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團信息
希望所愛的人幸福
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所愛的人幸福,希望他們的痛苦降到最低。我們讀到摩爾門經中有關幸福──和痛苦──的記載時,心中都會因聯想到所愛的人而起伏。這是一段幸福時光的真實記載:
「事情是這樣的,那地沒有紛爭,因為人民心中有神的愛。
「沒有嫉妒、沒有不和、沒有暴動、沒有淫亂、沒有謊言、沒有謀殺,也沒有任何形式的色情;在由神的手所造的人當中,確實沒有比這人民更幸福的了。」
然後我們讀到:
「他們何其幸福!因為主祝福他們所做的一切事;是的,使他們蒙福、昌盛,直到一百一十年過去了;基督以來的第一代過去了,全地沒有紛爭。」(尼腓四書1:15-16,18)。
基督慈愛的門徒為他人,也為自己能夠獲得這樣的祝福而祈求和努力。從摩爾門經的記載,還有從我們許多人自身的經驗,我們知道幸福的恩賜是垂手可得的,我們知道通往幸福的道路標示得一清二楚,也知道維繫幸福並不容易,除非就如救主到訪後的尼腓人那樣,有「神的愛」在我們心中。
這種愛存在尼腓人心中,因為他們遵行相關的律法。我們可以在聖餐祈禱文中找到這項律法的摘要,而祈禱文以誠心懇求慈愛的天父開始,我們以充滿對我們個人的救主的信心、摯愛來祈求,真心誠意承諾要承受祂的名、記得祂並遵守祂所有誡命,最後我們運用信心,相信聖靈,即神組的第三位成員,可以一直與我們同在,向我們的心見證父和祂的愛子。(見教約20:77,79。)
藉著聖靈的陪伴,我們的心可以改變,我們會期待並歡迎天父和主耶穌基督的愛。讓神的愛進入我們心中很容易,同樣的,不再感受到這種愛也一樣容易,例如有人可能選擇減少向天父祈禱,或不繳納十足的什一奉獻,或停止飽享神的話語,或無視貧困和有需要的人。
任何時候只要選擇不遵守主的誡命,就會促使聖靈離開我們的心中,這種損失會使幸福減少。
我們希望所愛的人幸福,但這有賴於他們的選擇,不論我們多麼愛一個孩子、慕道者或朋友,也不能強迫他們遵守誡命,讓他們有資格得到聖靈的感動,並改變他們的心,
所以幫助所愛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隨時引導他們注意自己的選擇。阿爾瑪提出這樣的邀請,你也可以效法:
「在主前謙抑自己,呼求祂的聖名,不斷警醒,不斷禱告,使你們不至受到超過你們所能承受的試探,使你們能由神聖之靈帶領,變得謙卑、溫順、順從、有耐心、充滿愛心、恆久忍耐;
「對主有信心、抱著將獲得永生的希望、心中常懷神的愛,使你們在末日得被高舉而進入祂的安息」(阿爾瑪書13:28-29)。
我祈求你所愛的人會接受這項受靈啟發的邀請,選擇恆久幸福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