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課
在孩子作決定時給予指引
目標
教導各項原則,協助父母在子女作抉擇時給予指引。
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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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準備教導時,找出方法應用「你身為教師的職責」(本手冊第ⅸ-ⅹⅰ頁)中所提到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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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課程中的粗體字標題,這些標題列出本課程所提到的教義和原則。準備課程時,要包括在一週中沉思這些教義和原則。尋求聖靈的指引來決定你應強調哪些部分以符合學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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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家人家庭晚會資料課本(31106 265),研讀第237-238頁的「自由選擇權──成長的關鍵」,和第252-253頁「感化任性的孩子」。考慮在課程中引用這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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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一顆小圓石到課堂上來。你將在課程的最後階段用到它。
課程發展建議
孩子作決定時需要指引
讀出下面總會會長團多馬孟蓀會長在總會成員大會中分享的詩:
獨自站在十字路口,
任憑陽光映照臉上;
前途一片茫然──
人生旅程即將展開。
朝東走還是向西行?
少年無所適從,
選了下行之路,
從此輸了競賽,失去勝利冠冕。
他最後墜入忿怒陷阱,
只因無人在那當中,
指示正確道路。
另一天的這裡,
一個滿懷希望的少年,
即將展開人生旅程,
一樣尋求美好事物;
但有識途之人,
指示當走道路,
使他從下行之路轉回,
贏得比賽,也贏得勝利冠冕。
他今日正直行走人生大道上,
只因有人在那當中,
指示正確道路。
〔引用自基督徒中央報;見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59-60頁〕
說明孩子和男女青年常常會徘徊在十字路口上──每當他們面對可能對他們一生造成長遠影響的抉擇時,父母,識途的人,應在他們身旁幫助他們的子女作正確的抉擇。即使父母無法在孩子作決定時待在他們身邊,當他們憶起父母的教導時,他們應能獲得聖靈的指引和提醒。
父母能幫助孩子正確運用自由選擇權。
說明選擇權是天父給我們最偉大的恩賜之一。選擇權是為我們自己選擇和行動的力量。我們就是藉由選擇權,選擇跟隨救主和獲得永生的祝福(見尼腓二書2:25-28)。
和學員一起讀出教義和聖約58: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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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章節如何適用於父母幫助孩子作決定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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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孩子作決定會有什麼好處?
下面的教材列出了父母所能遵循,用以幫助子女正確運用選擇權的原則。和學員討論這些原則。
教導子女天父偉大的幸福計畫。
和學員讀出從阿爾瑪書12:32節錄出來的這段話:
「因此神在使他們知道了救贖計畫後,又賜給了他們不少的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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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神在使他們知道了救贖計畫後,又賜給他們誡命一事很重要?這項原則如何適用於鼓勵孩子遵守誡命的父母身上?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培道潘長老教導:
「年輕人疑惑『為什麼?』──為什麼我們被命令去做一些事,又為什麼被命令不能去做其他的事?對幸福計畫的知識……可以給這些年的心一個『解答。』……
「你們不會在〔你們的〕孩子受誘惑時伴在他們身邊。在那樣危險的時刻,他們只能靠自身的資源。他們若能在福音計畫的架構中找到自己,就必得到無限的鞏固。
「這計畫值得被一提再提。而後,那生活的目的、救贖主的真實性,和賜予誡命的原因,都必與他們相隨。
「他們的福音研讀、他們的生活經驗,都必使他們對基督、祂的贖罪,和復興福音的見證不斷增加」(The Great Plan of Happiness [address to religiouseducators, 10 Aug. 1993], 3)。
給予孩子基於福音原則的清楚指引。
說明父母應在作決定一事上,給予孩子清楚的指引。這項努力包括在家中教導福音並建立行為準則。七十員喬柯丁森長老教導:
「不要害怕訂立清楚的道德標準或原則。必要時,一定要說不。……讓〔你的孩子〕知道,作為家庭成員之一,有些事是他們絕對不能做的。有些父母很病態地擔心子女受歡迎和被社會接受的程度,而容忍許多與他們價值判斷相違背的事情,比方說,昂貴的時尚,不端莊的服飾,晚歸,在十六歲以前約會,限制級電影等。對子女和父母而言,護衛正確之事有時候是很孤獨的。有時候要獨自打發夜晚,不去參加娛樂聚會,或者不去看電影。日子不會總是新鮮好玩,不過親職不是一項知名度的比賽。」(見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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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能做什麼來為他們的家庭立下清楚的道德指標?(當學員討論此問題時,鼓勵他們分享生活中的經驗。)
和學員讀出摩羅乃書7: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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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章節在關於辨別善惡上,給了麼忠告?父母在教導子女立下行為指標時,能如何運用這項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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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和男女青年在生命中的哪些階段,有時候會需要幫助來明辨是非善惡?父母能如何運用摩羅乃書7:15-19中的忠告,來幫助子女做正確的決定?
