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是怎樣的人呢?
我們需要作什麼改變,來成為我們應當成為的人呢?
想像這場全球轉播的大會,就提醒我們,無論在什麼地方,都沒有像這樣的聚會。總會大會進行聖職大會的目的,在於教導聖職持有人我們應當是怎樣的人(見尼腓三書27:27),並啟發我們去達到那樣的理想。
我的亞倫聖職歲月,是半個世紀以前在夏威夷度過的,後來我前往英國傳教;那時我們會聚集在教堂裡,使用電話連線,(非常仔細地)聆聽聖職大會。在隨後的幾年中,特定的教會地點有巨大的碟型接收器,可以接收衛星傳送的轉播,讓我們能夠同時聆聽並觀看會議的進行。我們對那樣的科技驚嘆不已!很少人能夠想像今日的世界,只要有網際網路,任何人都可以透過智慧型手機、平板或個人電腦,收看這場大會的信息。
我們聽到主僕人的聲音,那就和主自己的聲音一樣(見教約1:38),然而,雖然這種管道已經大為增加,但除非我們願意接受祂的話語(見教約11:21),並聽從祂的教導,否則這些管道對我們沒有任何價值。簡單來說,唯有我們願意採取行動──也就是,唯有我們願意改變──才能達成總會聖職大會的目的。
幾十年前,我曾擔任過主教。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不斷和支會一位年紀比我大的成員會面。這位弟兄和他妻子的關係不好,和兒女也很疏遠。他勉強保住工作,沒什麼好朋友,和支會成員互動也覺得有困難,後來不願意在教會裡擔任事工。在一次嚴肅的談話中,我們討論到他生活中的挑戰,他傾身向我靠過來──用一句話為我們無數次的談話作了結論──他說:「主教,我脾氣不好,我就是這樣!」
那天晚上,這句話讓我震驚,而且一直在我腦海裡盤旋 。一旦這個人或我們任何人下結論說:「我就是這樣」,我們便放棄了改變的能力。我們就等於舉起白旗、放下武器、承認失敗、直接投降──放棄獲勝的任何希望。雖然有人可能認為自己不是那樣的人,或許我們每個人至少在一兩個壞習慣中,也會表現出:「我就是這樣。」
那麼,我們在這場聖職大會聚在一起,是因為現在的我們還不是將來有可能成為的人。我們今晚奉耶穌基督的名聚在一起。我們懷著確信聚在一起,確信基督的贖罪能讓我們每一個人──無論我們有什麼軟弱、弱點或什麼上癮──都有能力作出改變。我們懷著希望聚在一起,希望不論我們過去如何,未來我們都能更好。
當我們參與這場大會,並且「真心誠意」(摩羅乃書10:4)地願意作改變,聖靈就能毫無阻礙地來到我們的意念和心中。如同主向先知約瑟‧斯密啟示的:「事情將是這樣,只要他們……運用對我的信心」──記住,信心是力量和行動的原則──「我必在他們聚集的那天,將我的靈澆灌在他們身上」(教約44:2)。說的就是今天晚上!
如果你認為你的挑戰難以克服,就讓我告訴你2006年我在印度海得拉巴郊外的小村莊認識的一個人的事情,他的經歷正是一個人願意改變的寫照。阿帕‧ 拉‧ 努盧(Appa Rao Nulu )出生於印度農村,三歲時罹患小兒麻痺,因此不良於行。他的社會告訴他自己的潛能嚴重受到限制。然而,他在二十歲左右,遇見了我們的傳教士。他們教導他在今生和永恆來生中都具有更大的潛能。後來他受洗並被證實為教會成員。由於對自己和未來有了更大的信心和願景,他設立目標要接受麥基洗德聖職,並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1986年,他被按立為長老,並蒙召喚在印度服務。對他而言,走路並不容易──但他竭盡所能,兩手都拄著拐杖,還經常跌倒──可是他從沒想過要放棄。他下定決心要光榮獻身於傳道,他做到了。
我們與努盧弟兄會面的時候,他傳教返鄉已將近20年。他在馬路的盡頭高興地迎接我們,帶我們走下崎嶇不平、塵土飛揚的小路,到他們夫妻和三名子女住的房子;房裡只有兩個房間。那是個極為炎熱的一天。他走起路來還是十分吃力,但他沒有任何自憐。他透過勤奮進修,已經成為教師,為村裡的孩童提供就學機會。當我們進入他簡樸的房子,他立刻帶我到一個角落,拿出一個盒子,裡頭裝著他最重要的財產。他拿出一張紙給我看,上面寫著:「願勇敢且快樂的傳教士努盧長老幸福快樂;〔日期〕1987年6月25日;〔簽名〕培道‧潘」。 當年的培道‧潘長老拜訪印度,並向一群傳教士演講,他向努盧長老肯定了他的潛能。重點就是,2006年那天,努盧弟兄告訴我,福音已經永遠地改變了他!
