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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的三項原則
摘自2020年11月10日楊百翰大學祈禱會講辭,「殷切的期望」(Great Expectations)。
如果我們建立錫安,成為一道光並專注於聖殿,無論居住在哪裡,都會受到保護。
去年秋天,我慶祝了80歲生日。這讓我能用長遠的角度去看,什麼是為我們提供保護的必要條件。
1960年代,我和妻子瑪麗才20幾歲時,騷亂、憤怒和社會動盪,都與我們最近經歷的情況很類似。我們住在美國加州舊金山灣區。種族問題帶來的動亂、小馬丁·路德·金恩遇刺、不受歡迎的越南戰爭,以及顛覆社會的毒品文化等因素加在一起,導致了許多示威活動,造成暴動和搶劫,幾所主要大學的行政辦公室也被異議人士佔據。
面對這樣的混亂,我們蒙福接受當時十二使徒定額組海樂·李會長(1899-1973)的忠告。他的忠告既適用於家庭,也適用於個人。我們當時很感激他的忠告,現在也珍惜這忠告。
李會長除了勸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跟從先知之外,還提出另外三項保護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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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們的心裡和家中建立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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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山上的光和社區中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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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你的眼光和目標專注在聖殿裡教導的教儀和原則上。
李會長應許我們,只要我們遵循這些原則,無論生活在世界任何地方,都仍然能受到保護。在我看來,這些原則在今日和在50多年前一樣具有意義,也適用於今日的你們。
建立錫安
首先,努力在心裡和家中建立錫安,並了解家庭這一永恆的制度是幸福的基礎。
我們都是家庭的成員。我們是神的兒女,是祂家中的一份子。我們也是自己原生家庭的一份子。因此,我們的一個主要目標,就是忠於家庭這永恆的制度。我要勸告你們,去找一位你欣賞的正義配偶,讓他(她)成為你最好的朋友。婚姻是這永恆計畫中的神聖部分。
整體來說,這世上有許多人選擇不結婚,或遲遲不婚。家庭是神在世界奠基以前就已制定的永恆制度。1
我向各位保證,在相親相愛、正義的家庭中所體驗到的喜樂、愛與滿足感,會讓我們獲得最大的幸福,尤其是當我們「使自己的家轉變成信心的聖所」時。2家庭也是成功社會的基石。
將追求婚姻和擁有婚姻作為心中正義的渴望,應該是你們的目標。然而,正義本身即是酬賞,而正義與否,並非取決於我們在一生中是否結婚生子。此刻我們可能還沒有獲得婚姻、孩子或其他想要的祝福,但主已應許,正義且忠信之人會「在無窮幸福的狀態中,與神同住」(摩賽亞書2:41)。3
朗卓·舒會長(1814-1901)教導:「任何後期聖徒在忠信地度過一生後,絕不會因為他們沒有機會〔結婚〕而損失些什麼。」4
成為一道光
第二,成為山上的光和社區中的榜樣。隨著繼續接受教育,然後開始從事各種職業,承擔各種責任,你們可以成為一股強大的良善力量。我們的一大挑戰,就是要恪守經文的訓誡,生於世界卻「不屬世界」(約翰福音15:19)。5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在擔任使徒時教導,雖然「我們……生於世界,卻不屬於世界,這意思是說,我們不必參與或接觸……邪惡的俗習,……潮流、……愚昧的行為、錯誤的教義和理論」。6
此外,如果要成為榜樣、成為山上的光、分享福音,並依照後期聖徒受到的教導生活,你們的挑戰之一,就是要在居住的地方作出正面的貢獻。
專注於聖殿
第三,將你的眼光和目標專注在聖殿裡教導的教儀和原則上。縱使今日的世界缺乏公義,但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神聖的時代。主已透過多年與聖殿相關的指派工作,準備好我們的先知羅素·納爾遜會長,讓他在聖殿真正以前所未有的數量遍布世界的時候,來主領教會。7
納爾遜會長在鹽湖聖殿我們說話,開始了他身為先知的服務。他請我們一開始就謹記著最終的目標,並清楚聲明,「聖殿的教儀」和聖約的道路應該是我們的主要目標。8他勸告我們要「聚集在幔子兩邊……分散的以色列」。9
我要向各位提出一項挑戰:學習在世界動盪之際,什麼是必要的條件,使你們能得到保護和祝福,並享有你們渴望的幸福、平安和成功。請避開彎路和絆腳石,以免削弱這個保護的力量。
我們對各位有著殷切的期望,希望你們能愛救主、事奉祂、崇拜祂,成為最造福世界的世代。要立志繼續走在聖約的道路上,成為正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