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誡命,精通教義核心文件(2018)
9.誡命
9.1.誡命是神給我們的律法和要求,為的是幫助我們進步和變得像祂一樣。神的誡命展現出祂對我們的愛。我們透過遵守誡命來表達對神的愛(見約翰福音14:15)。遵守誡命必定會帶來幸福和主的祝福(見摩賽亞書2:41;阿爾瑪書41:10)。神不會給我們誡命卻不為我們準備道路,來履行那條誡命(見尼腓一書3:7)。
9.2.首要的兩項誡命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人如己」(見馬太福音22:36-39)。我們可以藉由選擇去愛人和為人服務,來愛神和為神服務(見摩賽亞書2:17;摩羅乃書7:45,47-48)。
9.3.神最早賜給世人的誡命之一,是守安息日為聖。神命令祂的兒女要在安息日遵行祂的旨意,而非自己的意思,來尊崇祂;而祂應許,守祂的日為聖的人能獲得極大的祝福(見以賽亞書58:13-14)。
9.4.十誡是福音中很重要的部分,也是我們獲得超升所需的永恆原則(見出埃及記20:3-17)。主在古代將十誡啟示給摩西,祂也在近代的啟示中重申這些誡命。
9.5.神的誡命包括每日祈禱、研讀神的話語、悔改、遵守貞潔律法、繳付十足的什一奉獻(見瑪拉基書3:8-10)、禁食(見以賽亞書58:6-7)、寬恕他人(見教約64:9-11)、遵守智慧語(見教約89:18-21)以及教導他人福音(見馬太福音5:14-16;教約18:15-16)。
相關經文出處:創世記39:9;提摩太後書3:15-17;聖經雅各書1:5-6;尼腓二書32:3;尼腓二書32:8-9;摩賽亞書18:8-10;阿爾瑪書39:9;尼腓三書18:15,20-21;教約58:42-43;教約82:10
相關主題:獲得屬靈的知識;耶穌基督的贖罪:悔改;教儀和聖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