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9年
維護選擇權,保衛宗教自由
2015年4月


15:47

維護選擇權,保衛宗教自由

我們唯有獲得宗教自由,才能真正運用選擇權。

今天是復活節主日,是個充滿感恩,緬懷我們救主耶穌基督贖罪,記念祂為全人類復活的日子。我們崇拜祂、感謝能享有宗教自由、集會自由、言論自由、及神所賜給我們的選擇權。

先知們曾預言我們生活在這個後期時代,會有許多人對我們的身分及信仰感到困惑。有些人「好說纔言……〔且〕不愛良善。」1還有人「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且〕以暗為光,以光為暗。」2

雖然周遭人們可以選擇用什麼樣方式對我們的信仰作出回應,但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在神對祂所有兒女的計畫中,道德選擇權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前生的天庭會議,神向我們提出這個永恆計畫,其中包含了選擇權的恩賜。3

在天上會議中,路西弗,也就是撒但,利用他的選擇權反對神的計畫。神說:「因為撒但背叛我,尋求破壞我,主神,給世人的選擇權,……所以我……使祂被拋下去。」4

他繼續說:「他還使天上群眾的三分之一因他們的選擇權而背離我。」5

結果,那些選擇拒絕天父的計畫而跟從路西弗的靈體兒女,喪失了他們神聖的未來。

耶穌基督運用祂的選擇權,說:

「我在這裡,派我去。」6

「願您的旨意得成,願榮耀永遠歸於您。」7

耶穌運用祂的選擇權來支持天父的計畫,之後,天父才確定指派祂擔任我們的救主,預派祂為全人類贖罪犧牲。同樣地,我們運用選擇權選擇遵守誡命,才能完全了解自己的身分,並接受天父所有的祝福──包括有機會獲得身體、得到進步、感受喜悅、擁有家庭、並繼承永生。

若要遵守誡命,就必須確實了解教會的正式教義,才不致因飄忽不定的個人想法,而偏離了基督的領導。

我們因前生選擇跟隨救主,才能在今生享有祝福。所有聆聽或研讀這些話語的人,無論你是誰,你的過去如何,請記住:再次作同樣的選擇跟從救主,這個決定永遠不嫌遲。

透過對耶穌基督的信心,相信祂的贖罪,悔改我們的罪,並接受洗禮,就能獲得聖靈這項非凡的恩賜。這項恩賜能增進知識和理解力,在學習獲得見證的過程中提供指引和力量,在克服罪的過程中給我們力量獲得潔淨,幫助我們在苦難中保持忠信,提供安慰與鼓勵。這些聖靈所帶來無與倫比的祝福,能讓我們更自由,更有力量做正義的事,因為「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8

在此末世追求靈性自由的同時,我們必須了解唯有獲得宗教自由,才能真正運用選擇權。我們知道撒但不希望我們獲得宗教自由。他在天上千方百計想破壞我們的道德選擇權,而在今日的世界中,他極力破壞、反對、並散播關於宗教自由的不實言論,因為這對我們的靈性生命和救恩極為重要。

在此提出宗教自由的四大基石,我們身為後期聖徒必須仰賴並加以維護。

第一是信仰的自由。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相信神,而遭到個人或政府的批評、迫害或攻擊。這是非常個人、非常重要的。教會早期針對宗教自由發表一份信仰宣言,其中說道:

「沒有一個政府能在和平中存在,除非那些法律是架構在能保障個人良心之自由運用……且能維持那些律法不被破壞。

「……政府長官應該制止罪行,但絕不可控制良心;……〔或〕壓制靈魂的自由。」9

在聯合國發表的世界人權宣言,及其他國家和國際人權文件中,都公認信仰自由的重要性。10

第二個宗教自由的基石,就是與他人分享信仰與信念的自由。主命令我們:「也要……〔在家裡〕……教〔導〕你們的兒女〔福音〕」11祂也對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12身為父母、全部時間傳教士,和成員傳教士,我們必須擁有宗教自由,才能教導家人和世界各地的人有關主的教義。

