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09
獨一的真神及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2007年10月


獨一的真神及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我們宣告,經文本身就清楚證明了父、子和聖靈是分開的個體,是三位神聖的人物。

如同培勒長老稍早在這場大會中所說的,發生在我們這時代各樣的矛盾衝突,越來越引起社會大眾對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關注。主告訴古人,這後期時代的事工是一件「奇妙又奇妙的事」,1而事實的確如此。儘管我們邀請每個人進一步地來驗證這事工的 奇妙 ,但是有件事我們並不希望大家感到 納悶 ──也就是我們到底是否是「基督徒」。

一般而言,任何關於此事的爭論都繞著兩項教義的議題打轉──我們對神組的看法,以及我們相信不斷啟示的原則;這原則使我們繼續增添標準經典。談到這一點時,其實我們不需要為自己的信仰辯護,然而,我們也不希望被人誤解,因此為了讓人更加了解我們,以及明確聲明我們基督徒的身份,今天我就來談談剛才提到的第一個教義問題。

我們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之首要信條是:「我們信神,永恆的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及聖靈」。2我們相信這三位神聖人物構成一個神組,祂們在目的、方法、見證和使命上都合而為一。我們相信祂們都同樣充滿了神性的慈悲與博愛,公正與恩典、耐心、寬恕以及救贖。我想正確說來,我們相信在任何想得到、重要而永恆的特質方面,祂們是合一的, 但是我們不相信 這三位人物合為一體,經文中從來沒有教導過三位一體的概念,因為這不是真理。

的確,連眾所倚重的 哈珀聖經辭典 ( Harper’s Bible Dictionary )都記載,「三位一體是在第四和第五世紀的教會大議會中所頒訂的正式教義,新約並無此記載」。3

所以,任何批評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與當今基督教對神、耶穌和聖靈持有不同觀點的論述,都不是在評判我們對基督的信仰,而是一種認知(我要補充說,是正確的認知),知道我們對神組的觀點迥然不同於後新約時期的基督教歷史,而是重新回歸到耶穌親自教導的教義上。現在稍微來談談後新約全書時期的歷史,也許會有所助益。

西元325年,羅馬皇帝康士坦丁召開尼西亞會議,會商諸多議題,包括日漸引人注意的一項議題,就是神為「三位一體」的主張。從教會人士、哲學家和神職要員熱烈的爭論中,形成了(又經過了125年和三次主要的會議後)4著名的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爾後又改成了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這些經過多次演變和修訂的信經,以及其他由此而來的信經──宣布了父、子和聖靈是抽象無形、至高無上、超越時空、無所不在、同為一體、永恆共存的,而且祂們是不可知,無形體、肢體、或感情,存在於時空之外的。在這樣的信經中,祂們三位為不同的人物,卻是一個個體,也就是常說的「三位一體的奧秘」。祂們是三位不同的人物,但卻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神。祂們三位都不可理解,但不可理解的卻是同一位神。

至少,我們和批評我們的人有一點看法是一致的,就是這種對神的定義確實讓人難以理解。硬要教會接受這麼一個對神混淆不清的定義,也難怪第四世紀的一位修道士要大聲喊道:「禍哉,他們奪走了我的神,……我該崇拜誰或向誰祈禱呢?」5我們 要 如何去信賴、敬愛和崇拜一位不可理解、也不可知的神呢?更別說要努力變得更像祂了。而耶穌向天父祈禱時說:「 認識 您──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 您 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這又該如何解釋呢?6

我們無意貶損他人的信仰,或看輕任何宗教的教義。我們尊重所有宗教的教義,同時也希望別人尊重我們的教義(這是我們的信條之一)。如果有人因為我們與第四或第五世紀所定義的神組抱持不同的看法,就認為我們不是基督徒的話,那麼古早的基督徒怎麼說呢?他們之中許多親眼見到活著基督的人也同樣不抱持那種觀點!7

我們要宣告,經文本身就清楚證明了父、子和聖靈是分開的個體,是三位神聖的人物,剛才提到的救主偉大的調停祈禱,以及祂從約翰手中接受洗禮、變形山上的經驗和司提反的殉道,這四個鐵證,都作了非常清楚的說明。

有了這些新約的資源,以及我們所知道的其他8經文,耶穌以下這句話的含意也就不言而喻了:「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9祂在另一個場合也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10談到祂的對手,祂說:「他們……連我與我的父……也恨惡了。」11當然,耶穌總是恭敬地臣服祂的父親,祂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12「父是比我大的。」13

耶穌這麼多年來都熱切地懇求天父,即使在最痛苦的時候,祂也喊道:「我父啊,倘若可行,求您叫這杯離開我」,14並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15承認經文中的證據,即神組的成員完美地合而為一,但祂們是分開且不同的個體,並不代表我們犯了崇拜多神的罪,反而是耶穌針對神聖人物的性質所作的偉大啟示。也許使徒保羅說得最好:「基督耶穌……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16

