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禮」,主題和問題(2023)
福音研讀指南
洗禮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3:5)。
在生活中,你何時曾因犯下嚴重的錯誤或犯罪而感到懊悔?透過對耶穌基督的信心、真誠的悔改,以及接受持有權柄之人執行的浸沒洗禮,我們能獲得寬恕和罪的赦免,這就是復興福音的重要信息。洗禮象徵重生——新生活的開始;也是成為祂教會的成員、準備好在主的殿中接受神聖教儀和聖約所需邁出的第一步。當你受洗時,就是向父神作證你「願意……承受基督的名」(尼腓二書31:13)。每次領受聖餐時,就是在更新這項重要的承諾(見教義和聖約20:77)。
第1部分
耶穌基督邀請所有的人來跟從祂並接受洗禮
雖然耶穌基督是聖潔且無罪,但祂仍到施洗約翰那裡受洗,為「盡諸般的義」(見馬太福音3:13-17;希伯來書4:15;尼腓二書31:5-7)。神已命令祂所有的兒女都要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接受洗禮,這樣他們才能獲得罪的赦免並繼承永生(見尼腓二書31:13,17-18)。當我們運用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並悔改我們的罪時,就是在為洗禮作準備;而悔改的表現則為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見摩羅乃書6:1-3;教義和聖約20:37)。
神已命令,洗禮要由持有聖職權柄的人執行(見尼腓三書11:21-28;教義和聖約20:72-74;22:1-4,包括歷史介紹)。1829年5月,天上使者施洗約翰將洗禮教儀和施洗的權柄復興給先知約瑟·斯密(見約瑟·斯密——歷史1:68-73)。
縱觀歷史,神的許多兒女活在世上時沒有認識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死去,也沒有接受藉由祂的聖職權柄所執行的洗禮。在神眼中,每個靈魂都是寶貴的,因此祂的計畫讓這些已逝者有機會在靈的世界學習福音(教義和聖約138:30-37)。今日的教會成員努力找出已逝祖先的名字,這些人在生前沒有接受必要的福音教儀,但能夠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聖殿,由代理人代替他們受洗(見教義和聖約128:16-18)。
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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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尼腓寫到耶穌基督受洗的原因。研讀尼腓二書31:4-13。關於主受洗的目的,這幾節經文教導了你哪些事?洗禮是「向父證明你們願意……承受基督的名」(尼腓二書31:13),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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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教義和聖約20:37,找出一個人該為洗禮作哪些重要的準備。這節經文能為年紀較小就受洗的教會成員提供哪些指示?
與他人一同學習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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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約瑟·斯密和早期的後期聖徒而言,代替死者受洗的復興教義是一項極大的祝福,對今日的我們而言也是如此。觀看影片「Glad Tidings: The History of Baptisms for the Dead」(6:55),思考如果你是一位早期聖徒,在了解代替死者受洗的教義時,你會有什麼感受?關於天父的救恩計畫,這項教義教導了你哪些事?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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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與聖靈的恩賜」,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89-1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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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貝納,「一直保有罪的赦免」,2016年5月,利阿賀拿,第59-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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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教導悔改和洗禮」(影片),福音圖書館
第2部分
洗禮幫助你為永生作好準備
洗禮象徵耶穌基督的死亡、埋葬和復活。這項重要的意象幫助我們了解,當我們受洗時所象徵的靈性重生。就像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獲得新生命一樣,當我們從洗禮的水中出來時,也應該「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馬書6:4;亦見第3-11節)。
經文也將洗禮和耶穌基督謙卑信徒在靈性上的改變,比作重生(見約翰福音3:1-8)。就像嬰兒是透過水、血和靈而誕生一樣,所有受洗並努力跟從耶穌基督的人,也透過水和聖靈而重生,並且「用血,即〔基督〕的血來潔淨」(摩西書6:59)。因此,思考靈性重生或「重生」如何為我們的生活提供潔淨的新開始(見摩賽亞書5:7)27:25-26),會很有幫助。
主教導,接受水的洗禮後,要接受火的洗禮。這指的是聖靈的恩賜,像火一樣潔淨和淨化(見使徒行傳1:5;尼腓二書31:13)。火的洗禮帶來罪的赦免(見尼腓二書31:17;尼腓三書9:19-20;教義和聖約39:6)。
想一想
與他人一同學習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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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觀看「耶穌教導重生」(6:03),請組員仔細聆聽,找出耶穌基督教導尼哥德慕的原則。耶穌如何運用肉體出生的象徵,來幫助尼哥德慕更了解如何為神的國度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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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小孩子不需要受洗
耶穌基督教導,小孩子在神面前是無罪的(見馬太福音18:3;馬可福音2:17;摩羅乃書8:8)。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小孩子不需要受洗。父母有責任教導子女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悔改、洗禮和聖靈的恩賜的重要性(見教義和聖約68:25-28)。兒童要在八歲時受洗,經文稱之為負責年齡(見教義和聖約20:71;29:46-47;68:27)。「所有未達負責年齡就死去的小孩,都在天上的高榮國度中得救」(教義和聖約137:10)。
有些人因為身心障礙,而沒有負責能力。他們不需要悔改或受洗,就能在高榮國度中得救(見摩羅乃書8:22;教義和聖約29:49-50;137:10)。教會領袖已澄清:「如果當事人配稱,渴望接受教儀,並且表現出足夠的責任感和行為能力,就不應拖延〔身心障礙者的〕教儀。」2
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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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尼腓三書17:21-24以及教義和聖約29:46-48。關於天父和耶穌基督是如何看待小孩子,你在這幾節經文中找到什麼?
與他人一同學習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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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翰·楊會長說:「嬰孩是純潔的,他們心中既沒有懊悔,也沒有要悔改和離棄的罪,所以不能接受赦罪的洗禮。」3與組員一起閱讀摩羅乃書8:4-15,19-24。這段經文如何幫助你向其他人說明嬰兒不需要受洗的一些原因?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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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安·鮑文,「『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2012年11月,利阿賀拿,第15-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