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與召喚
35.照顧和使用教堂


「35.照顧和使用教堂」,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4)。

「35.照顧和使用教堂」,總指導手冊

使用吸塵器和清洗窗戶的人們

35.

照顧和使用教堂

35.1

宗旨

教會提供教堂,讓進入的人都能:

教堂可根據當地的情況和需求,而有不同的形式。教堂可以是教會興建或教會購買的空間、成員的家、當地學校或社區中心、租用的空間,或其他經核准的選項。

35.2

角色和責任

35.2.1

教堂設施部門

教會總部的教堂設施部門要針對崇拜場所的提供和維護,提供原則和指導方針。這個部門是在總主教團的指導下運作的。

教堂設施部門的員工有責任提供和維護教堂和教會其他的建築物。這是在區域會長團和區域屬世事務總監的指導下進行的。

35.2.2

教會設施經理

教會雇用的設施經理要協助每個支聯會的教堂運作。他(她)要安排重大維修、深度清潔和例行的建築物維護。

必要時,設施經理要協助指導支聯會和支會的建築物代表如何清潔建築物,以及執行當地的其他工作。他(她)要提供指導、物資和設備。

設施經理要與支聯會建築物代表合作,來管理這些服務和建築物的整體維護。他(她)也可以和主教團一起審閱建築物的各項支出。

35.2.3

區域七十員

在總計畫流程中,受指派的區域七十員要與支聯會會長密切合作(見35.3)。

35.2.4

支聯會會長團

支聯會會長團要在教堂的使用、照顧和保安上指導主教。他們要指派一位高級諮議,擔任支聯會建築物代表(見35.2.5)。他們要與他商議,審閱相關的需求和專案工程。

如果成員的崇拜場所需要額外的空間,支聯會會長團要將相關資訊提供給區域七十員。這件事要透過總計畫流程來進行(見35.3)。

35.2.5

支聯會建築物代表

支聯會建築物代表要藉著以下方法,在教堂的使用、照顧和保安上,協助支聯會會長團:

  • 指導支會建築物代表了解其職責(見35.2.9)。

  • 將鑰匙分發給單位領袖。

  • 針對建築物的維護和運作需求,與教會設施經理溝通。

35.2.6

支聯會和支會技術專員

支聯會和支會技術專員要協助在建築物中架設和維護科技裝置。需要安裝新設備時,他們要與設施經理協調。有關這些召喚的更多資料,見33.10(亦見mhtech.ChurchofJesusChrist.org)。

35.2.7

主教團

主教團(或支會建築物代表)要教導成員如何使用、照顧建築物和維護其安全。主教團也要分發建築物鑰匙給支會領袖。

他們要確保在建築物內和庭園舉行的活動都安全無虞(見20.7)。

他們要針對維護和運作方面的需求,與教會設施經理溝通。他們也可以和設施經理一起審閱相關支出。

35.2.8

經管主教

如果在同一建築物內有超過一個支會聚會,支聯會會長團就要選出一位經管主教,與其他主教協調指派工作。這些指派工作包括預約、清潔建築物和維護安全。支聯會會長團要在使用此建築物聚會的支會主教當中,定期輪替這項責任。

35.2.9

支會建築物代表

主教團要決定是否召喚支會建築物代表。如果主教團決定發出這項召喚,他們可以召喚一位成年的男性或女性成員擔任。圖示,調整的指導方針 如果沒有召喚支會建築物代表,主教可以將這項責任指派給他的一位諮理、支會文書或支會助理文書,或執行祕書。

支會建築物代表要組織成員和義工,打掃並維護建築物。他(她)要教導他們如何利用可取得的用品和設備,來完成每項工作。

如果有需要,支聯會建築物代表可指導他(她)操作音響、暖氣、空調和建築物內的其他系統。

35.2.10

成員

在主教的指導下,成人和青少年領袖要鼓勵成員,協助照顧和維護建築物。主教團和支會建築物代表要根據參與者的技巧和能力來調整工作。成員的定期照顧,能幫助教會資源更為持久。

