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教儀和聖約,精通教義核心文件(2018)
7.教儀和聖約
教儀
7.1.教儀是藉由聖職權柄所執行的神聖行為。每項教儀都是神所制定的,為要教導屬靈的真理,通常會透過象徵的方式教導。
7.2.有些教儀是超升所不可或缺的,稱為拯救的教儀。唯有接受拯救的教儀和遵守相關的聖約,我們才能獲得因耶穌基督的贖罪而來的所有祝福。沒有這些拯救教儀,我們就無法成為像天父一樣,也無法回去永遠住在祂的面前(見教約84:20-22)。拯救教儀是在持有聖職權鑰的人指示下執行的。
7.3.福音的第一項拯救教儀,是由一位持有權柄的人所執行的浸沒在水中的洗禮。洗禮是一個人成為耶穌基督教會的成員和進入高榮國度的必要條件(見約翰福音3:5)。
7.4.一個人受洗以後,一位或一位以上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就會證實他(她)為教會的成員,並且賜予他(她)聖靈的恩賜(見尼腓三書27:20)。聖靈的恩賜有別於聖靈的影響力。在洗禮之前,一個人可以感受到聖靈的影響力,並藉此獲得對真理的見證。在接受聖靈的恩賜後,只要遵守聖約,就有權利一直擁有聖靈為伴。
7.5.其他的拯救教儀包括麥基洗德聖職的按立(男性)、聖殿恩道門和婚姻印證。在聖殿中,也可以代替已逝者執行這些拯救教儀。唯有已逝者在靈的世界中接受這些代理教儀並遵守相關聖約,這些代理教儀才具有效力。
7.6.其他教儀,如領受聖餐來更新洗禮聖約、施助病人以及兒童的命名和祝福,對我們的靈性發展也很重要。
相關經文出處:瑪拉基書4:5-6;馬太福音16:15-19;彼得前書4:6;教約131:1-4
相關主題:神組:聖靈;救恩計畫:死後的生命;耶穌基督的贖罪;聖職和聖職權鑰
聖約
7.7.聖約是神與人之間的神聖約定。神制定聖約的條款,而我們同意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神於是因我們的服從而應許我們某些特定的祝福(見出埃及記19:5-6;教約82:10)。我們若沒有遵守我們的聖約,就不會獲得應許的祝福。
7.8.聖職的所有拯救教儀都附帶著聖約。例如,我們藉著洗禮與主訂立聖約(見摩賽亞書18:8-10)。接受麥基洗德聖職的男性立下聖職的誓約和聖約。我們藉著領受聖餐,更新我們的聖約。
7.9.我們在聖殿接受恩道門和婚姻印證的拯救教儀時,立下了更進一步的聖約。我們藉著奉行主所設立的配稱標準,準備自己在聖殿中參與教儀和訂立聖約(見詩篇24:3-4)。配稱進入聖殿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聖殿真的是主的屋宇。聖殿是世上最神聖的崇拜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