幫助子女在生活中辨認聖靈的影響。
說明摩羅乃書7:15-19和幫助我們分辨善惡的基督的光有關。除了跟隨基督的光,我們也能從那「必指示〔我們〕一切〔我們〕應做的事情」(尼腓二書32:5)的聖靈獲得指引,並幫助我們「知道一切事情的真實性」(摩羅乃書10:5)。當子女學習分辨並跟隨聖靈的提示時,他們就能在作決定時得到更多幫助。當孩子接受到聖靈的恩賜以後,父母能幫助他們,使他們渴望配稱擁有聖靈時時為伴。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拔海爾斯長老說到他的母親如何幫助他分辨聖靈的影響:
「在我受洗並證實後,母親把我拉到一旁,問我:『覺得怎麼樣?』我盡可能地描述我所擁有的平安、鼓舞和快樂的感覺。母親跟我說,我所感受到的正是我方才接受到的恩賜──聖靈的恩賜。她說,只要我生活配稱,就會一直擁有那項恩賜。這教導性的一刻,在我一生中一直都伴隨著我」(見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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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能做些什麼,來幫助他們的子女感受並辨認聖靈的影響?(答案可能包括父母可以鼓勵孩子研讀經文、聆聽神聖的音樂、遵守誡命,和認真地作祈禱。他們也能和孩子分享靈性的經驗,並表示愛他們。)
強調父母必須鼓勵他們的子女從事個人方面的宗教行為,譬如個人經文研讀、祈禱和禁食。參與家庭的宗教活動很重要,卻並不夠。
給年幼的孩子機會作簡單的決定。
指出父母可以給年幼的孩子機會做決定。他們可以讓決定簡單些,通常只提供兩種選擇,並確定兩種選擇都是可以接受的。譬如,父母可以說:「你今天想穿藍襯衫還是紅襯衫?」或「你在睡前的時間想要聽一個故事或是繼續玩?」一旦父母提供這樣的選擇,他們應接受孩子所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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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簡單的決定如何幫助孩子在未來的生活中準備迎接更重大,更困難的挑戰?
幫助孩子了解有些決定,會帶來永恆的後果。
說明當孩子面臨困難的決定,例如選擇安息日活動、選擇朋友、作教育計畫,或為生涯作規劃時,讓他們知道如何基於福音真理作判斷是很重要的。他們必須了解他們的決定會造成永恆的後果。父母必須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花時間和他們談論這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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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能用哪些方法提供子女忠告,引導他們?(答案可能包括父母能分享他們自己的經驗、提醒他們的子女主的誡命,和幫助他們的孩子衡量不同決定所帶來的永恆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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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子女作出錯誤的決定時,什麼樣的情形會需要父母親介入?
請一位學員讀出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培勒長老下面的這段忠告(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第66頁):
「父母看到子女作出錯誤的抉擇時,有責任介入。這並不是要父母剝奪子女的自由選擇權這項寶貴的恩賜;由於自由選擇權是神的恩賜,因此,不管兒女選擇做什麼事,行為舉行要如何、或要相信什麼,決定權都在他們自己;然而為人父母者必須確使兒女明白什麼是合宜的行為舉止,以及追求邪惡的事物會帶來什麼後果。記住,在家中一切有關媒體的把關工作都是應該的。電影、雜誌、電視、錄影帶、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有如訪客一般,必須合乎家庭娛樂的原則,才能進到屋裡來。讓你的家成為平安和正義的避風港,不要讓邪惡的影響力污染你自己特別的靈性環境。你的言談舉止、待人處事的態度,都要仁慈、體貼、溫和並為他人著想。然後,以福音標準為基礎來設立家庭目標,才會讓人更容易做正確的決定。」(見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95-96頁)。
父母應讓孩子從錯誤決定的後果中學習
指出父母雖然有時候應該介入,並幫助孩子作正確的決定,但他們不應介入,去阻止那因其子女不明智的決定所會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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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父母保護子女免於承擔決定的後果時,可能會有什麼結果?容許子女承擔決定的自然後果會有什麼好處?(鼓勵學員分享他們自己生活中的經驗。然後讀出以下的話。)
