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門徒身份
10月 2006


2:3

門徒身份

今生與永恆的一大祝福,是被視為主耶穌基督的忠誠門徒。

救主在加利利海邊施助時,有一大群人跟著祂。為了讓更多人可以聽祂講道,祂登上彼得的漁船,請他們將船撐開、稍微離岸。講完道,祂告訴整夜捕魚卻一無所獲的彼得,把船開到湖中水深之處,下網打魚。彼得聽從,圈住了很多魚,連漁網都幾乎裂開了。彼得於是呼叫同伴雅各、約翰來幫忙,在場的人都很驚訝能補到那麼多魚。耶穌對彼得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路加接著告訴我們:「他們把兩隻船攏了岸,就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1他們於是成了主的門徒。

門徒(disciple) 和 紀律(discipline) 這兩個字都源自於同一個拉丁字根 discipulus, 意思是學生,強調的是實踐和練習的功夫。律己和自制是耶穌門徒一貫且恆久的特質,就像彼得、雅各及約翰所樹立的榜樣,他們真的「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

什麼是門徒身份?主要就是服從救主。門徒身份包括許多事物;門徒身份是貞潔、是什一奉獻、是家人家庭晚會、是遵守所有的誡命,是撇下對我們無益的一切事物。生命中的每項事物都有其代價;想一想救主針對今生平安及來世永生所給予的偉大應許,門徒身份是值得我們付出代價去獲得的, 不付出 這項代價的後果我們承擔不起。相對而言,門徒身份的要求比起所應許的祝福,實在是微不足道。

基督的門徒會接受到一項召喚,不僅要放棄追求屬世事物,還要每天背起十字架。背起十字架意味著遵從基督的誡命,建立祂在地面上的教會,也意味著自制。2誠如拿撒勒的耶穌教導我們的:「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3「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4

有一首膾炙人口的兒童會歌曲,它的歌詞總是深深感動著所有跟從夫子的人:

我願效法耶穌基督; 


我願跟隨祂道路。 


我願在言語行為中,真心愛人並服務。5

讓我們來思考耶穌做過、可讓我們效法的一些事。

  1. 耶穌「周流四方,行善事」。6我們大家每天都能做一點好事──不論是為家人、朋友、甚至是為陌生人都可以,只要找機會就能做到。

  2. 耶穌是好牧人,總是看顧著祂的羊群,關心那些迷失的羊。7我們可以找出那些孤獨的或是較不活躍的,跟他們作朋友。

  3. 耶穌對眾人總是充滿憐憫之心,包括窮苦的痲瘋病人。8我們也可以有憐憫之心;摩門經提醒我們要「與哀者同哀」。9

  4. 耶穌為祂自己的神聖使命、為祂父的偉大事工作見證;我們可以做到的,則是在「任何場合中,作神的見證」。10

  5. 耶穌邀請「小孩子到〔祂那裡去〕」。11我們的孩子需要我們的關懷、愛心以及照顧。

救主真正的門徒應該隨時準備好犧牲生命,已有些人有特別的機會這麼做了。教義和聖約勸勉我們:

「任何人都不要懼怕為我的緣故捨掉生命;因為凡為我的緣故捨掉生命的,必再得到生命。

「凡不願意為我的緣故捨掉生命的,就不是我的門徒。」12

我們在使徒行傳裡讀到有關門徒司提反的故事,當中說到他「滿得恩惠、能力,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13司提反在耶路撒冷遇到一群與他敵對的聽眾,即使他們當面看到他的面貌改變,仍然誣告他褻瀆神。司提反為救主的神聖性作見證,當他呼籲眾人悔改時,群眾中有好幾個人敵視他。「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14即使被石頭打死,司提反口中最後的話語仍是:「主啊,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15

教會在墨西哥發展的初期,有兩位忠信的領袖由於信仰的關係而殉教了。這兩位失去生命的弟兄是蒙瑞拉斐爾與莫拉維森,他們都是基督的門徒。

在墨西哥內戰期間,蒙瑞拉斐爾是墨西哥的小城聖馬可市分會的會長,莫拉維森是他的第一副會長。1915年7月17日,他們被札帕塔黨羽逮捕,並被告知,只要放棄武器、棄絕怪異的宗教,就可以活命。蒙瑞告訴那群逮捕他的人,他們沒有任何武器,他能從口袋裡掏出來的只有他的聖經和摩門經。他說:「諸位先生,我自始至終攜帶的武器就是這些。這些是對抗錯誤的真理武器。」

由於搜不到武器,他們殘暴地凌虐這兩位弟兄,逼迫他們供出藏匿武器的地點,但是根本沒有武器。於是,在衛兵的監視下,他們被押到這小城的郊外,逮捕他們的人要他們站在一棵白蠟樹下,面對一排執行槍決的行刑隊。指揮官說,只要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加入札帕塔的陣營,就可以重獲自由,但是蒙瑞弟兄回答:「我的信仰比我的生命還寶貴,我不能放棄它。」

接著有人告訴他們,他們會被槍斃,並問他們是否有任何要求。拉斐爾弟兄要求在行刑前可以獲准作個禱告。就在行刑隊面前,他跪了下來,用眾人都聽得到的聲音向神作禱告,祈求神祝福、保守他的家人,看顧那處境艱難的小分會,因為教友即將失去他們的領袖。作完禱告,他引用救主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話,為那即將處死他的人祈求:「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16就這樣,行刑隊射殺了蒙瑞弟兄與莫拉弟兄。17