我們拜訪努盧家庭時,傳道部會長也與我們一同前往。他和努盧弟兄、他的妻子,以及他的兒女面談──好使努盧夫婦能接受個人恩道門和婚姻印證,使他們的兒女可以印證給他們。我們告訴他們,所有事都已經安排妥當,他們可以去中國香港聖殿接受這些教儀。聽到這個消息,他們喜極而泣,等待已久的夢想終於成真。
神對持有祂聖職的人有什麼期望?我們需要作什麼改變,來成為我們應當成為的人呢?我提出三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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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是聖職男子漢!不論我們是持有亞倫聖職的男青年,或是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成人,我們必須是聖職男子漢,表現出靈性上的成熟,因為我們已訂立聖約。如同保羅所說:「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哥林多前書13:11)。我們既已持有聖職,就應該有所不同──不是傲慢、驕傲或高人一等──而是溫順謙卑和易於受教。接受聖職及其各項職位應當對我們有特殊意義。這不應該是在某個年紀就自然發生,好像例行公事一樣的成年禮,而應該是經過深思熟慮去訂立聖約的神聖之舉。我們應該在所有的行為舉止上表現出持有聖職是一種榮幸並且十分感謝。如果我們甚至很少想到聖職,我們就必須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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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服務!持有聖職的真義是藉由為人服務來光大召喚(見教約84:33)。逃避為妻小服務這項最重要的責任、不接受或被動地完成教會召喚,或是除非方便否則不會關懷他人,這些都不是我們應當有的樣子。救主宣告:「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馬太福音22:37),之後又說:「如果你愛我,就要事奉我,並遵守我所有的誡命」(教約42:29)。自私與聖職的職責完全相反,如果自私是我們的人格特質,我們就必須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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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配稱!我或許沒有能力像傑佛瑞‧賀倫長老在幾年前的聖職大會演講說的那樣,「靠近你們的臉,鼻尖對著你們的鼻子,讓你們近距離感受到……迫切的聲音」(「我等皆是軍人」,2011年11月,利阿賀拿,第45頁);但是,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需要覺醒,認清世人普遍接受的作為如何箝制了我們聖職的力量!如果我們認為自己可以和色情、違反貞潔,或任何形式的不誠實沾上點邊,而不會對自己和家人造成負面影響,就是被矇騙了。摩羅乃說道:「務必配稱地做一切事」(摩爾門書9:29)。主有力地指示:「現在我給你們一條誡命,要留意你們自己,要勤奮注意永生的話語」(教約84:43)。如果還有尚未解決的罪阻礙我們成為配稱,我們就必須改變。
耶穌基督問道:「你們應當是怎樣的人呢?」唯一完全的答案,就是祂所說這句簡潔有力、含意深遠的話:「應當和我一樣」(尼腓三書27:27)。「歸向基督,在祂裡面成為完全」(摩羅乃書10:32)的這份邀請,不僅要求,也期待我們改變。慈悲的主並未留下我們獨自一人。祂說:「如果世人到我這裡來,我必讓他們看見自己的弱點。……我必為他們使軟弱的東西變成堅強」(以帖書12:27)。仰賴救主的贖罪,我們就能改變。這一點我很確定。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