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組,精通教義核心文件(2018)
1.神組
1.1.神組裡有三位人物:永恆的父神、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及聖靈。父與子有可觸摸的、榮耀的骨肉身體,聖靈則是一位靈體的人物(見教約130:22-23)。祂們目的一致,完全合一,要完成天父的救恩計畫。
相關經文出處:創世記1:26-27;路加福音24:36-39;約瑟·斯密——歷史1:15-20
父神
1.2.父神是我們崇拜的至高者。祂是我們的靈體的父親(見希伯來書12:9)。祂完美、全能、通曉萬事,也公正、慈悲和仁慈。神對祂每一個兒女的愛是完全的,我們對祂而言都是一樣的(見尼腓二書26:33)。祂的事工和榮耀是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
耶穌基督
1.3.耶穌基督是父在靈體中的長子,也是父在肉身中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在父的指示下創造了天和地,祂是舊約中的耶和華,新約中的彌賽亞。
1.4.耶穌基督在一切事上都按照父的旨意去做。祂一生無罪,並為全人類贖罪(見尼腓三書11:10-11)。祂的一生乃是完美的典範,向我們顯示該如何生活(見尼腓三書12:48)。祂是天父的兒女中最先復活的人。從古至今,祂一直是祂教會的元首。耶穌基督會在能力和榮耀中再次來臨,在千禧年期間統治大地(見教約29:10-11)。祂會審判全人類。
1.5.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以及我們與父之間的中保,因此所有的祈禱、祝福和聖職教儀,都必須奉祂的名執行(見尼腓三書18:15,20-21)。
相關經文出處:以賽亞書53:3-5;路加福音24:36-39;哥林多前書15:20-22;啟示錄20:12;阿爾瑪書7:11-13;阿爾瑪書34:9-10;希拉曼書5:12;摩羅乃書7:45,47-48;教約1:30;教約6:36;教約18:10-11;教約19:16-19;教約76:22-24
相關主題:耶穌基督的贖罪
聖靈
1.6.聖靈是神組的第三位成員。祂是一位只有靈體,沒有骨肉身體的人物,常被稱為靈、聖靈、神的靈、主的靈和保惠師。
1.7.聖靈為父和子作證,啟示一切事情的真實性,並聖化那些悔改和接受洗禮的人。透過聖靈的力量,我們能獲得屬靈的恩賜,這些恩賜是主為了我們的益處,也為了讓我們能服務和造福他人,而賜給我們的祝福或能力。
相關經文出處:約翰福音3:5;哥林多前書2:5,9-11;尼腓二書32:3;尼腓二書32:8-9;摩賽亞書3:19;摩賽亞書18:8-10;尼腓三書27:20;摩羅乃書7:45,47-48;摩羅乃書10:4-5;教約8:2-3;教約130:22-23
相關主題:獲得屬靈的知識;教儀和聖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