-47)。 摩羅乃試圖保衛他的同胞、他的權利、他的國家,和他的宗教;阿48:10-17。 約瑟·斯密獲得一則有關戰爭的啟示和預言;教約87。 棄絕戰爭,傳播和平;教約98:16,34-46。 我們信,任何人防衛自己、朋友、財產和政府,都是正當的;教約134:11。 我們信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信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