有些人認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不屬於基督教信仰的一個理由,是因為我們和古代的先知和使徒一樣,相信一位有實質榮耀身體的神。17這項信念是有經文依據的,我至少要反問那些批評的人:如果神有身體這個觀點是褻瀆,那為什麼所有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及其最獨特、最與眾不同的特徵都在於主耶穌基督化身為人、祂的贖罪和肉體復活呢?要是神不需要身體,也不想有身體,那麼人類的救贖主為何要救贖自己的身體脫離死亡和墳墓的掌控,使祂的身體不論在今世或永恆中都不會再和祂的靈分開呢?18 任何不相信神有身體的人,也不會相信塵世的基督和復活的基督 。凡自認是真正基督徒的人都不會這樣做。

現在,對每個聽到我講話,而又不明白我們是否是基督徒的人,我要作以下的見證:我見證耶穌基督確實是活神活著的兒子,這位耶穌是我們的救主暨救贖主,祂在父的指導下,成為天地和其中萬物的創造主。我見證,祂由童貞的母親所生,祂一生行了許多偉大的奇蹟,祂的門徒和祂的對手都看過那些奇蹟。我見證祂有克服死亡的能力,因為祂是神,但祂卻甘願為我們而死,因祂有段時間也降世為人。我宣告,由於祂情願捨生而死,承擔了世人的罪,祂為所有從亞當以來到世界末了的各種憂傷和疾病、心痛和不幸,付出無限的代價。藉此,祂在肉體上戰勝了墳墓,在靈性上戰勝了地獄,讓人類家族能得享自由。我見證,祂確實從墳墓中復活了。在祂升天回到父那裡後,祂多次向舊世界和新世界的數百位門徒顯現。我知道祂是以色列的聖者,是彌賽亞,有一天會在最後的榮耀中再次降臨,以萬主之主、萬王之王的身份統治大地。我知道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天下間沒有賜下別的道路或名字,使世人可以靠著得救,惟有完全依賴祂的功勞、慈悲和永恆的恩典19,我們才能獲得永生。

關於這榮耀輝煌的教義,我另外的見證就是,耶穌為了準備在末後日子千禧年的統治,曾經不只一次帶著君尊的榮耀親臨世間。1820年春天,有一位14歲的男孩,因為對許多仍舊困擾著基督教世界的教義感到困惑,而走進了樹林祈禱。為了回答這位年輕男孩的懇切祈禱,父與子以榮耀之身向少年先知約瑟·斯密顯現。那一天,為主耶穌基督新約時代的真正福音重回世間拉開序幕,也復興了從亞當以來到今日眾先知所教導的其他真理。

我見證,我對這些事的證詞句句屬實,諸天會為所有尋求同樣證據的人而開啟。但願我們 所有的人 都能透過真理的神聖之靈,認識「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20然後,願我們奉行祂們的教導,在言行舉止上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我如此祈求,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以賽亞書29:14。

  2. 信條第1條。

  3. Paul F. Achtemeier, ed. (1985), 1099; emphasis added.

  4. Constantinople, A.D. 381; Ephesus, A.D. 431; Chalcedon, A.D. 451.

  5. Quoted in Owen Chadwick,Western Asceticism(1958), 235.

  6. 約翰福音17:3。

  7. For a thorough discussion of this issue, see Stephen E. Robinson,Are Mormons Christian?71--89; see also Robert Millet,Getting at the Truth(2004), 106--22.

  8. 例見約翰福音12:27-30;約翰福音14:26;羅馬書8:34;希伯來書1:1-3。

  9. 約翰福音5:19;亦見約翰福音14:10。

  10. 約翰福音6:38。

  11. 約翰福音15:24。

  12. 馬太福音19:17。

  13. 約翰福音14:28。

  14. 馬太福音26:39。

  15. 馬太福音27:46。

  16. 腓立比書2:5-6。

  17. See David L. Paulsen, ”Early Christian Belief in a Corporeal Deity: Origen and Augustine as Reluctant Witnesses,”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vol. 83, no. 2 (1990): 105--16; David L. Paulsen, ”The Doctrine of Divine Embodiment: Restoration, Judeo-Christian, and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BYU Studies,vol. 35, no. 4 (1996): 7--94; James L. Kugel,The God of Old: Inside the Lost World of the Bible(2003), xi--xii, 5--6, 104--6, 134--35; Clark Pinnock,Most Moved Mover: A Theology of God’s Openness(2001), 33--34.

  18. 見羅馬書6:9;阿爾瑪書11:45。

  19. 見尼腓一書10:6;尼腓二書2:8;31:19;摩羅乃書6:4;約瑟·斯密譯本,羅馬書3:24。

  20. 約翰福音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