幾年前,我前往墨西哥重組一個支聯會會長團。主持面談時,有幸能認識蒙瑞拉斐爾弟兄的一位後代子孫。這位弟兄深切的見證以及對福音的忠誠,都讓我印象深刻。當我問及蒙瑞弟兄其他後代子孫的情況,他說很多人都去傳教,在教會裡仍保持忠信。

在教會早期,除了斯密約瑟及斯密海侖之外,也有其他門徒為耶穌基督的福音捨命。教會第一位主教裴垂治愛德華的忠誠,在教義和聖約裡頗為著稱。18時值1833年7月20日,愛德華在家中陪伴剛生產完、身體尚虛弱的妻子。這時有三個暴徒突然闖進他的家中,將他拖行到混亂的街道上,然後再拖到廣場上,當時他們也已經把艾倫查理帶到廣場上了。一群為數約300人的暴徒透過他們的發言人,要求愛德華與查理棄絕對摩門經的信仰,否則就必須離開該郡。裴垂治愛德華回答:「如果我必須為我的宗教受苦,充其量就是其他人已經加諸在我身上的那些了。我從未蓄意傷害本郡任何人,因此,我絕不離開。我從未冒犯過任何人。如果各位虐待我,就是在傷害一個無辜的人。」暴徒於是以熱焦油混和侵蝕肌膚的珍珠灰,從頭到腳塗抹在愛德華及查理身上,接著丟擲羽毛,讓羽毛黏附在滾燙的焦油上。19

幾年之後,愛德華去世,得年46歲。斯密約瑟先知為了表彰他寫下這樣的話:「他失去生命,乃起因於米蘇里州的迫害事件;諸多受迫害者的血會要求復仇,他也是其中之一。」20裴垂治愛德華留下的傳承,仍在後世諸多正義子孫之間延續。

然而,對我們大部分的人來說,我們被要求的不是為教會而 死 ,而是為教會而 活 。對很多人來說,每天都過著基督般的生活,可能比捨去生命還要困難。我得知在戰爭時期,很多人都能夠展現無私、英勇、高貴、不惜一死等的各種偉大行為。但是當戰爭結束、返回家鄉時,卻無法應付一般日常生活的事務,於是沉迷於煙、酒、毒品、放蕩縱慾,終至斷送了一生。

有人會說:「我是個凡夫俗子,既無過人之處、又沒有地位。我剛來到教會,才幹、能力都很有限,沒有什麼可貢獻的。」或者說:「我太老了,不能改變了。我來日不多了,為什麼還要嘗試?」改變永遠不嫌遲。門徒身份不是從崇高的地位、財富或高深的學問而來;耶穌的門徒來自社會各階層。然而門徒身份的確要求我們捨棄惡行,樂享甘賓塞會長所說的「寬恕的奇蹟」,21而這只能透過悔改而來,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棄絕罪,每天都下定決心作個跟隨真理與正義的門徒。誠如耶穌教導的:「你們應當是怎樣的人呢?我實在對你們說,應當和我一樣。」22

很多人都認為門徒身份的代價太高、太沈重。對某些人來說,這意味著要放棄太多的事物。但是,十字架並非像它看起來的那樣沈重,透過服從,我們可以獲得更多力氣來背負它。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23

當我們能很肯定地說,祂的樣式已經成為我們的樣式時,我們就真的可以宣告我們是祂的門徒了。

只要願意付出代價,每個人都可以獲得門徒身份的祝福。門徒身份讓我們的生命變得有目的,不致漫無目的地飄盪,而能穩健地行走在直而窄的道路上,那就是能引領我們回到天父身邊的道路。門徒身份能在我們憂傷時帶來安慰、能使我們良心平安、在服務中獲得快樂,這一切都能讓我們變得更像耶穌。

透過跟隨救主而來的門徒身份,我們的心思意念得以了解、相信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救恩原則及教儀。透過我們的門徒身份,我們會感激斯密約瑟先知在我們時代復興這些救恩原則的偉大使命。我們歡欣,因為聖職權鑰及其權柄已經從教會諸位總會會長代代相傳,從斯密約瑟先知傳給現任先知興格萊戈登會長。

我們感激由於跟隨救主而來的門徒身份,我們能帶著滿足、快樂及成就感,享有祂所應許的今世平安。24透過我們的門徒身份,我們能夠獲得面對生活挑戰的靈性力量。

今生與永恆的一大祝福,是被視為主耶穌基督的忠誠門徒。我對這項事實有深刻的親身體會,我這樣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見路加福音5:1-11。

  2. 見(英文本摩門經)阿爾瑪書39:9,註腳 b。

  3. 路加福音9:23。

  4. 路加福音14:27。

  5. 「我願效法耶穌基督」, 兒童歌本, 第40頁。

  6. 使徒行傳10:38。

  7. 見馬太福音15:24;約翰福音10:1-12。

  8. 見馬可福音1:40-42。

  9. 摩賽亞書18:9。

  10. 摩賽亞書18:9。

  11. 馬可福音10:14。

  12. 教約103:27-28。

  13. 使徒行傳6:8。

  14. 使徒行傳7:55。

  15. 使徒行傳7:60。

  16. 路加福音23:34。

  17. See Rey L. Pratt, “A Latter-day Martyr,“Improvement Era,June 1918, 720--26.

  18. 見教約124:19。

  19. See B. H. Roberts,A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the Church,1:333; Andrew Jenson,Latter-day Saint Biographical Encyclopedia,4 vols. (1901--36), 1:220.

  20. History of the Church,4:132.

  21. 見 寬恕的奇蹟, 第312頁。

  22. 尼腓三書27:27。

  23. 馬太福音11:28-30。

  24. 教約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