第三個宗教自由的基石,就是成立宗教組織、教會,以和平的方式與他人一同崇拜神的自由。信條第十一條宣告:「我們要求有特權可依照自己良心的指引,崇拜全能的神,並容許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特權,讓他們自行選擇崇拜的方式、處所或對象。」國際人權相關文件及許多國家的憲法都支持此項原則。

第四個宗教自由的基石,就是奉行信仰的自由──不只在家中、在教堂,也在公開場合中自由地奉行信仰。主命令我們不只在暗中祈禱,13也要出去,「〔我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14

有些人會因我們在公開場合中談論宗教信仰而感到不悅,這些人堅稱社會大眾應包容他們的觀點和行為,但對於希望自己的觀點和行為也受到包容的宗教人士,這些人卻往往非常吝於給予相同的包容。對於宗教觀點普遍缺乏尊重的現象,正在快速地惡化,使得整個社會和政治環境對於宗教人士和組織越來越無法寬容。

當我們面臨不斷加增的壓力,要我們屈服世俗標準,放棄宗教自由,對自己的選擇權作出退讓時,請想一想摩爾門經中教導我們身負的職責。在阿爾瑪書中提到愛姆立沙「為人非常狡猾」,是個「邪惡的人」,他想成為人民的國王,並「剝奪他們……的權利和特權,……這令教會的人民不安。」15摩賽亞王曾教導他們要提高聲音主張正義的事。16因此「各地贊同或反對愛姆立沙的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思,分組集合起來,彼此之間起了激烈的辯論……。」17

在討論的過程中,教會成員和其他人有機會同心協力,感受團結合一的精神,並接受聖靈的影響。「事情是這樣的,民意反對愛姆立沙,他沒有當上人民的國王。」18

身為基督的門徒,我們有責任與理念相同的宗教人士互相合作,一起提高聲音主張正義的事。雖然成員不應宣稱,或暗示自己是代表教會發言,但教會鼓勵我們要以公民的身分,盡一己之力,用信念和愛心,不論男女都「按照自己的意思」,分享個人的見證。19

先知約瑟‧斯密說:

「我既已表明願為一位『摩爾門』而死,就可以當著上天的面堂堂然地說,我隨時願意為維護一位長老會、浸信會,或任何其他教會的一個好人的權益捨命。因為任何蔑視後期聖徒權益的法章,也同樣蔑視天主教徒的權益,或任何其他可能不受歡迎、弱勢而無法自保的宗教團體的權益。

「我愛自由──也就是全人類公民與信仰的自由,這份愛啟迪了我整個人。」20

弟兄姊妹們,我們有責任為自己和後代子孫護衛這些神聖的自由與權利。你我可以做些什麼呢?

首先,我們可以隨時關心週遭發生的事。注意社區團體中可能會影響宗教自由的議題。

第二,盡一己之力,聯合對宗教自由有共同信念的人士,並肩合作保衛宗教自由。

第三,在生活中奉行信仰,在言語行為上作好榜樣。在生活中實踐信仰,遠比我們談論信仰來得重要。

救主第二次來臨的時間越來越近,我們不能延遲這項偉業。記住摩羅乃隊長舉起的自由旗幟上所寫的話:「為記念我們的神、我們的宗教和自由、我們的和平、我們的妻子、我們的兒女。」21我們要謹記人民的回應:他們運用選擇權,「一起跑了過來」,依照聖約採取行動。22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不能慢慢來,要快快去做!快快跟從聖靈,運用神所賜給我們的自由,行祂的旨意,以獲得選擇權所帶來的祝福。

我要在這個特別的復活節留下我特別的見證,耶穌基督已運用祂的選擇權,完成天父的旨意。

我們因救主而唱:「祂為我們流出寶血,獻出祂的性命。」23由於祂完成了此事,我們才有寶貴的機會透過祂贖罪的力量與祝福,「選擇自由和永生」。24願我們從今天直到永遠,都能自由選擇跟從祂,我這樣祈求,是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