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復活
4月 2000


復活

復活不僅是靈與身體重新結合。⋯⋯復活是把「肉慾的帶回到肉慾的」,以及把「好的帶回到好的」一種復原狀態(阿爾瑪書41:13)。

約伯記提出了一個人類普遍的問題:「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約伯記14:14)。不論古今,死而復生的問題向來都是經文的一個中心主題。復活是我們信仰的支柱之一;它為我們的教義增添意義,為行為增添動機,為未來加添希望。

一、耶穌的復活

由於耶穌基督的復活,全人類的復活因此成為事實(見馬太福音27:52-53)。耶穌死亡、埋葬後的第三天,祂從墳墓中出來,先向幾位男女顯現,然後向聚集的使徒顯現。三部福音書都記錄了這個事件,其中又以路加的描述最為完整:

「耶穌⋯⋯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路加福音24:36-39,45-46)

救主給了使徒們第二個證據。十二使徒之一的多馬在耶穌到訪時並不在場,他堅持,除非親眼看到、親自觸摸到,否則他不相信。約翰記載道: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6-29)。

很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並不理會聖經上的這些證據,他們有的拒絕了復活的真實性,有的則坦誠自己非常懷疑此事。好像早已預期會碰到這類疑慮似的,聖經中記載了復活的基督曾多次顯現的情形。其中有向個人顯現的,例如祂向墳墓邊的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也有向數目不等的人群顯現的,例如祂「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哥林多前書15:6)。

在摩門經:耶穌基督的另一部約書中,則記錄了數百人的親身經歷。他們親眼看見復活了的主,並觸摸祂手上和腳上的釘印,也用手插祂的腰部。救主請眾人「一一」上前來這樣做(尼腓三書11:15),好讓他們知道祂是「以色列的神,是全世界的神,是為了世人的罪而被殺害的」(尼腓三書11:14)。

在祂親自施助這群忠信之人期間,這位復活的基督治癒了有病痛的人,也「一一抱起他們的小孩,祝福了他們」(尼腓三書17:21)。這個令人動容的事件約有兩千五百人親眼看見,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見尼腓三書17:25)。

二、人的復活

在史料記載中,已死之人再以復活之軀活轉過來的例子,每每都能喚起人們的希望,並引發諸多爭議。後期聖徒憑著經文中明確的教導,亦堅信基督已經「打斷了死亡的枷鎖」(摩賽亞書16:7),「死被得勝吞滅」(哥林多前書15:54;亦見摩門書7:5;摩賽亞書15:8;16:7-8;阿爾瑪書22:14)。由於我們相信聖經及摩門經中關於耶穌基督真正復活了的紀錄,因此,我們不難接受經文中有關所有曾經活在這世上的人都要如此復活的種種教導(見哥林多前書15:22;尼腓二書9:22;希拉曼書14:17;摩門書9:13;教約29:26,76:39,42-44)。正如耶穌教導的:「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翰福音14:19)。

復活的真實性及普遍性在摩門經中有相當生動的描述。先知艾繆萊克教導:

「有一種死亡叫做屬世的死亡;基督的死就是要解開這種屬世死亡的鏈索,使大家都要從這種屬世死亡中復活。

「靈和身體要在完美的形態中重新結合;四肢和關節要回復到它們本來的軀體,就像我們這時候的一樣;⋯⋯

「這種復原要臨到所有的人,老的和少的,束縛的和自由的,男的和女的,邪惡的和正義的;甚至連他們頭髮那樣大小的東西也不會失去;每一樣東西都要回復到它完善的軀體⋯⋯」(阿爾瑪書11:42-44)。

阿爾瑪也教導,在復活時,「一切的東西都必回復到原來的而且完善的軀體」(阿爾瑪書40:23)。

許多活著的見證人都能作證經文中對於復活歷歷可指的陳述,都實際發生過。包括我自己的一些親族在內,有很多人都曾在異象中見過去世了的親人,或這些人曾向他們個人顯現,見證他們能夠復原到人生黃金歲月中「原來的而且完善的軀體」。不論這些顯現的是已經復活了的人,或是正在等待必將來到的復活的正義之靈,人會復活的事實及本質都是顯而易見的。有先天缺陷、嚴重傷殘、受病痛折磨,或因衰老而自然退化的,一旦知道今生中所有遭逢的劣勢都將在復活時回復到「原來的而且完善的軀體」時,會是多麼令人覺得安慰啊!

三、復活的重要

我不知道我們是否都滿心感謝我們信仰中一個極其重要的信念──那真實且普遍的復活。然而生命不朽的應許正是我們信仰的基礎,斯密約瑟先知宣告:

「我們宗教的基本原則是使徒們和先知們的關於耶穌基督的見證,見證祂死亡,被埋葬,第三天復活,和升上天去;所有其他有關我們宗教的事都只是這見證的附屬物」(斯密約瑟先知的教訓,第121頁)。

在基督榮耀使命的一切事物中,斯密約瑟先知何以獨將對救主死亡、埋葬及復活的見證當作是我們宗教的基本原則,且說:「所有其他⋯⋯的事都只是這見證的附屬物」呢?答案就在於,救主的復活正是眾先知稱為「那拯救死亡的,偉大而永恆的計畫」的中心(尼腓二書11:5)。