十二使徒定額組李察司考德長老說:「子女故意違反誡命時,身為父母的絕對不可從中干涉,想要減輕或消除因此而招致的自然後果,這樣是不對的,這樣反而會教導他們錯誤的原則,開了一道門,讓他們犯下更嚴重的罪,減少了悔改的希望」(見1993年7月,聖徒之聲,第30頁)。
羅拔海爾斯長老教導:「讓孩子從他們所可能犯的錯誤中得到教訓固然是令人憂懼,但如果是他們發自內心自願選擇主的道路和家庭的價值觀,那麼就遠比我們試著強行要他們接受這些價值觀要好得多。用主愛的方式及接受的方式,遠比用撒但強迫、高壓的方式來得好,對教養十幾歲的青少年尤其如此」(見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36頁)。
父母應給誤入歧途的孩子始終如一的愛。
指出即使父母已盡全力,有些孩子可能會作出一些決定,帶給他們自己或其他的人極大憂傷。父母必須永不止息地去愛走上歧途的子女。李察司考德長老說:
「有些人的子女可能不聽你們的管教,和你們完全背道而行。天父一直有同樣的經驗,祂有很多子女用祂所賜的禮物:選擇權,選擇不聽祂的話,但祂還是一樣愛他們。而且,我也相信,祂從來不會因孩子做了不智的選擇而自怨自艾。」(見1993年7月,聖徒之聲,第30頁)。
豪惠洪德長老在十二使徒定額組裡服務時,向那些已竭盡全力,卻依舊為犯錯的子女悲傷的父母們提出忠告:
「成功的父母是曾經去愛,曾作犧牲,曾去關懷、教導和照顧孩子需要的人,如果你已做了這一切後,你的孩子仍是不服從,或惹麻煩,或是隨從世俗的話,你仍不失為成功的父母。或許有些子女來到這世上是要在任何環境中向任何一對父母挑戰;同樣,亦可能有些是要成為幾乎任何父母的喜樂,並且祝福他們的生命。」(見1984年1月,聖徒之聲,第97頁)。
將你帶到課堂上的小圓石交給一個學員(見「準備」,第4項)。請該學員將小圓石直接就近放在眼前。請他或她形容自己看到什麼。讀出下面李察司考德長老還在七十員服務時,所做的比喻:
「當我把一顆小圓石放在眼前時,它就變得像一塊巨大的鵝卵石。我所能看到的就是它,它佔有了一切──就像一位我們所愛的人的問題,會影響我們生活的每一刻。當你們盡了一切人事之後,就將之交給主,不要再擔心。不要因為不能多做一點而內疚。無需耗費力氣,庸人自擾。主會把遮住你視線的小圓石拿掉,讓你能直視永恆進步中所需要面對的種種挑戰,或使你開闊視野,使你們及時有所感悟,知道怎麼給予進一步的協助。你們會感受到更多的平安和快樂,不再忽略其他需要你們幫助的人;也因具備這種永恆的見識,而能提供更大的協助」(見1988年7月,聖徒之聲,第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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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誤入歧途的子女,父母可以如何顯示他們恆久不變的愛?他們表現這樣的愛的同時,如何又能顯示出他們並不寬容子女的行為?
和學員讀出路加福音15:11-32。說明這段章節通常被稱為浪子回頭的比喻。然而,它也可以被稱為父親之愛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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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則比喻中,我們可以學到父母的愛能如何影響任性的子女?
戈登興格萊會長在擔任總會會長團的第一副會長時教導:
「縱觀人類歷史,逆子的惡行帶來的是悲傷和心碎。儘管發生過叛逆的事,堅強的家庭所撒下的網還是能把叛逆的孩子給撈回來。
「所有的文學作品中,要數記載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中,夫子所講的故事最美。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任性又貪心的兒子索了他的產業,然後花個分文不剩。痛悔之餘,他回到父親身邊,而他的父親遠遠的見他回來,跑過去迎接他,擁抱他,吻了他」(見1991年7月,聖徒之聲,第67頁)。
結論
強調在孩子作抉擇時引導他們,然後容許他們從自己的行為結果中學習的重要。提醒學員,當父母親繼續愛,教導他們的子女時,主將會祝福他們。然後讀出在擔任總主教時,羅拔海爾斯主教所說的下面這段話:
「父母難免會有犯錯的時候。但是,藉著謙卑、信心、祈禱和研讀,每個人都可以學到較好的方法,而且在這樣做時,就會為我們家人的生活帶來祝福,並向我們的後代教導正確的傳統」(見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9頁)。
按照靈的提示,為課堂中曾討論過的原則作見證。
提出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第64-67頁。鼓勵學員藉著下列方法復習本課程的教義和原則:(1)採納「運用建議」中至少一項建議並(2)閱讀「像熊熊不熄的火焰」羅素培勒長老的文章。指出夫妻可以藉著一起閱讀和討論研讀指南中的文章而獲益良多。