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寬恕的意義是什麼、不是什麼
2023年10月


「寬恕的意義是什麼、不是什麼」,2023年10月,利阿賀拿

寬恕的意義是什麼、不是什麼

寬恕自己和他人是一項神聖的恩賜,能帶給我們內心的平安,使我們更接近救主。

身為諮商心理師,我盡力協助許多面臨困難的人,這些人正與生活中的種種困境和問題搏鬥,包括寬恕在內。他們渴望從他人、社會、法律或自己身上得到寬恕。唉!可是,寬恕似乎遙不可及,有時候,尋求寬恕會帶來壓力、焦慮,甚至恐慌。為什麼呢?

寬恕自己和他人,確實是一項艱鉅的任務。這往往會帶來挫折,使我們難以聽到或感受到聖靈的聲音,因為我們滿腦子盡是焦慮的想法。聖靈「的輕觸如此柔和,若我們不專心,就可能完全感受不到它。」1

研讀和沉思經文及後期時代先知的教導,會幫助你發現,要如何才能知道並感受到寬恕的本質是什麼——以及不是什麼。一旦你學到這些觀念,就會開始了解,忘卻怨恨能得到深刻的醫治,為你交戰的心帶來平安。2

曾擔任總會會長團第二諮理的雅各·傅士德會長(1920-2007)說:「只要我們能懷著寬恕之心去對待傷害我們的人,我們的自尊和福祉就會提升到更高的層次。」3

約瑟·斯密與威廉·斐普交談

約瑟·斯密和威廉·斐普,羅伯特·麥基繪

寬恕傷害我們的人

在教會早期,威廉·斐普是約瑟·斯密的堅定支持者。他是第一批奉派到密蘇里傑克森郡的後期聖徒之一,主在那裡召喚他擔任當地的會長團諮理。

但是當斐普弟兄開始偏離正道時,出現了極為偏差的行為,因此主向約瑟·斯密啟示說,如果斐普弟兄不悔改,就會被「免除」職位。4他沒有悔改,並在1838年3月10日被開除教籍。

雖然威廉重新受洗,但他對教會和教會領袖仍有意見。1838年10月,他作出不利於先知和教會其他領袖的證詞,導致約瑟·斯密於1838年11月入獄。

接下來的五個月,先知被囚禁在密蘇里的兩座監獄中,其中一座是利伯地監獄。

到了1840年,威廉·斐普經歷了內心深刻的改變,並寫信給先知,懇求寬恕。約瑟回信時,在結語處寫出以下對仗的句子:

「『來吧,親愛的弟兄,爭戰既已過去,

「『我們最初是朋友,最後還是朋友。』」5

約瑟慷慨地寬恕斐普弟兄,並歡迎他恢復完全的交誼。

四年後,斐普弟兄得知約瑟和海侖被暴徒殺害時,他非常傷心。約瑟對斐普弟兄的寬恕,可能激勵了他寫下優美動人的聖詩「讚美先知」6的歌詞。

寬恕的意義不是什麼

若要更深入理解寬恕他人的意義,去了解寬恕不包括什麼,可能會很有幫助。

首先,你不需要在完成寬恕後,就立刻再次信任被寬恕者。例如,假設你有一雙很好的跑鞋,令我覬覦,我就把你的跑鞋偷走了。不久之後,我為偷竊一事感到內疚,於是把鞋子還給你,懇求你寬恕。你告訴我,你寬恕了我,然後我就離開了。但假設我之後來找你,詢問是否可以借那雙鞋子。你猶豫地表示,雖然你已經寬恕了我,但要過一陣子之後,才會覺得可以再次信任我。醫治和信任往往需要時間。

第二,你不必因為生活環境而縱容當事人的不當行為。在偷鞋子的例子中,有一點很重要的是,你不要對我說:「你偷了鞋子,不過沒關係,我知道你的生活一直很苦。」縱容不當的行為,會讓違規者逃避責任,不想為一開始需要寬恕的行為負責。

第三,寬恕並不表示要讓對方決定你有何感受。寬恕意味著知道要管理自己的想法和成為基督的真正門徒,以此決定你有何感受。我要再說一次,在偷鞋子的例子中,如果你告訴我,已經寬恕了我,但每次看到我還是會感到憤恨,那麼顯然需要更深的寬恕感。