35.3

提供教堂

教堂的大小和類型,會根據當地的需求和情況有所不同。教堂可以是教會興建或購買的空間、成員的家、當地學校或社區中心、租用的空間,或其他經核准的選項。

區域和當地的領袖要努力充分運用教堂,在建議增加空間時要明智地判斷。他們要遵循「提供教堂之原則與指導方針」(教堂設施指南)。

領袖每年要運用教堂總計畫指導方針來準備總計畫,以確保教堂空間足夠。領袖也要運用總計畫來評估未來在聚會空間增建或重新規劃方面的需求;重新規劃是指出售教堂和土地,或允許作其他用途。

如需更多資料,見「提供教堂和其他崇拜場所」(教堂設施指南)。

教會建築外的一群人

35.3.1

動土儀式和奉獻建築物

可在施工前舉行動土典禮。新的建築物和大型擴建一旦完工,就應當盡快奉獻。租用的地方也可以奉獻。

如需更多資料,見「提供教堂和其他崇拜場所」(教堂設施指南)中的「動土典禮」和「奉獻建築物」單元。

35.4

維護教堂

35.4.1

清潔和維護教堂

當地領袖和成員,包括青少年,有責任幫助保持每棟建築物乾淨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這有助於:

  • 保持建築物的神聖本質,成為聖靈可以同在的地方。

  • 營造虔敬的氣氛。

  • 呈現莊嚴、受人尊重的形象。

  • 延長建築物的使用壽命。

清潔打掃的時間安排不應成為成員的負擔。舉例來說,如果前往教堂建築物的交通不便,那麼當成員已經在建築物內,就可以打掃,當作每週清潔的一部分。

如需更多資料,見「維護教堂」(教堂設施指南)。

35.4.2

申請維修

支會和支聯會議會的成員,可以回報建築物維修的需求。他們可以用設施問題通報(FIR工具來回報。FIR讓領袖能提交維修和其他的申請、追蹤進度,並提供回饋意見。議會成員也可以聯絡設施經理尋求協助。

FIR應用程式也可從Google PlayApple App Store取得。使用FIR的指示,可從ChurchofJesusChrist.org幫助中心取得。

35.4.3

教堂檢查

每棟建築物每年都要由設施經理檢查,目的是找出建築物長期的需求和維修工作。然後,設施經理要與支聯會建築物代表或經管主教,討論檢查結果和需要採取的行動。

35.4.4

節約能源及用水

教會致力於節約用水、能源和其他資源。領袖要鼓勵成員,在建築物中要節約能源和用水。例如,成員離開房間時,應關掉聚會或活動中所使用的燈、水龍頭、暖氣和冷氣設備或設定。成員要向領袖報告導致浪費的任何情況。

成員也可以支持社區主辦的節約能源和節約用水方案。這些努力可以降低水電瓦斯的開銷。

領袖和成員可以聯絡設施經理,以取得有關水及能源的使用和節約的更多資訊。

35.4.5

安全及保安

領袖和成員應:

  • 使走廊、樓梯、出口和雜物間都保持淨空,以便安全進出。

  • 不在建築物內使用或儲存危險品或易燃物。

  • 建立並遵循建築物關門上鎖的程序。

  • 保護教會擁有的設備的安全,免於遭竊。

  • 知道如何關掉水、電、瓦斯或燃料等。

必要時,設施經理可以提供一張地圖,顯示滅火器、急救箱的位置,以及關閉水電瓦斯的地點。關於安全的更多資料,可在「維護教堂」中的「安全及關門上鎖程序」取得(教堂和設施指南)。亦見20.7

35.5

使用教堂的政策

教堂是神聖的資源,應該用來幫助神的兒女更接近基督。歡迎人們和我們一起在教堂參加活動,以及利用教堂造福我們的社區,這些方式都可以讓「〔我們的〕光……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

本節涵蓋教堂使用的一般政策。這些政策也適用於教堂週邊所有的教會產業和設施。本節所列的各項來源將提供更多的資訊。

35.5.1

使用教堂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教堂是私有的宗教產業,專為崇拜、福音學習、交誼和適當的活動之用,以協助帶領人們歸向基督。使用教堂是一項特權。

教堂的所有用途都必須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 符合教會的教義、政策和做法,包括教堂的神聖本質和目的。

