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獲聖約
被開除教籍而失去聖約後,我學到要珍惜聖約。
我在教會長大,八歲時接受洗禮及證實。福音是我的生活方式,也是周遭多數人的生活方式。聖靈是我生活中習以為常的一部分。
被開除教籍時,我感覺到一股幾乎觸摸得到的感覺離開了我。我覺得思路遲滯不清,作任何決定都舉棋不定,猶豫不決。我整天惶恐不安。
我從來都不知道失去教籍會使我的生活完全改觀。我再也不能穿聖殿加門或到聖殿去,我不能繳付什一奉獻,不能擔任任何召喚,不能領受聖餐,不能在教會作見證或祈禱,我不再有聖靈的恩賜。最重要的是我不能透過洗禮和聖殿教儀,維繫和救主的聖約關係。
我既絕望又害怕。那時我三個孩子分別是12歲、14歲和16歲。他們是我的血脈,我非常想留給她們希望的傳承。我要她們都坐下,告訴她們如果我沒有重新受洗就死了,她們一定要盡快代替我再次執行洗禮的教儀。我怕再也不能有遵守洗禮聖約的祝福,擔心不能再次得到潔淨。
回頭之路
我從不懷疑教會是真實的,福音一直是我想過的生活方式,因此我繼續上教會。我要天父知道我愛祂,知道我為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我每個星期都上教會,即使那不是件容易的事。我的出現讓支會的人坐立不安,幾乎沒有人和我講話。不過一位名叫荷莉、患有唐氏症的女青年卻與眾不同,特別有愛心。每個星期天我走進教堂,她都會跑過來用雙手摟著我,給我一個大大的擁抱,並且說:「好高興看到你!我愛你!」我覺得她好像是救主的化身,告訴我祂很高興我到教會來。
最難過的是讓聖餐在眼前經過卻不能領用,因為知道自己白白錯過種種的祝福。領受聖餐是多麼大的祝福啊!透過救主的能力和祂的贖罪犧牲而得到潔淨,讓我們的罪惡和缺點一週一週地得到寬恕,並且能懷著愛和忠信,再次承諾要遵行所立的聖約,一直記得救主,並遵守祂的誡命,這樣的祝福是多麼不可思議啊!
由於繳付什一奉獻對我而言很重要,我開了一個銀行帳戶,每個月把什一奉獻存進去。我要讓主知道,雖然祂現在不能收我的什一奉獻,我仍然要繳付。我那時單身,養育三個青春期的女兒;我覺得需要讓主知道,即使當時不能,我仍願意繳付什一奉獻,因為我需要那些祝福。我一點也不懷疑,我們因此得到了莫大的祝福。
重新得福
開除教籍一年多後我重新受洗了。從水面出來那一刻,我如釋重負,我知道耶穌現在是我的代辯者,是我的夥伴。祂為我的罪償付代價,我再度與祂有了聖約關係。我滿懷感激。
我再次接受了聖靈的恩賜。那幾乎觸摸得到的感覺又回來了:我親愛的朋友回來與我為伴了!我要努力不再冒犯聖靈,這樣祂就不會離開我。
我結清儲蓄什一奉獻的帳戶,寫了張支票,興高采烈地交給主教。
五年後我再次得到聖殿的祝福。我鬆了一口氣,滿懷感謝。在聖殿所立的聖約所帶來的力量,讓我又一次沈浸在愛中,並得到保護。
如今我和一位愛慕我,而我也愛慕他的弟兄印證,我們攜手認真努力地一同將我們的印證,建立成一個會持續到永恆的聖約關係。
罪惡感的束縛
20年來,有時會有一股深切的罪惡感湧上心頭,使我非常不快樂和憂慮。我不知道我為悔改所做的一切是否足夠,我是否真的被寬恕了。就在幾年前,我發現自己的感覺和小阿爾瑪的不謀而合,他在阿爾瑪書36:12-13寫道:
「我深為永恆的折磨所苦,因為我的靈魂痛苦至極,為我所有的罪所苦。
「是的,我記起我所有的罪惡和不義,為此我被地獄般的痛苦所折磨;是的,我知道我背叛了神,沒有遵守祂神聖的誡命。」
一天,我跪下祈禱,求問神:「父啊,我做得夠嗎?只要能除去這罪惡感,我什麼都願意做。」然後我靜心等待並聆聽。
答案清楚地來到:「你做得夠多了。」我欣喜若狂,笑逐顏開,喜樂的淚水不斷湧現。那一整天我開心得整個人飄飄然,所有的羞愧和內疚從此煙消雲散。
我又想起小阿爾瑪的經歷:
「我……不再記得我的痛苦了,是的,不再受罪的記憶折磨了。
「哦,多麼快樂,我看到了多麼奇妙的光;是的,我的靈魂充滿喜悅,其程度猶如原先的痛苦。」(阿爾瑪書36:19-20)。
我重新得到教籍,重建和救主的聖約關係,但這段歷程錐心刺骨,讓我心力交瘁。經歷這段考驗使我領悟到耶穌基督的贖罪是最寶貴的。我花了將近20年的時間才揮別被開除教籍的羞愧和內疚,有勇氣和人分享我的經驗。希望這個經驗能鼓勵其他的人有勇氣改變,並幫助那些想要改變的人。我可以堅定無疑地見證基督的贖罪是真實的,祂的能力可以改變你的一生,使你精益求精,好上加好。
我非常珍惜我的教籍,那是無價的恩賜,是我一生莫大的祝福。我再也不想失去我的教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