第四,寬恕並不需要與被寬恕者保持密切的關係。寬恕是一種內在的過程,需要將怨恨釋懷。這不代表一定要將被寬恕者提升到好友或朋友的層次。對於人生中偶遇的某些人,我們敬而遠之即可。7

第五,寬恕並不需要被寬恕者道歉。這是那人的責任。傅士德會長教導:「我們大多數人都需要時間來撫平傷痛和失落。我們會找各式各樣的藉口來拖延寬恕。其中一項藉口便是要等做錯事的人悔改了,我們才會寬恕他們。然而,這樣的拖延只會使我們喪失原本可以享有的平安與快樂。不斷回想多年以前的痛苦是愚不可及的,這麼做並不會帶來幸福。」8

寬恕自己

寬恕他人的能力要從寬恕自己的能力逐漸培養。但是有些人發現,寬恕自己是一項挑戰。對於已悔改的罪,如果繼續用負面的想法來懲罰自己,就會在不知不覺中阻礙了救主贖罪的力量,而無法脫離自我懲罰的負面影響、獲得潔淨。

十二使徒定額組傑佛瑞·賀倫長老曾教導:「我們許多人常為了一些事,很難去寬恕和遺忘過去生活中的錯誤——自己的錯誤,或是他人的錯誤。這是不好的,不是基督徒該有的表現,也與基督贖罪的崇高莊嚴背道而馳。對於以往的過錯無法釋懷,是最糟糕的一種懷舊行為,而我們已經受到敦促,要終止這樣的行為與念頭。」9

或者,如同一句常被引用的話所說的:「當魔鬼提醒你要記住你的過去時,只要提醒他想想他的未來就好了!」

在我諮商的職業生涯中,病人經常問我:「但我究竟要做什麼來寬恕自己呢?」

首先,我們必須接受這項真理:主耶穌基督已為我們的罪受苦。如同我們在阿爾瑪書7:13學到的:「神的兒子要因肉身而受苦,使祂能承擔人民的罪,使祂能依照祂的拯救大能,除去他們的罪惡。」懲罰自己是一件毫無益處,甚至有害的事!

第二,我們不僅要相信救主的教導,也要相信。換句話說,當祂說以下這些話的時候,我們可以真心相信祂:

「看啊,我,神,替全人類承受了這些,他們若肯悔改就可以不受苦;

「但是他們若不肯悔改,就必定像我一樣受苦」(教義和聖約19:16-17)。

救主勸誡我們要寬恕(見教義和聖約64:9),因此,我們若不寬恕自己或他人,就可能誤以為我們受的苦比主所受的苦更能救贖我們。這種驕傲的觀念會置我們於險境之中,使我們跟從敵人,而不信賴救主贖罪的醫治力量。

我們不可期望自己忘記所犯的錯,但我們可以及時忘記怨恨和自我懲罰所帶來的痛苦。我們從阿爾瑪書36:19學到,小阿爾瑪能夠從過去的經驗中走出來:「我……不再記得我的痛苦了,是的,不再受罪的記憶折磨了。」

能夠寬恕是一項神聖的恩賜,其價值無法衡量,其酬賞是內在的平安,最終使我們更接近救主。■

作者現居美國猶他州。

註:

  1. 參閱培道·潘,「耶和華的燈」,1988年12月,聖徒之聲,第51頁。

  2. 見克莉絲汀·易,「華冠代替灰塵:使人得醫治的寬恕之路」,2022年11月,利阿賀拿,第36-38頁。

  3. 雅各·傅士德,「寬恕的醫治力量」,2007年5月,利阿賀拿,第68頁。

  4. History, 1838–1856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B-1, 781, josephsmithpapers.org.

  5. 改寫自查理·衛斯理的一首詩:「An Epistle to the Reverend Mr. George Whitefield」;見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398頁。

  6. 見「讚美先知」,聖詩選輯,第15首。

  7. 「祂也沒有說:『為了做到完全地寬恕,你必須恢復一段有害的關係,或回到虐待和危險的環境中』」(傑佛瑞·賀倫,「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2018年11月,利阿賀拿,第79頁)。

  8. 雅各·傅士德,「寬恕的醫治力量」,第68頁。

  9. 傑佛瑞·賀倫,「最好的尚未來到」,2010年1月,利阿賀拿,第18-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