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的仇敵
知道我們都是神的孩子,這給我們一個視野,能看到他人的價值,也讓我們有能力消除偏見。
主的教導是永恆的,也是給神所有兒女的。我在今天的信息中,要引用美國的一些例子,但所教導的原則,是各地都適用的。
我們生活的時代,對政治關係和政策充滿憤怒和仇恨。今年夏天,我們就感受到這點,一些人跨越了和平示威的界線,從事毀滅性的作為。我們在目前一些公職選戰中,也感受到這點。不幸的是,這樣的政治言論和不友善的話語,有些已經蔓延到我們的教會聚會。
在民主政府中,對提議的候選人和政策,總是有人抱持不同的看法。不過,我們是基督的信徒,必須放下往往用來辯論或讉責政治選擇的憤怒和仇恨。
以下是救主的一項教導,可能廣為人知,卻少有人實踐。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只是我告訴你們,愛你們的仇敵,祝福詛咒你們的,善待恨你們的,為輕蔑地利用你們、迫害你們的人禱告」(見馬太福音5:43-44)。 1
世世代代的猶太人都受到教導要恨他們的仇敵,而那時他們正飽受羅馬的高壓統治。但是,耶穌教導他們「要愛你們的仇敵」並「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就個人和政治關係而言,這是多麼革命性的教導!但那仍是救主的命令。我們在摩爾門經中讀到:「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具有紛爭之靈的,不是屬於我的,是屬於魔鬼的;魔鬼是紛爭之父,他煽動人心彼此挾怒紛爭」(尼腓三書11:29)。
愛仇敵和愛敵對者都是不容易做到的事。戈登·興格萊會長說:「我們大部份人都還不能做到……關愛人及寬恕人的境界。……必須要有幾乎大過我們能力範圍的自律。」 2 但那是至關重要的,因為那是救主「愛主——你的神」和「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7,39)這兩大誡命的一部分。那一定是做得到的,因為祂也教導:「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馬太福音7:7)。 3
生活在一個要遵守人類法律的世界,我們如何服從這些神聖的誡命呢?幸好我們有救主親身的典範,顯明如何在祂永恆的律法及實際的人類法律之間,找到平衡。敵對者想陷害祂,便問祂猶太人是否該納稅給羅馬人,祂指著錢幣上凱撒的像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路加福音20:25)。 4
因此,我們要遵守世人的法律(歸給凱撒),以在政府機關下安居樂業,同時遵守神的律法,朝永恆的目標邁進。但是怎麼樣才做得到——特別是如何學習愛敵對者和仇敵呢?
救主教導我們不要「挾怒紛爭」,這是很好的起始點。魔鬼是紛爭之父,他誘惑人彼此挾怒紛爭,在個人和團體間挑動敵視與仇恨的關係。多馬·孟蓀會長教導,憤怒是「撒但的工具」,因為「生氣就是屈服於撒但的影響。沒有人能讓我們生氣,要不要生氣是我們的選擇。」 5 憤怒導致分裂與敵意。努力去愛我們的敵對者時,需要對那些與我們意見相左的人,不心懷憤怒和敵意。如果還願意從他們身上學習,那就更好了。
培養愛人的力量有許多方法,這首流傳已久的歌曲描述其中一個簡單的方法。當我們試著了解和理解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時,我們應該嘗試認識他們。在無數的案例中,藉由親身接觸而培養出來的理解與相互尊重,能把對陌生人的疑心乃至敵意,化為友誼或甚至是愛。 6
還有一個更好的方法可以幫助我們學習愛敵對者和仇敵,那就是努力了解愛的力量。這裡是針對此事,來自先知的其中三則教導。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有句古老的諺語說,愛心生愛心。讓我們對全人類傾注愛心,散發良善。」 7
豪惠·洪德會長教導:「如果各地的男女都能發揮基督純正的愛,即仁慈、溫和、謙卑,我們所住的世界將會受益良多。世界再沒有嫉妒和驕傲。……不求回報。……世上再也沒有偏見、憎恨或者暴力。……仁愛會使得不同宗教信仰、種族、國籍、經濟狀況、教育或文化背景的人懷著基督般的愛一起相處。」 8
羅素·納爾遜會長呼籲我們:「擴大我們愛的圈子,去擁抱整個人類家庭。」 9
