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的書信
新約聖經中的十四部書,原為使徒保羅寫給教會成員的信,這些書信可分類如下: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主後50-51年)
保羅第二次傳道旅行時,從哥林多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信,他在帖撒羅尼迦的事工記載於使徒行傳第17章。他想回帖撒羅尼迦,但卻不能(帖前2:18),於是打發提摩太去鼓舞歸信者,並要他回報他們的情況如何。前書是他在提摩太回來後,因感謝而寫。後書則於稍後寫成。
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羅馬書(主後55-57年)
保羅第三次傳道旅行時,寫給哥林多人的信,回答問題並矯正哥林多聖徒中混亂的情形。
致加拉太人的書信可能是寫給加拉太境內教會的許多單位。教會有些成員正捨棄福音,追隨猶太律法。在此書信中,保羅說明了摩西律法的目的及靈性宗教的價值。
保羅從哥林多寫給羅馬人的信,有部分是讓羅馬聖徒準備好他的來訪,他希望去探訪他們。信中並再次確認某些已歸信基督的猶太人所爭論的教義。
腓立比書、歌羅西書、以弗所書、腓利門書、希伯來書(主後60-62年)
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時所寫的書信。
保羅寫給腓立比人的信,主要是表達他對腓立比聖徒的感激和摯愛,並鼓舞他們不要因他長期被囚而失望。
保羅寫信給歌羅西人,是因有報告說歌羅西聖徒陷入嚴重的錯誤中,他們相信完全是來自小心遵守外在教儀,而不是來自培養基督般的品格。
寫給以弗所人的信極為重要,因其中包含了保羅有關基督的教會的教導。
寫給腓利門的信是封私人信函,談到腓利門的奴僕阿尼西謀搶了主人的東西逃到羅馬。保羅差遣阿尼西謀帶著此信回主人處,求他寬恕阿尼西謀。
保羅寫希伯來書給教會中的猶太教會成員,勸服他們摩西律法已在基督中成全了,並由基督的福音律法所取代。
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主後64-65年)
這些書信是保羅第一次從羅馬監獄獲釋後寫的。
保羅前往以弗所,留下提摩太去制止某些荒謬思想的擴散,並打算以後再回去。他可能是從馬其頓寫第一封書信給提摩太,鼓勵並勸告他完成職責。
保羅給提多的書信是他從監獄獲釋期間寫的,他可能已拜訪過當時提多服務的克里特地,信中主要述及正義的生活和教會內的紀律。
保羅給提摩太的第二封書信是第二次在獄中時寫的,即保羅殉教前不久。信中包含保羅最後的話,並顯示出他在面對死亡時的無比勇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