在我們的永恆之旅中,復活是個重要的里程碑,意味著今生的結束和永生的開始。主曾描述這重大轉變的重要,祂宣告:「於是我,主神,指定給世人考驗的歲月——這樣凡是相信的,才能由人的自然死亡起來成為不死而得永生」(教約29:43)。同樣地,摩門經中也教導:「因為死亡已傳至全人類,為了實現那偉大的造物主的慈悲的計畫,必須有一種復活的力量」(尼腓二書9:6)。我們也從現代啟示中得知,我們的靈和身體如果在復活時不重新結合的話,我們就無法獲得「豐滿喜樂」(教約93:33,34)。

「救贖計畫」掌管著我們的永恆之旅,而當我們能明白復活在此計畫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時(阿爾瑪書12:25),就能了解使徒保羅為何要教導:「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哥林多前書15:13-14)。我們也能明瞭為何使徒彼得要說父神憑著祂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1:3,亦見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8)。

四、復活改變了我們對今生的看法

復活所帶給我們的「活潑的盼望」,使我們確信死亡並非個人存在的終了;那只不過是在神所制定的轉變過程裡,從必死到不朽的一個必經步驟罷了。這個希望改變了我們對塵世生命的整個看法;復活及不朽的保證影響了我們如何看待今生肉體上的挑戰、我們對塵世生命的規劃,以及我們與周遭人們的關係。

復活的保證使我們有力量及洞察力去承擔我們每個人以及我們所愛之人在今生都必須面對的挑戰,例如在身體、精神或情感方面先天或後天的缺陷。由於復活,我們知道今生的這些缺陷只不過都是暫時的!

復活的保證也給予我們有力的動機,幫助我們在塵世生命中遵守神的誡命。復活不僅是靈和被墳墓擄去的身體重新結合而已;我們從摩門經中得知,復活是把「肉慾的帶回到肉慾的」,以及把「好的帶回到好的」一種復原的狀態(阿爾瑪書41:13;亦見第2-4節及希拉曼書14:31)。艾繆萊克先知教導:「那個在你們離開今生時佔據著你們身體的同一個靈,將有力量在永恆世界中佔據你們的身體」(阿爾瑪書34:34)。因此,當人們離開今生邁向來生時,「正義的必仍正義」(尼腓二書9:16),「凡我們在今生所達成的智能原則,在復活中必與我們一同復生」(教約130:18)。

復原的原則也意謂著:今生不義的人不會在復活時以正義的姿態復活(見尼腓二書9:16;哥林多前書15:35-44;教約88:27-32)。此外,除非我們的重大罪過已透過悔改及寬恕被潔淨及塗抹(見阿爾瑪書5:21;尼腓二書9:45-46;教約58:42),否則在我們復活時,我們會有一種「明晰的記憶」(阿爾瑪書11:43)以及對所有「我們的罪愆,我們的不潔⋯⋯有一種完全的知識」(尼腓二書9:14;亦見阿爾瑪書5:18)。許多談到復活之後就是最後審判的經文章節,都強調了此一事實的嚴重性(見尼腓二書9:15,22;摩賽亞書26:25;阿爾瑪書11:43-44,42:23;摩門書7:6,9:13-14)。實在地,「今生就是世人為迎見神而作準備的時候」(阿爾瑪書34:32)。

復活的保證能讓全家人──丈夫、妻子、父母、兄弟姊妹、兒女、孫子女──有機會在一起,而這份保證對於我們應在今生善盡家庭責任,不啻是一項莫大的鼓勵;它同時幫助我們在今生與家人在愛中一同生活,以期盼來生充滿歡樂的團聚與情誼。

對復活及不朽的確切知識,也給予我們勇氣來面對個人的死亡,甚至是提早來臨的死亡。因此,摩門經中的艾蒙人「決不用任何程度的恐怖來看死亡;因此死亡對於他們,已被基督克服死亡的勝利所吞沒」(阿爾瑪書27:28)。

復活的保證也幫助我們在今生忍受與所愛之人分離的痛苦。我們每個人都曾經為某人的死亡哭泣過,在葬禮中哀傷過,或在墓旁悲慟地佇立過,我當然也不例外。然而,我們都應該為那必定會到來的復活而讚美神;因著復活,使得我們今生的分離變得短暫,它同時也給予我們希望及力量向前邁進。

五、復活與聖殿

我們生活在一個興建聖殿的輝煌時期,這也是我們對復活有信心的結果。數個月前,我有幸陪同興格萊會長奉獻一座新聖殿。在那個神聖的場合,我聽見他說︰

「聖殿是我們相信不朽的一個見證。我們的聖殿與死亡之後的生命息息相關。比方說,如果我們關心的只是今生的婚姻關係,那麼,就沒有必要締結聖殿婚姻了。」

先知的這番教導擴大了我的理解力。聖殿是因為我們對復活的真實性有信心,進而呈現出的一種鮮活且實用的見證。聖殿也提供神聖的場合,使在世的代理人能代替靈的世界中的死者,執行今生所有必要的教儀。如果我們不相信那臨到每個人的不死、也不相信永生的機會是透過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復活而來的話,這一切將不具任何意義了。

因為「以色列聖者的復活」(尼腓二書9:12),我們相信全人類也都會真正地且普遍地復活。我們也為活著的基督作見證,正如使徒們最近發布的一篇同名的宣言中所說的一樣:

「我們鄭重見證:祂的一生,即全人類歷史的中心,並非始於伯利恆,亦非終於髑髏山。

「身為經適當按立的祂的使徒,我們見證:耶穌是活著的基督,是不朽的神子。祂是偉大的君王以馬內利,如今站在祂父的右邊。祂是世界的光、生命和希望。祂的道路乃是今生通往幸福、來生邁向永生之路。」(「活著的基督——使徒的見證」,2000年1月1日)

我為上述見證的真實性,以及基督的復活和我們的復活的真實性作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