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教堂之原則與指導方針
「教會提供教堂,讓進入的人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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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神聖的教儀訂立和更新聖約(見教義和聖約20:75;5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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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在一起(見尼腓三書18: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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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教導和施助(見摩羅乃書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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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總指導手冊第35章〕所述的其他經核准的用途。
教堂可根據當地的情況和需求,而有不同的形式」(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35.1)。以下的原則與指導方針會幫助區域和支聯會領袖,按照區域內成員的需求達成這個目的。
註:在此單元,支聯會會長團一詞也指區會會長團。
原則
一致性和因地制宜
教會成員居住在各種不同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環境中,支分會的規模及領導人資源也不盡相同。由於這些差異和其他情況,提供適當的教堂時,需要因地制宜。
所有的教堂都應該具備基本功能,能支持崇拜活動和教會計畫,包括一般集會、教導和活動的空間;區域會長團可決定是否要包括其他合適的功能。區域領袖因應當地的需求和狀況,而調整經核准的教堂設計時,要明智地判斷。
按照當地的情況,聚會設施可以是成員的家、當地學校或社區中心、租用的空間、教會興建或購買的空間,或其他選項。這些設施都可視為合適的長期解決方案。使用視聽器材等科技,可能有助於達到因地制宜的效果。
提供空間
區域和當地聖職領袖在可行的情況下,要努力充分運用教堂,在建議增加額外空間時要十分謹慎。若出席人數增加,現有設施不敷使用時,可以提供額外的教堂空間。
負擔能力
區域和當地領袖要尋求符合經濟效益、長期,及負擔得起的方式,來解決教堂的需求。新的空間應該呈現虔敬與莊嚴的形象、樸實並在設計及外觀上和周圍的環境相容,也應該盡量使用當地可取得的建材、設備及家具。提供教堂空間的程序和其後的運作,應該要能協助強化教會在該區域的自立。
指導方針
使用率和涵蓋的地區
提供額外的教堂空間之前,領袖務必要確定在合理的交通時間內,現有教堂的使用量皆已充分利用。教堂是主倉庫的一部分,應善加利用,不受支聯會疆界所限。區域設施人員可以協助領袖找出可用的教堂空間。
各區域自行決定成員到教堂的合理交通時間;對單位內大部分的成員來說,通常不超過30到45分鐘。區域會長團可以依據當地的情況和交通費用,調整區域內的交通時間要求。
出席狀況
各區域依據出席的成員人數和可取得的教堂選項,來決定要提供的教堂大小和類型。區域和當地領袖只有在確定興建教堂是符合經濟效益、長期,和負擔得起的解決方式時,才可考慮此方案。
繳付什一奉獻的忠信程度
興建或購買教堂之前,上一個年度繳付十足什一奉獻的活躍成人比例必須等於或大於區域內平均繳付十足什一奉獻的活躍成人比例的百分之80(如果區域內有多個國家時,則以該國的平均比例為準)。區域會長團在考量租用或選擇其他的教堂選項時,也可運用同樣的繳付什一奉獻的忠信程度要求。
教堂總計畫
為了鞏固教會,區域在決定增加或重新規劃教堂空間之前,必須先擬訂長期的總計畫,再根據既定的時間表,提交這些計畫。這些計畫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包括現有空間的使用率、成長預測、設施分佈的策略、變更單位疆界,與負擔能力。教堂的需求和計畫會在區域及協調議會的層級討論。
其他的考量
支聯會辦公室及聚會
一般而言,如果現有的空間無法容納計畫成立的支聯會,則區域會提供支聯會辦公室。在可能的範圍內,應在現有或租用的場地舉行支聯會大會、活動和議會會議。可使用視聽科技來進行支聯會的聚會(會議),為現有或租賃的場地提供更多的空間。
教堂設施的年度計畫
教堂場地的經費是由教堂設施年度計畫提撥;區域會長團透過總主教團向預算及撥款委員會提交年度計畫。
額外的主教室和文書室
若考慮在現有教堂設置額外的主教室和文書室,下列指導方針可為當地領袖提供相關資訊。
指導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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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管理人員可以協助進行使用率的研究,以更加了解現有教堂空間的使用情況和可開發的容納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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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在提供額外空間作為辦公室之前,要確保已考慮可變成辦公室的所有可用教室和其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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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共用文書室的空間(例如:每間辦公室由兩個單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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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視需要提供隔音(天花板、牆壁和門),以保障機密性。這一點可藉由使用隔熱或隔音系統來達成。
對於美國和加拿大的地點,區域和教堂設施的職員已針對目前和過去的標準計畫建築,研究過數種辦公室場景和成本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