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門經中的耶穌基督」,2024年1月,利阿賀拿。
摩爾門經中的耶穌基督
摩爾門經中提到主多少次?
你會說誰是摩爾門經的主要人物?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是尼腓、阿爾瑪或摩爾門,但真正的主要人物是耶穌基督。尼腓寫道:
「我們辛勤地寫,勸我們的子女……相信基督。……
「我們談論基督,我們因基督而快樂,我們傳揚基督,我們預言基督」(尼腓二書25:23,26)。
1978年,蘇珊·伊斯頓發表了一篇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以數字顯示耶穌基督是摩爾門經的主要人物。她找出耶穌基督不同的頭銜,並表明摩爾門經中提到祂的名字或頭銜3,925次,平均每1.7節經文就提到一次。1
這項寶貴的研究強調了救主在摩爾門經的核心地位;然而,其中沒有包括指稱祂的代名詞,以致大大低估了提到基督的次數。
提到耶穌基督的次數最終不是摩爾門經所教導的最重要細節;然而,我們可以從每節提到祂的經文,學習祂的神聖本質和使命。我們仔細地查閱了摩爾門經,找出所有提到耶穌基督的經文,包括頭銜和代名詞,並找到了7,452則經文出處——平均每節經文提到祂一次以上。2摩爾門經中提到基督的經文出處中,基督的頭銜大約占百分之50,其餘則來自於代名詞。
尋找耶穌基督提供了一個獨特的方式來認識祂。思考以下這節經文如何強調祂:「開始相信神的兒子,相信祂必來救贖祂的人民,並為贖他們的罪而受苦死亡;相信祂必從死裡復生,促成復活,使所有的人在最後的審判日都站在祂面前,按各人的行為受審判」(阿爾瑪書33:22)。
在伊斯頓姊妹原來的研究中,這節經文中「神的兒子」這項頭銜,算是提到基督一次。但是,還有另外四次也提到救主。這節經文不僅強調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也強調祂就是透過祂永恆的贖罪和復活來救贖我們的那位,並且祂會成為我們的法官。
或許最有力的是,基督在摩爾門經中提到祂自己。例如,我們讀到救主說:「如果世人到我這裡來,我必讓他們看到自己的弱點。我賦予世人弱點,使他們得以謙卑;我給所有在我面前謙抑自己的人的恩典是充分的;因為如果他們在我面前謙抑自己,並對我有信心,我必為他們使軟弱的東西變成堅強」(以帖書12:27)。雖然基督的名字沒有出現在這節經文中,但救主卻提到自己八次。我們在這段經文中尋找救主時,祂的角色就會突顯出來。
以下幾節經文顯示出救主與每個人的個別關係,以及他們對祂的感覺:
「起來,到我這裡來,用手探入我肋旁,也可以感覺我手上和腳上的釘痕,好使你們知道我就是以色列的神,全地的神,為了世人的罪而被殺害。
「……群眾上前去,用手探入祂肋旁,並且感覺祂手上和腳上的釘痕」(尼腓三書11:14-15)。
雖然我們還無法親身感覺祂的釘痕,但透過摩爾門經,我們可以加深個人對耶穌基督的見證。
摩爾門經中多次提到主,幫助我們看到祂在這神聖事工中的核心地位。辨認出「摩爾門經:耶穌基督的另一部約書」中的救主,是能與祂更接近的有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