  • 符合法律的規範。

  • 符合教會的免稅資格(若適用)。

  • 採取適當的步驟來避免、降低和管理安全風險,包括教會保護兒童和青少年的指導方針和政策(見12.5.120.7.1

  • 遵守支聯會會長或主教所提出的其他條件和限制。

35.5.2

將教堂用於教會用途

使用教堂時,若不同用途在時間上出現衝突,應以教會聚會(會議)、計畫和活動優先。教會使用教堂的用途包括:

  • 崇拜儀式和安息日的其他聚會(會議)。

  • 領導人會議。

  • 慈助會聚會(會議)和活動。

  • 聖職聚會(會議)和活動。

  • 初級會、亞倫聖職和女青年的聚會(會議)和活動。

  • 福音進修班、福音研究所、年輕單身成人和單身成人的聚會(會議)和活動。

  • 家譜事工。

  • 傳教士聚會(會議)和活動。

  • 急難準備活動。

支會和支聯會也可提供能造福成員和社區的其他教會計畫。這些包括:

支聯會會長要向區域辦公室請益,以確保遵守當地法律。

更多資料,見領導人指南:分享教會資源

在教會成員密集的一些地區,教堂可能會由一個以上的支聯會共用。在這種情況下,支聯會會長們要一起商議,討論該建築物的使用和預約安排。必要時,他們可以聯絡區域七十員尋求指示。

在教堂成立年輕單身成人聚集場所、申請非標準的額外設備或資源之前,必須先取得屬世事務總監和區域會長團的核准。若要取得核准,支聯會會長要聯絡設施經理。

使用教堂的人都應為他人設想。我們應盡一切努力滿足他人的需求。這些努力包括預約使用的空間、控制音量,以及按照預定的時間使用。

有關教會活動的更多資料,見第20章

35.5.3

成員使用教堂——個人和家庭

成員可以申請使用支聯會範圍內的教堂,進行個人或家庭活動。若要取得核准,他們要聯絡該教堂所屬支會的主教團一員(或主教團指定的人)。使用規定如下:

  • 使用時,必須遵守35.5.1中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 使用時,必須由一位負責可靠、在該教堂聚會的支會成年成員親自督導。

  • 該項用途不可與排定的教會活動時間相衝突。

  • 使用者需對設施的一切損壞,或因使用該設施而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或法律責任,承擔全部的責任。

  • 使用者必須清理並將設施完全恢復至使用前的狀態。

  • 使用者必須遵守當地領袖的指示和要求,包括按照領袖要求在使用時接受督導。

  • 若不遵守相關指示,教會領袖可以要求任何個人或團體停止使用教會產業。

  • 對於經核准的活動,支會和支聯會領袖應安排好開啟教堂的工作。建築物的鑰匙只能交給指定的支會或支聯會成員。

有關使用教堂來舉行婚禮和婚禮招待會,見38.3.4

有關使用教堂來舉行死者的喪禮和其他儀式,見29.5

35.5.4

非營利組織或其他團體或個人使用教堂

區域領導人可以允許非營利組織、社區和其他團體(例如運動團隊),或35.5.3中未提及的個人,使用教堂進行有益身心的活動或服務。使用規定如35.5.3所列。

若要為這類用途取得區域領導人的核准,支聯會會長要聯絡設施經理。

如果區域領導人核准非營利組織使用教堂,就會要求簽署「臨時使用同意書」。此同意書可從區域辦公室取得。除非屬世事務總監確認教會風險管理部門已經核准例外情況,否則非營利組織也必須提供保險證明。

社區中未符合資格的非營利團體,以及35.5.3中未提及的個人,都必須達到設施經理所傳達的任何要求。

35.5.5

緊急情況

在緊急情況下,教堂可作為必要的社區服務之用。例如,支聯會會長可以允許支聯會中的教堂,供災難救援機構及其他人員使用,進行相關工作(見35.5.4)。在這些情況下,他要與設施經理、福利和自立經理,以及(必要時)教會其他代表一同合作(見22.9.1.3)。

