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西庇太之子
新約中的十二使徒之一,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的兄弟。約翰早年是個漁夫(可1:17-20)。他可能是約翰福音1:40中所提及的施洗約翰的另一位門徒;約翰後來被召喚為耶穌基督的門徒(太4:21-22;路5:1-11)。他寫了約翰福音、三封書信和啟示錄,他也是睚魯的女兒復活時(可5:35-42),在變形山(太17:1-9)及在客西馬尼時(太26:36-46),與主同在的三位使徒之一。在他自己的寫作中,約翰稱自己是耶穌所愛的門徒(約13:23;21:20)及「那個門徒」(約20:2-8)。耶穌亦稱他及他的兄弟半尼其為「雷子」(可3:17)。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及復活的記載中,可常見到他的名字(路22:8;約18:15;19:26-27;20:2-8;21:1-2)。後來,他被放逐到拔摩島,在那裡,他寫了啟示錄(啟1:9)。
後期啟示也常提及約翰(腓一14:18-27;腓三28:6;以4:16;教約7;27:12;61:14;77;88:141)。這些經文證實了約翰所著之聖經紀錄的真實,並幫助我們深入了解約翰的偉大,以及主在新約時代及末世託付他在地上完成的事工的重要。後期的經文澄清,約翰並沒有死,他被允許留在地上作施助僕人,直到主的第二次來臨(約21:20-23;腓三28:6-7;教約7)。
約翰的書信
雖然這三封書信並沒有提及作者本人的名字,但其中的文字風格與使徒約翰非常相似,故一般均假設他是這三封書信的作者。
約翰一書第1章勸誡聖徒要與神相交。第2章強調聖徒藉服從來認識神,並指示聖徒不要愛世界。第3章呼籲所有的人成為神的兒女,並要彼此相愛。第4章說明神就是愛,並住在愛祂的人裡面。第5章說明聖徒藉著相信基督便可從神而生。
約翰二書與約翰一書類似。其中約翰因「蒙揀選的女士」之子女的忠信而感到喜樂。
約翰三書稱讚一位名叫該猶之人的忠信及他對愛真理之人的幫助。
約翰福音
使徒約翰在新約的這部書中見證,(1)耶穌是基督或彌賽亞,(2)耶穌是神的兒子(約20:31)。他所描述的耶穌生平事蹟,都是基於這個目的,經過仔細挑選和編排。這部書以基督前生的地位的聲明為開始:祂與神同在,祂是神,是萬物的創造主,是父在肉身中的獨生子。約翰探索耶穌的傳道路徑,特別強調祂的神性及從死裡復活。他藉耶穌所行的奇蹟、眾人的見證、眾先知及基督自己的聲音等證明,很清楚地斷言耶穌就是神的兒子。在此著作中,約翰藉光與黑暗、真理與錯誤、善與惡、神與魔鬼等對比來教導。或許沒有其他紀錄能比約翰福音更清楚地宣告耶穌的神聖性及猶太統治者的不信。
約翰主要是記載基督在猶大的傳道,尤其是基督塵世傳道的最後一星期。馬太、馬可、路加則主要是記載基督在加利利的傳道。後期的啟示澄清了此福音書中的某些內容(教約7及教約88:138-141)。
欲知約翰福音中描述的救主生平事蹟列表,見附錄中的福音書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