愛我們的仇敵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遵守各個不同國家的法律,將凱撒的物歸給凱撒。耶穌的教導雖然富有革命性,卻不是在教導革命或犯法,祂教導一條更好的道路。近代啟示也教導了相同的原則:
「任何人都不該破壞當地法律,因為凡遵守神律法的,不需要破壞當地法律。
「因此,要服從當時的權力」(教義和聖約58:21-22)。
先知約瑟·斯密在早期聖徒飽受密蘇里州官員迫害後,寫下我們的信條,聲明:「我們信要服從國王、總統、統治者、和有執法權的長官,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信條1:12)。
這並不表示我們完全贊同執法者執行的每一件事,卻表示我們服從現行法律,循和平的途徑改變法律,也表示我們平和地接受選舉的結果,我們不會參與不滿選舉結果的人所挑起的暴力。 10 在民主社會中,我們一直都有機會,也有責任和平地堅持,直到下次選舉為止。
救主教導要愛我們的仇敵,是基於一項事實,那就是世人都是神所愛的孩子。那永恆的原則及法律的幾項基本原則,都在美國許多城市近期的示威中,面臨考驗。
從一個極端的層面來說,有些人似乎忘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權利」。這是經過授權的方式,來提高公眾的意識,並專注於法律內容與管理不公正之處。不公正確實存在,無論是公開的行動或我們個人的態度,都存在種族歧視與相關的不平。全國有色人種促進協會(NAACP)的泰瑞莎·迪爾牧師在一篇極具說服力的個人短文中,提醒我們「種族歧視在仇恨、對立、共謀、被動與冷漠中茁壯。」 11 我們既是公民,也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更應致力於協助根除種族歧視。
從另一個極端的層面來說,少數參與和支持這些示威,以及相關的非法活動的人,好像忘記了憲法保護的是和平的示威。示威者無權毀壞、污損或偷竊財物,也無權攻擊政府的合法警力。憲法與法律不歡迎革命或無政府狀態。我們每個人——警察、示威者、支持者、旁觀者——都必須了解我們權利的範圍,以及有責任遵守現行法律的重要。亞伯拉罕·林肯說的很對:「沒有一項冤屈是應當透過暴力來平反昭雪的。」 12 暴民法下的平反是不法手段的平反,那是無政府狀態,沒有有效的政府,也沒有官方的警察,削弱個人權利,卻不加以保護。
最近在美國爆發的示威活動令許多人瞠目結舌,其中一個原因,是在其他國家不同種族間感受到的敵意和違法行為,不應該發生在美國。這個國家在消除種族歧視上,應該做得更好,不僅是針對近期示威活動中最為顯著的美裔黑人,也包括拉丁美洲人、亞洲人,和其他族群。這個國家歷史中的種族歧視不是十分光彩,我們必須做得更好。
美國是由許多不同國籍和不同種族的移民立國的,其共同的目標是不要建立特定的宗教,或讓舊有國家的多元文化或部落忠誠永續存在。我們開國的先祖努力透過新的憲法和法律來達到團結,這並不是說,我們據以團結的文件,或當時對這些文件的理解,是完美的。美國開國後的前兩個世紀顯示有許多地方需要改進,例如婦女投票的權利,還有特別是廢除奴隸制度,包括立法保障曾經為奴的人有完全的自由。
兩位耶魯大學的學者最近提醒我們:
「美國雖然滿是缺陷,卻是唯一能夠團結一個多樣且分歧的社會。……
「……其公民無需在國家認同和多元文化中選擇,美國人可以兩者兼得,但關鍵在於憲政愛國主義,我們必須放下意識形態的分歧,經由並透過憲法保持團結。」 13
許多年前,英國一位外交部長在下議院的辯論中,提出這項偉大的忠告:「沒有永恆的盟友,也沒有長久的仇敵。我們的利益是永恆而長久的,維護這些利益是我們的職責。」 14
那是一個很好的世俗理由,在政治事務上維護「永恆而長久」的利益。此外,為了引導我們,主教會的教義教導我們另一項永恆的利益:救主的教導;祂啟發了美國的憲法和許多國家的基本法律。我們在多元中求取團結時,效忠既定的法律,而不是暫時的「盟友」,是愛我們的敵對者和仇敵的最好方法。
知道我們都是神的孩子,這給我們屬神的視野,看到所有人的價值,也讓我們有意願和能力,消除偏見和種族歧視。我曾經在這個國家的不同地方住了很多年,主教導了我,我們能服從和改善國家法律,同時也能愛我們的敵對者和仇敵。雖然不容易,但有了主耶穌基督的幫助,就做得到。祂命令我們要愛人,並應許只要我們努力服從這條誡命,祂就會幫助我們。我見證天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愛我們,並會幫助我們。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