如果教堂要用於緊急用途,教會鼓勵支聯會領袖與社區領袖一同協調。

35.5.6

不允許的教堂用途

35.5.6.1

商業用途

教會產業不可用於商業用途。例如,教堂不可用來支持任何類型的商業組織。教堂內的資源,例如佈告欄,也不可用來支持商業組織(見38.8.5)。這樣的用途不符合教會產業的目的,也可能跟讓教會產業具有免稅資格的當地法律或國家法律相衝突(見34.8.1)。

下列為未獲核准的商業用途的例子:

  • 推廣或贊助企業或投資

  • 買賣或推銷商品、服務、刊物或創作品

  • 舉辦未經授權的募款活動(見20.6.5

  • 主辦或提供場地給收費的合唱團、演講者、教師、教育團體或其他收費的服務商,供其舉辦研討會、授課(私人鋼琴或管風琴課程除外;見19.7.2)、開班或其他活動

  • 租借場地供舉辦婚禮或婚禮相關活動

35.5.6.2

在家教育和兒童托育的用途

教會非常支持教育和家庭。然而,教堂不用於在家教育,也不作為托兒設施。

遵守這項政策將有助於促進安全,避免教會產生稅務責任。

35.5.6.3

政治目的

教會保持政治中立。教會產業不可用於政治或宣傳用途。禁止的活動包括政治集會,以及政治競選和倡議團體的使用。與政治目的有關的公告不可出現於教會產業,例如張貼在布告欄上。

然而,將教會產業用於選民登記或投票,是可允許的例外情形(見38.8.30)。支聯會會長可以透過設施經理,為這類例外情形取得核准(見35.5.4)。

35.5.6.4

其他用途

教堂產業的下列用途通常不被核准:

  • 供人過夜住宿(除非是緊急情況;見35.5.5

  • 露營

  • 將教會建築物和土地短期或長期出租

這些指導方針適用於教堂本身,以及教堂週邊所有的教會產業與設施。如果支聯會會長覺得可能需要有例外情況,他可以向設施經理提出申請。例如,使用教堂來協助長途跋涉到聖殿去的教會成員,是可能被允許的例外情況。

35.5.7

教堂使用方面皆適用的其他政策和標準

35.5.7.1

會堂

會堂是成員崇拜和領受聖餐的場所。在會堂舉行的聚會(會議)和活動,應符合這些目的。有關在會堂舉辦文化藝術活動、音樂會和其他演出的指導方針,見19.3.5

35.5.7.2

槍械和武器

不得在教會土地上攜帶槍械和其他致命武器,包括藏身的武器。這一點不適用於現任執法人員。

35.5.7.3

廚房和備食區

廚房和備食區可用來提供餐食和點心,以及為食物保溫或冷藏。

在某些地方,可在廚房裡烹調食物。然而,在美國、加拿大和其他某些國家,食品處理法規通常要求經過認證、擁有商業設備或通過政府檢查。在這些地區,食物應在其他地方烹調好,然後帶到教堂。食物烹調示範是例外情形,即使有這些法規,也允許進行烹調示範。設施經理可以為每個地區提供指引。

如需更多資料,見safety.ChurchofJesusChrist.org

正在用餐的團體

35.5.7.4

停車場

教會停車場的使用應遵守本章的指導方針。此外,未經屬世事務總監許可,教會停車場不得供通勤者停車,或作為其他類似的用途。領袖可聯絡設施經理,提出申請。私人車輛和其他私人裝備,不可存放於教會產業上。

如需有關停車場和無障礙停車位的更多資料,見「教堂停車場」(教堂設施指南)。

35.5.7.5

儲物

只有保養用的設備和經核准的用品,才可以存放在建築物內。有緊急情況時,福利物品可以存放在教堂內(見35.5.5)。領袖有疑問時,可與設施經理聯絡。

35.5.7.6

其他資訊

有關使用教會產業的更多資訊,可在「與教堂設施相關的其他資訊」(教堂設施指南)中取得。這項資源包括有關藝術品、裝飾品、設備、旗幟、費用、標示、教會閒置產業之使用和其他主題的資料和指示。

有關休閒產業使用的政策,見「休閒營地」(教堂設施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